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如果有人闹事,警察就会发现这里在做大麻交易,然后收取高额的税款。”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灯下黑呢?温迪把酒放进背包里,再拿出一块弹弹的糖霜史莱姆,和卖奶茶的小姐姐换了一杯奶茶和一个空杯子,再把酒倒进空杯子里,光明正大地喝。系统:讲真,用吸管喝酒真的好吗?神樂溯:别问,问就是泰裤辣!那为什么还要另买一杯奶茶?“因为风中传来了奇妙的气息~”温迪摇着酒杯(奶茶壳版)往前走,不一会儿便看见一个小孩子站在公交车站等车。他脸蛋瘦瘦的,看起来不像寻常孩子那样健康,神情也比同龄人成熟几岁。更难以忽视的是他放荡不羁的头发和那跟伏黑甚尔有七分像的小脸。“哇哦,五岁的小惠,比我想象的还要可爱呢。”温迪眨了眨眼睛,“但是还是太瘦了呀,这么小的孩子应该养得白白胖胖,像璃月的瓷娃娃那样才好嘛。”说着,他小跑过去,蹲下来问:“嘿小朋友,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呀,你家里人呢?”他笑得阳光开朗,但小伏黑惠却充满了警惕,不光没说话,还后退了一步。温迪仿佛完全没有察觉,接着说:“一定是走丢了吧?幸好你遇到了我这个热心市民,你家在哪,我送你去呀!”“……”小伏黑惠又后退了一步。“好吧,我想你可能也不知道自己家的具体住址怎么说,那我们去警视厅好不好?”小伏黑惠又双叒叕后退了一步。再退就要出车站范围了,温迪终于装不下去:“别这样呀小惠,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你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因为你的爸爸把你托付给了我……哎嘿,开玩笑的啦!”眼看伏黑惠的表情像是想打人了,他立马变了一个话题。“你不觉得我们的眼睛很像吗?都是绿色的,肯定是风指引我们相聚的。”“……不像。”小伏黑惠抱紧怀里的袋子,“一点也不像。”他的眼睛是绿色的,但面前人的眼睛没那么绿。比起自己那种绿,更像……像什么呢?雨后的湖泊?隔着嫩叶遥望的天空?反正就是不像。还有那些理由,风的指引,爸爸托付什么的,一听就是逗小孩玩的。他爸早就不要他们了……“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啦!”温迪突然把奶茶塞进小惠手里。“不开心的时候,就吃些好吃的吧!这可是附近最火的奶茶店爆款哦!”“……”伏黑惠看着那杯要双手才能捧住的奶茶,莫名感觉有点烫手。“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他把奶茶递回去。“什么,我在小惠惠眼里居然是陌生人吗?”温迪睁大眼睛。紧接着他西子捧心,委屈地说:“这不公平,明明都是找了好久的,为什么我不行,难道我看上去比无良教师还不靠谱吗……”↑这话蒙德人应该更有发言权。巴巴托斯会在提瓦特的任何地方出现,除了蒙德。非常的神奇,你说是不是啊,温迪?天天坐在树上喝苹果酒的风精灵:哎嘿。你找巴巴托斯,管我温迪什么事jpg无耻地委屈了一会儿,温迪又跟没事人一样眨眨眼睛。“我叫温迪,是蒙德城蝉联三届最佳吟游诗人冠军哦!怎么样,这样是不是就认识了,不算陌生人了?”“……不认识。”“……”嘛,小惠他爹那么不负责,他对外界警惕一点也正常。没关系,离主线还远着呢,他们还有很长时间。反正温迪最擅长忽悠和安抚可爱的小动物了,凶巴巴的小龙小狼现在可都是他家的呢(特瓦林&安德留斯:?)“不管怎么说,你晚上跑出来,一定是有重要的事吧?”他揉揉孩童的头发。“有什么事都可以和我说哦!放心,街上都是监控,我是不会当法外狂徒的。”“……”“有警惕心是好事啦,但你看我也是小孩啊,只是比你大那么几岁(零几万个月)而已。小孩之间相互帮助不是很正常的吗?”“……”“别总苦着一张脸啊,我家的红色小猫都没有你这样冷酷!”“……”热闹的商业街出现一个神奇的景象,一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正在哄一只四五岁的奶娃娃。奶娃娃皱着脸,但少年长相俊秀、气质柔和,完全不像危险分子,反而像是他的邻家哥哥。是以,没有人把温迪当成人贩子(嘻嘻)而且温迪的壳子不愧是蒙德最好的吟游诗人,一番软磨硬泡之后,伏黑惠的防线还是被拉低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