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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从口袋抽出另只手,伸到脸色已经发紫的大叔面前,声音冷然。“拿出来。”快要窒息的男人无声张嘴哆嗦着手,掏出刚刚顺手牵羊的手机。当温若初看到那熟悉的黄油小熊手机壳时,后知后觉摸了下空空的大衣口袋。此时,刚从吸烟区出来的二人,看到这边动静也都赶了过来。当宋淮看清眼前情况,也明显一惊。他快速瞥了下旁边脸色不对劲的温若初,又看向男人钳制住的人还拿着她的手机。稍稍将妻子往后拉了点,伸手去接。“给我吧,谢谢。”但贺沉枭却把手机往后一挪,眼神并未分给他半分,依旧只是沉沉紧锁着半藏在宋淮身后的温若初。他薄唇勾了抹浅笑,语调漫不经心还充斥着明目张胆的故意。“我要她自己拿。”同样身为男人,宋淮自然能看出他赤裸裸的挑衅,“我是她老公,手机给我一样。”但贺沉枭就跟他是空气般充耳不闻,慢条斯理朝再次朝女人递出手机。“不要?”温若初与对方漆黑眼眸对视几秒接过,“谢谢。”贺沉枭眼里透着满意,客气回礼:“应该的。”下一秒。他猛地将手里的小偷推向身后朋友傅琛跟前,表情瞬时转为冷鸷,双手插兜迈着长腿向前方走去。“带他来包间。”傅琛抓着只剩半条命的小偷,经过温若初身边时,抵了下金丝眼镜意味深长看了她一眼,随即跟另外几个朋友陆续离开。宋淮望着那群人的背影,抬手扶向妻子,“没事吧?下次遇到他记得躲远点。”温若初不着痕迹将胳膊抽离,“没事,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家了。”见她脸色有点苍白,宋淮想起十年前,那场与贺沉枭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富二代醉酒肇事致死案’。语气不忍柔了几分:“好,那我们回家。”跟两位好友匆匆告别,回去路上,温若初坐在副驾驶一言不发,只是侧着脸默默看着车窗外疾驰而过的城市霓虹。宋淮见她约摸是想起过往的伤心事,趁红灯间隙抬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别难过,你还有我,还有爸妈。”这话让温若初心头一酸,想起父母出事那年,她将自己锁在房间几天没吃没喝。后来某天晚上,宋淮端着热腾腾的面条来到她面前,也是这样温柔摸着她的头对自己说:“吃点东西吧小初,你还有我,还有我爸妈,我们都会一直陪着你的。”回忆完,温若初喉头一热阖上双眸,悄然掩去眼底快要涌出来的苦涩。二十多分钟后,车子停在地下车库。刚熄火,闷了一路的人终于开口。解开安全带,温若初转眸看向驾驶位的男人。“宋淮。”“怎么了?”“我们离婚吧。”与此同时,之前火锅店一包间内,今晚做东的贺沉枭也没吃多少就放下筷子。邻座的傅琛拿起杯子喝了口,一双桃花眼里带着戏谑:“今晚看来枭哥没什么胃口啊。”知道他在调侃自己,贺沉枭懒得搭理,长臂搭在桌上把玩着手里的火机。这时。桌上一寸头年轻男人想起刚才的事,眼神发亮。“欸,你们不觉得刚才枭哥英雄救美的那个女人,长得贼他妈带劲吗?要不是家里不让我碰少妇,老子还真想——啊!!”他话都还没说完,就感觉牙根一麻。紧跟着发现自己满手是血,手心里还躺了颗硬生生被砸掉的半颗门牙。而他的身前桌子上,正是刚才还把玩在贺沉枭手里的火机。寸头男满口鲜血惊恐望向对面,“枭、枭哥??”贺沉枭脸上没什么表情,眸色却阴沉如渊,“嘴巴要是再这么不干净,我很乐意替你把剩下的牙都拔了。”众人皆怔,只有一起长大的傅琛知道明白他为什么好好发火。先是给寸头男递过去个‘哪壶不开提哪壶’略显埋怨的眼神,接着赶紧圆场。“猴子不知道之前的事,一时嘴欠。对了,你打算怎么解决那家伙?”说完便指了下包间角落蹲着的人。已缩成一团的小偷听到自己被点名,也早就知道那脸黑得跟索命阎王的男人,便是燕京那臭名昭著的疯狗贺家太子爷。传言他不光身上背负了几条命案,性子嚣张又手段狠辣。甚至稍微看谁不顺眼轻则一顿暴打,重则要么喜提icu病房一间,要么棺材板一块。可即便这样,这太子爷靠着财富权利在这燕京只手遮天的家族背景,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说个‘不’字。加上刚又亲眼看到贺沉枭对自己朋友都如此暴戾,小偷当场吓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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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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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