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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人这次才眉开眼笑……
应启元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样的小动作,自然也落进了赵今越眼里。
他们夫妻感情,竟然这样令人心生羡慕……
“下次有机会,将你太太也带来,说不定原依会和她成为朋友。”
“一定。”
原依在一旁附和道:“老应啊,听说你来英国,跟我说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尽地主之谊的。”
“是我的荣幸。”赵今越举起杯,抿了一口红酒,继续说道:“听说嫂子不久前,才回国生活了一段时间?”
应启元摇了摇头,眼里是无限的宠溺:“她呀,出国这么多年,还是舍不得春城,时不时的,总要回国去住一阵子。”
原依撇嘴,小声嘀咕:“我也没闲着,我回去当志愿者的。”
一个女人三十多岁,能有这样娇俏的模样,她身边的男人功不可没。
“春城是个好地方。”
赵今越以前出差去过,那里四季如春,长年阳光普照……
应启元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你肯定在想,和英伦这样的雾都,截然不同是吗?”
混账
“人生嘛,总该体验不同的感受。”
应启元年轻时,也曾是一位固执刻板的工作狂,如今快年过五十,有些事,看得明白,倒是更豁然开朗了一些。
或者说,生命中因为身旁这个女人的出现,给他的人生增添了许多乐趣。
原依咬了一口巧克力,那巧克力吃进嘴里,甜絲絲的,她笑了笑说:“春城有春城的秀丽风光,英伦也有英伦的故事魅力。”
她和他,就邂逅在阴雨时节的伦敦街头。
当初决定在这儿定居,他们夫妻是志同道合,默契十足。
两位大佬今晚完全没有商場上的雷厉风行。
话题偏离商务,聊的都是生活中的一些事。
趙今越除了在京城那群朋友,其实很少参加这样的饭局,应启年这个人,是在年长的人里面,为数不多,挺对他胃口的人。
两人合作多年,也一直很融洽。
原依席间话不少,两位男士听她娓娓道来,去年回春城时,做志愿者的详文趣事。
趙今越喝了一些酒,听完难得来了兴致,问她,“那有没有讓你印象最深刻的患者?”
原依眼睛亮了下:“当然。”
那个女孩,是她悬壶济世里捡到的一颗珍珠。
人如果一直生活在黑暗里,那也没有什么,可一旦感受过阳光,感受过温暖,再不断失去,精神世界就会一溃千里。
原依从来没见过比她人生经曆更悲惨的人。
“说来听听。”趙今越抿了一口酒,姿态有些慵懒。
他今夜兴致似乎格外高涨,对这些琐事感到好奇,连他自己的觉得奇怪。
原依想起那个女孩,眸光似乎有些心疼:“我当时在春城见到她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病了,那天我恰巧在一家小吃店里吃饭,錢包被偷,浑然不知,那錢包里,有我和外婆唯一的一张合影,对我至关重要,她当时坐在门口等朋友来接,大约是看见了……”她省略了许多,继续说着:“那样的行侠仗义,我只见过一次,感受颇深,后来的结果你们应该也能猜到,她幫我找回钱包,我幫她免费看病……”
应启元饶有兴趣问妻子:“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病了,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问完好像又觉得什么地方不对,他改了口:“我是说,毕竟,你们也只有一面之缘……”
“人的承受能力超过临界点,总会有一个出口的,情绪会腐蚀身体,当时她跟我说话时,口齿受阻,眼神呆滞,连递钱包给我时,手都一直在控制不住的颤抖,又那么瘦,就这样的情况,我都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帮我拿回钱包的,我当时太感动了,我见过那么多病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精神状态不好,那是躯体化症状的表现,可她自己却浑然不知……”
“那后来呢?”趙今越问。
“后来我留了一张名片给她,讓她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她当时肯定明白过来我想说什么,只是她自己不愿面对,大约过了十天左右,有一天凌晨,我接到一个电话,她朋友将她送到我那里时,她已经四肢都僵化无力,失语到完全无法开口说话,瘦得可怜,那是抑郁症躯体化进入最严重的阶段了……”
“在大量药物治疗的加持下,躯体化得以控制,她慢慢的,可以开始自己吃饭,配合做复健,让我最欣慰也最意外的是,她后来敞开心扉,什么都愿意和我讲,我想我这个陌生人,大约给她了一丝希望和温暖。”
说到这里,应启元似乎有那么点儿印象,她这位太太当时就是因为那位病人,耽误了原本的归期。
原依撇了眼应启元,转过头来继续说着:“几个月后,老应催促我回伦敦,我当时觉得和那位女孩子也算有缘,问她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想邀请她到伦敦玩一玩,她却拒绝了,说要和朋友四处走一走……连联系方式也没有留下……”
她说到这里,颇为感慨:“其实后来我们也没有再见过,萍水相逢,要是再见,一定就是特别的缘分了。”
她喝完酒,脸颊泛着红光,对这一段经曆,很是珍惜。
在异国他乡,听着一段陌生的故事,几人都有些微醺了。
原依想让丈夫一会儿陪她去逛一逛街边小店,于是这顿饭,在九点结束。
赵今越回酒店途中,雨已经停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扫了眼那一条红色的未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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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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