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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最温和的语调吟唱崭新的诗歌,就像行走在温暖花圃中的诗人。“但贵族们推崇严苛的教育,懵懂的孩子没能满足他们的期待,也没能得到哪怕一点一滴的爱。”亡命徒们笑着扑了上来,怀着必胜的自信,向手无寸铁的年轻人举起屠刀。“‘为什么他们总是对我凶巴巴的,是我做错什么了吗?’”一缕缕青色的流光在少年身边亮起,明明是有形之物,却勾勒出无形之风的模样。“在漫长的时光里,孩童逐渐变得成熟懂事。他渐渐明白了,他的家比普通人的家少了爱与宽容,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扯了太多。”少年脚下亮起一个华丽的图案,像青色的魔法阵,无数羽毛开始在天空飘落。“孩童不甘。‘明明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怪到我身上?’”周围刮起飓风,几个大汉全都被掀飞。“于是孩童离开了家,想要成为自由的飞鸟。但是啊,从未飞翔过的鸟儿,只会在悬崖坠落。”他伸出手,一根羽毛落在他掌心。“你想看看,自己是否有飞上高天的能力吗?”“……”伏黑甚尔扯了扯嘴,从咒灵嘴里拿出一根三节棍。他早就听出来了,这小孩在拐弯抹角讲他的事。他的身世过往就是一道抹不掉的伤疤,就算不会再流血,也会留下白色的凸痕。刚刚那些流光和羽毛他也看见了,有种熟悉的感觉,但说不上来,应该是见过相似的术式。禅院家那群家伙的性子他可清楚了。被一个无咒力的人揍过一圈,他们自然不会声张。那眼前的人又是怎么知道他身份的?算了,无所谓了。打一架再说。刹那间,黑色的身影和青色的风碰撞在一起,金属发出划破长空的声音,黑街的房屋牌匾全都被砸碎,行人尖叫着逃窜,唯恐招致祸端。最后伏黑甚尔重重砸在风墙上,怎么也突破不了这层屏障。规则神,小子jpg“……有本事你把这壳撤了!”“不要哎,你好凶,我害怕~”“……”伏黑甚尔决定逃跑。就刚刚那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已经出了几十个招,其中不包括用天逆鉾划风墙。没有用。这层屏障是流动的,就算划出一个小口,其他地方也会在眨眼间补上。更别提,他根本划不开。这家伙不是他能招惹的人。于是伏黑甚尔充分发挥了他肉体极限的优势,一溜烟跑没影了。清风将被破坏的东西放回原处,街道重新变得一尘不染。少年并不着急。或者说,披着温迪壳子的神楽溯不着急。风会带来所有的消息。伏黑甚尔身上不含咒力的杀气和血腥气在这个世界也算得上是独一无二了,只要闻过一遍,风就已经在他身上打了标记。所以还是先去搞点酒喝……温迪一拍脑袋,不对,他为什么会想要喝酒。都是马甲的错!可是他现在有很多小钱钱,可以买到很好的酒哎……小皮鞋在地上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往酒吧去了。在走进酒吧的时候,他好像听到了阵奇怪的欢笑。系统:……“宿主,你买不到酒的。”他善意提醒。温迪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于此同时,吧台酒保小姐姐也说:“小弟弟,你还不能喝酒哦,要不试试我们的新款果汁吧?”温迪:……岂可修!他壳子下的灵魂早就成年了,成年了!就算壳子在提瓦特买酒也没有什么阻碍,没有阻碍!“我已经有二十岁了,真的。”温迪仰起头,真挚地说。“我只想要一杯果酒,好不好嘛,大姐姐……”“……”酒保小姐姐捂住了脸。好可爱……不是,好卑鄙,居然用这种招数!“真的不行啦!而且看你的模样,明天应该还要上课吧?还是快点回家吧,晚上一个人出门是会遇到危险的!”“彳亍。”碰壁的温迪只能慢慢滑走了。但一出酒吧,他就兴高采烈地拿出一瓶酒:“哈哈,拿到了!”系统傻眼:“不是,宿主,等等……你偷了酒出来?!”“喝酒的事怎么能算偷呢?我付了钱的!”温迪一路小跑,蹦蹦跳跳出了黑街。光明的世界灯红酒绿,大大小小的咒灵趴在路灯上,人们拎着购物袋结伴而行。——谁能想到,见不得光的黑街,和繁华的商业中心,居然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呢?“我想到一个地狱笑话,在一个大麻合法的国家里,大麻商人们住的街道没有警察局,但却是治安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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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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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