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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启元是英国华裔,祖籍春城。
趙今越这些年和應启元关系不错,他是君越海外业务最大的合作商之一,手握英国当地酒店龙头企业,相当厉害的人物。
之前的合作过程中,两人在项目战略方针规划上,默契十足,也为如今的合作打下了信任基础。
但这位大佬金屋藏娇,搞得神秘兮兮,趙今越至今为止,还没和他太太打过照面,只约莫記得,应启元有一位从事心理医生职业的太太。
赵今越以前就知道,应启元早些年就带着全家移民过来了,这位商业大佬,年近五十,在英伦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如今听到他带着妻子过来,赵今越倒是想起些什么来……
应启元年轻时是不婚主义,没想到后来老牛吃嫩草,娶了一位比他本人小十几岁的小娇妻,那位小娇妻,听说还是国內双一流大学心理学专业的高材生。
婚后他最是宠那位太太。
以前赵今越欣赏应启元的商业运作能力,却半点儿瞧不上他那套唯妻子论。
赵今越当年还是一位工作狂,君越在他心中,比什么都重要,重要到连钟从姗刚嫁到赵家时,他都能做到完全忽略新婚妻子。
他那时候工作正是忙,满世界飞,也不常回家,当时钟家老太太刚刚去世没多久,他知道很长一段时间里,钟从姗心情都是低落的,可他那时候总以为,她已经是一位成年人,面对人生阶段性的重大变故,应该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事实证明是他高估钟从姗。
他习惯性从男性角度看待问题,可有时候人是不需要那么多理智的,人在难过的时候,只需要偏爱,需要依靠,需要慰藉,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些感性的情绪,能让一个小女孩长年累月积压心头,有一天崩溃于无形之间……
钟从姗回京后,他才后知后觉感受到,她当时逃婚,多半也是因为,他那段时间忽略了她,婚礼当天去见舒雨柔,只是那时候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试图做出一些改变。
也初见成效,却在得知钟从姗隐瞒他怀孕时,深受打击。她之前一直抗拒怀孕生子,他没办法不往最极端的方向去想。
每次提到姓陈的,她的反应都太令人失望。
她那么护短,护的却是别的男人……
赵今越思来想去,他需要一段时间冷静。
離开的时候,他已经把决定权交给她,如果她选择不要,也就意味着,他们这段婚姻,名存实亡……
赵今越走到酒店门口时,向北正在路边等着他。
见他出来,向北忙迎了上去,递过手机给赵今越,提醒了句,“赵总,太太给你来过电话。”
赵今越接过手机,扫了一眼,“她说什么?”
向北顿了顿:“没接到,那边就挂了。”
估计又是响了两声就挂了,赵今越心里不悦……
她永远都是这么没诚意,电话打一通就放弃,解释没有一句,離开也没有挽留,她永远不把他当回事……
英伦雨水多,迈巴赫行驶在道路上,车窗外,不一会儿就开始下起小雨来。
赵今越此刻的心情,就如同这阴沉沉的天气一样,烦闷至极。
等他到餐厅包房时,应启元已经在里面等他。
赵今越单手插兜,大步流星走过去,伸出手打招呼:“应总,好久不见。”
应启元年长他很多,站起身来回握道,同时打趣他:“唉,今越,叫我应总可就生分了。”
快五十的人了,一身西装夹克,举手投足,都很有绅士风度。
赵今越淡笑,这才改了口:“应大哥。”
应启元听进耳朵里,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笑着跟他介绍身边的人,“你嫂子,原依。”
赵今越再次伸手过去,打招呼,“嫂子,你好。”
原依站起来,与他浅浅握了下手,“国內商业巨子,京城四公子之一,很早就听应先生提起过你。”她微微勾起唇,“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
一眼看上去,原依一头栗色齐肩短发,五官清爽利落,声音细细柔柔,听着就会让人没有距离感,果然是心理学专业的。
三人落座,工作人员开始陆续上菜。
中途送酒的人进来,大约有人提前就吩咐了不許给某人倒酒,工作人员准备越过原依时,她连忙指了指自己面前的高脚杯,服务生眼神有些为难,在得到男人允許后,很快给她倒上……
“我记得我们上次见面,还是在国内。”应启元笑着说:“这一晃好几年过去了,你都结婚了……”
赵今越抿了抿唇,这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话题。
应启年也可以感受到,但他似乎并不认为这是不能摆到台面上讨论的禁忌问题。
他这个人,活了半辈子,什么没见过?
就赵今越这样的愣头青阶段,他当年也经历过,如今还不是被太太治得服服帖帖?
但他樂在其中。
应启年漫不经心地说:“国内报纸我也看过,今越,听我一句劝,太太嘛,娶回来,总是要宠着不是?有时候太较真儿,不是什么好事……”
旁边的小女人,已经趁着他说话的间隙,偷偷喝了好几口红酒,此刻脸颊红扑扑的……
应启元随便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剥开,轻轻塞进了太太手里,然后不动声色将她面前的红酒移到自己另一边去,是她够不着的距离……
原依有些不樂意,他却并不生气,反而轻轻拍了拍太太的手,转头又好脾气地剥了一块巧克力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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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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