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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路过散步的行人,玩耍的孩子还有拉着家常的老人。而在别人眼里,他们其实也就是对颜值很高的普通情侣。温若初视线又落在牵着自己男人的手上,在进电梯后,她主动开了口。“你手上的疤是怎么来的?”贺沉枭垂眸,抬起手瞥了眼又放下,语调淡淡。“这个?小时候割腕留下的。”温若初愣住,以为自己幻听了。怎么可能呢?堂堂燕京贺家太子爷,含着金汤匙的金贵少爷,别人烧十辈子香可能都求不来的出身。竟然小时候自杀过??贺沉枭见她表情有些呆愣,黑眸里露出笑意。拿出裤兜里的右手,伸出指腹点了点她微皱的眉心。“吓到了?”温若初摇头。‘叮——’电梯达到顶楼。贺沉枭牵着她出来走到门口后按下密码,门被打开。他微微俯身,漆黑的眸子睨着还有些愣神的人。“所以宝宝,你可千万别离开我,不然”说到这,贺沉枭抬手朝她扬了下手腕。温若初:“什、什么?”只见男人唇角勾了抹诡异弧度。“不然你可能会亲眼看到这些疤,当初是怎么一刀一刀划上去的。”温若初睫毛微抖,眸底浮起恐惧。可下一秒。贺沉枭整个人瞬间又柔和起来,捏了捏她脸颊的嫩肉。“小笨蛋,还真信啊,这疤是小时候跟傅琛打架留下来的。”二人进屋。温若初心不在焉换好拖鞋,刚走两步,就听到一阵轻快的铃铛声往这边传来。她好奇张望了下。就在此时,一个圆滚滚的‘白色云团’伴着清脆‘叮铃叮铃’声响,水灵灵地飞奔到二人面前。温若初定睛一看,原来是只小狗狗!它浑身毛发顺直蓬松,两只大耳朵乖巧耷拉在两侧。小狗歪着小脑袋,咧着半圆弧的小嘴露出粉色小舌,如黑曜石的大圆眼正好奇打量着她跟贺沉枭。温若初看清楚后,眼神明显一亮,有些不解看向身侧的男人。“这怎么会有只小狗?你买的吗?”贺沉枭走过去,半蹲下长腿将小狗抱起走到她面前。“嗯,喜欢吗?”“喜——”就在‘喜欢’二字即将脱口而出时,温若初却立马止声。抑制着想上手去摸摸的冲动,最终还是只道:“还好吧。”狗狗在贺沉枭怀里异常乖巧,不闹不叫。偶尔低头嗅一嗅,左右摇摆着脑袋来回望着二人,才使得拴在脖间的小铃铛发出响声。贺沉枭大手轻抚着小狗脑袋,眼底没什么情绪。小一会后淡声问道:“还好是吗?那就是不喜欢了。”温若初微愣了下,这么可爱的狗狗她怎么可能不喜欢。但就是因为太可爱,很喜欢,她才会如此犹豫。以自己跟贺沉枭的关系,她总有天是要离开这的。但小家伙是个有生命的活物,养的时间一长肯定是会产生感情的。到后面她要离开贺沉枭、离开这,那狗狗又该怎么办?它才这么点大,虽然不会说话,但到时会不会以为是自己不喜欢了,才抛弃的它?温若初攥了下拳头,强忍着内心的不舍不再去看狗狗。还故意转身准备往卧室走去,“嗯,不怎么太喜欢。”就在还没走几步的时候,就听到贺沉枭惯有漫不经心的声线在背后响起。“既然你不喜欢,那就丢了吧,其实我也不喜欢。”男人的脚步声往玄关那走去,没一会就听到门被打开的声音。随着狗狗一声小小的呜咽叫唤,大门关上。温若初赶紧回头,发现贺沉枭怀里,果真没了那团白色毛茸茸的身影。喜欢“你、你把它扔了!?”温若初原本以为只要自己说不喜欢,他会把狗给送回去。没想到贺沉枭会这么残忍,竟然把小家伙给直接扔了!她内心闪过愧疚,小跑过去一把推开门边的男人。打开门一看,果然小白棉团正拄着两只肥嘟嘟的小胖腿站在屋外,萌萌仰着脑袋望着自己。估计也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温若初满眼心疼弯腰将狗狗捞到怀里,揉着它胖乎乎的脑袋直说‘对不起对不起’。而且在经过贺沉枭身边时,还不忘白了他一眼。被嫌弃的人挑了下眉关上门,步伐不紧不慢,跟着女人来到起居室的沙发上坐下。温若初越抱越喜欢,头也不抬的问道:“它是什么品种的狗?我之前没见过这种的。”狗狗雪白圆润的模样有点像闺蜜家养的比熊,但明显两种狗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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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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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