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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沉枭侧坐在沙发上,胳膊弯曲撑在靠枕处抵着太阳穴,一瞬不瞬看她逗着怀里的狗。懒懒道:“棉花面纱犬,选的时候看了十几种,就它乖点不乱叫。”“名字呢?”“还没有,要不你这个当妈的来想个?”温若初这才回头与他对视,眼神泛着种异样的光,随即抿了抿唇。她双手架起狗狗圆滚滚的前肢,将它提起来晃了晃,满眼的喜欢。“要不叫你甜甜好不好呀?你长得还真的很像我今晚吃的棉花糖,有种让人感觉甜甜的味道。”狗狗朝她吐着舌头,似乎很满意这个名字。温若初被它可爱模样,逗得又忍不住用脸跟它贴了贴,爱不释手。而这是贺沉枭是与之重逢后,第一次见到她脸上露出笑容。可是,却不是对他的。一双黑眸定定看着温若初手里的狗,嫉妒感十足的微微眯了下。小半晌,轻喊了声:“宝宝。”只是温若初才刚回头,一道黑影就铺天盖袭来。“呜!”男人舌尖猛地敲开了她的唇齿,大掌还死死按着她的后脑逼迫自己迎合,丝毫没有反应的时间。许久。温若初只感觉一下腾空,转眼间就发现自己被抱着,坐在了贺沉枭的腿上。她抱着狗。贺沉枭抱着她。一种看起来很和谐,但其实诡异的画面。贺沉枭用掌心缓缓顺着她身后的柔发,一手搭在她的腿上。视线直勾勾盯着她有些红肿的唇,黑睫又上下打量着眼前令人着迷的漂亮面孔。声音沉哑:“看在我这么喜欢你的份上,就不能对我笑一笑么?”温若初顿住,愣愣回看他,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男人温热的气息和身体,此刻正紧紧包裹着她。可这突然而来的‘喜欢’二字,却让她宛如被浇了盆冰水。浑身泛冷。贺沉枭喜欢她??从开始意外的遇见,到如今被迫搬来同居,她觉得大概率是因为,当年自己不肯接受调解案件,一心只想把害死父母的凶手给送进监狱。所以贺沉枭这样强迫自己,是为了给还在坐牢的表哥进行的报复。亦或是他为了寻求刺激好玩,拿自己当个一时新鲜的玩物而已。但又怎么可能是喜欢呢??温若初抱着狗狗的手,不禁有些出汗:“你、你喜欢我什么?”而此时怀里的狗可能因为刚才二人激烈的举动,有些急的‘呜呜’了两声。正当她准备低头安抚时,贺沉枭曲着长指勾在她下巴处,将她的视线再次只能与自己对视。男人漆黑狭长的眸子睨着她,语调既认真又充斥着掌控欲。“全部。只要是你的一切,我都喜欢。”听罢,温若初茶色瞳仁微闪,身子也明显僵硬了下。接着。贺沉枭将人重新又放到沙发上坐好,把她手里的狗直接拿起放到一边。然后翻了个身,就这么仰躺着将头枕在了温若初的双腿上。还把她放在一旁的纤纤细手执起,将柔软手心盖到了自己的额前头发上来回蹭了两下。动作还挺像刚才温若初抚摸小狗似的。贺沉枭就这样仰看了她一会,慢慢阖上黑眸,双手相合于腹部。语气透着种淡淡的舒悦:“我也是狗,虽然有点疯。”“但你摸摸就知道,其实手感不错也挺乖的。”温若初垂眸睨着男人,搭在他额头的掌心微微一热。“”翌日。周五下午,温若初没有课。与陈霜慈约定听相声的时间是晚上七点,但因为要逛街吃饭,所以下午四点她就准备出门了。见面的地点定在离大剧院不远的新府天地广场。出门前,温若初已经把甜甜喂好,还叮嘱兰婶在晚饭时给它喂点水和零食即可。贺沉枭有两节课已经上完,说要开车送她去,到时也会在散场时提前在外面等她。温若初知道拒绝是徒劳的,便也没再吭声。黑色大g里。离商场还有五分钟的路,温若初接到了陈霜慈的电话。【小初,你大概什么时候到啊?】她看了下手表,【快了,霜姨,您是不是已经到了?】陈霜慈赶紧解释:【没有没有,我我也是刚到,你坐车慢点就行,不急不急。】温若初怕等会被陈霜慈看到自己从豪车上下来,在挂完电话后看向驾驶位。眼神带着犹豫:“那边有个公交站,你待会提前把我放下来吧,剩下的一点我自己走过去。”绿灯亮起,贺沉枭脚底给油之前,看了她一眼转正视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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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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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