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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一直以为她跟宋淮十几年的青梅竹马修成正果,跟很多那些一地鸡毛的凑合婚姻不会一样。可如今血淋淋的现实告诉自己,时间长了结果不过也都一样罢了。此刻火锅店内人声鼎沸,各种嘈杂声充斥在周围。温若初压着心底翻涌着情绪起身,将大衣搭在胳膊上,“你先吃,我去下洗手间。”说完便转身离开座位。只是她并没有去洗手间,而是来到旁边不远处的吸烟区附近。因为刚才宋淮跟他发小许封来这边抽烟了。温若初拢了下刚套身上的雾霾蓝羊毛大衣,远远就瞧见宋淮修长手指青烟缠绕,侧着身子正与穆筱云口中的老许-许封站在暗色玻璃窗前。两个男人没注意到这边。温若初纤瘦身影往走道黑暗角落一躲,隐藏在了比她还高的兰花木架后面。她点开了刚才的陌生短信拨了电话过去,清润的眼眸透过垂落的兰花叶子空隙,望着不远处的男人身影。听筒里,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就在温若初按灭手机努力平复好情绪,准备现身时。突地听到被前方墙壁遮了半个身子的许封的话,瞬时收脚。“你说你们夫妻俩从年少相伴到如今修成正果,那是多少人羡慕的珍贵感情啊。小初自打初中就住你们家了,你爸妈也是把她当半个女儿看。”许封重重吸了口。“老婆从小认识知根知底,不仅是校花,成绩又好现在还保送了燕大本校研究生。最最重要的是她对你十年如一日,你们家甚至连最烦人的婆媳问题都没有。”说到这许封嘴角叼烟,捶了下好兄弟的肩头。“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福气,你小子可别再跟那个林曼曼牵扯不清了啊!”旁边宋淮咖色羊绒衣配了黑裤,青烟袅绕下的面容清隽,淡声笑了下。“曼曼就是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又被家里宠着长大,做事难免有些只顾自己脾气。”说到这,他长指弹了下烟灰:“不过我跟她私下提醒过,我已经结婚有老婆,让她别再给我带早饭了。”许封听闻,嗤笑了下。“就你这不痛不痒的提醒她那小姐脾气能乖乖听啊?你今天早上那份早饭,不还是她带的吗?”宋淮悠悠吐了口烟,语气像是带着无奈。“曼曼她爸是盛宏董事长,也是咱们的大金主,谭总让我多照顾些,我话也不好说的太重了吧。”谭总是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大老板,许封同在律所上班自然知道,有点头大。他摇摇头按灭烟蒂。“我刚才说的你心里有数就行,不然把小初这么好的老婆弄没了,后面有你哭的时候。”离他们几步外的温若初,在宋淮一口一个‘曼曼’的叫喊声中,逐渐攥紧了垂在身侧的双拳。可下一秒,没想到远处那个那个陪伴她大半生的男人,竟又挤出了声刺耳的幽怨苦笑。“呵呵,是啊。小初她是所有人都希望我选择的那个标准答案。可好像从来没有人问过我究竟想不想选。”黑暗里。像从头被浇了盆冰水的温若初明眸渐渐泛红,身子也不禁开始颤抖。原来自始至终,她于宋淮而言只是个标准答案?在原地默默停了几秒,温若初嘴角缓缓勾了抹讽刺又心酸的笑。深深吐了口颤气,她眼神逐渐从复杂转为冷淡,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等再次进入明亮内堂,店内走道人来人往。温若初低着头脚步匆匆,在个拐角处不小心与个路人撞了下。肩头被撞的有些发麻,她心不在焉的闷头道歉:“对不起。”说完也没看人,继续前行。只是刚迈出半步,一道慵懒又带着几分阴翳的低沉男人声音自背后响起。“站住。”离婚温若初以为是刚才撞的人有事,转脸一看。背后走道中央,不知何时出现了四五个打扮时髦贵气的年轻人,周围的客人也都在抬头频频打探。其中最显眼的,是为首那个穿黑色皮衣的高大男人。当温若初认出人后,一双茶色瞳仁闪了闪,脑子里快速滑过十年前的一些过往片段。是他!?此刻男人骨节分明充满力量感的右手,此刻正死死掐在一个中年大叔的脖子上。那只大手腕骨突出强劲,冷白掌背上根根暴起的青筋,透着骇人的嗜血狠厉意味。一头新潮张狂的狼尾发型,将本就浓颜立体五官衬得更显桀骜不驯。幽邃带着几丝漫不经心锐利的黑眸,这会正一动不动盯着自己。贺沉枭单手插兜,像拎小鸡仔似的将人带到温若初一步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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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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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