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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梅背着小包袱倒还好,里面没什么东西,可良明清拿的麻袋,里面却是装了有半麻袋的东西,两双做好的新鞋子,可以做四身衣裳的布料,还为了成亲准备了一些瓜子点心果子之类,也是打包好放在了里面的。
“把那点心果子之类的拿出来,我来背着吧。”月梅是现代女性,一向认为男女平等,虽然她力气肯定不如男人,但分担一些却是可以的。
良明清却不同意,“那些东西拿出来不好放,我背着就行了。这是坐车,又累不到我什么,再说,一会儿就到家了。”
月梅还想再说,赶车大叔的媳妇却哈哈笑着插了话,“就是啊大妹子,你男人这是心疼你呢,就是方便放他也肯定不会叫你拿的,不像我们家这个,看着我累个半死都不知道心疼。哎,还是你这长得漂亮的姑娘有男人疼啊!”
赶车大叔的媳妇长得有些胖,皮肤也有些黑,可她圆圆胖胖的,五官却不丑,这笑着说这打趣的话,不仅不让人讨厌,反倒是引得一车子人都笑了。
赶车大叔黑黑瘦瘦的,听了这话脸上也没有尴尬拘谨,跟着一起笑的同时,把一个油纸包裹着的东西塞给了他媳妇。
车上认识他们的女人就笑了,“瞧瞧,你家男人对你还不够好啊,这样你都不满足,那咱们这群人可真就活不下去啦!”
原来那油纸包着的是一文钱才能买到一个的褔记肉包,这家的肉包个头大,味道好,买一个够买别人家几个的。
赶车大叔的媳妇抓着肉包跟着笑,脸居然还红了红。
瞧见这一幕,月梅也顾不得脸红了,看了眼良明清,正好他也看过来,两人对视一眼,均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笑意。
距程家村村口还有快三里地的地方,赶车大叔要往另一个方向走了,月梅先跳下驴车,然后扶了良明清下来。
路程不远,天气好,天也还没有黑,两个人都拿着东西,良明清今日出门又没有带拐杖,于是两人便慢悠悠的往回走。
一边走,月梅一边问良明清家里的情况,“你爹娘都已经不在了,那在家里是不是就只有你祖母疼你?”
提起祖母,良明清神色暗了暗,“是只有她老人家偏疼我几分。”
只是如今,也不知道祖母怎么样了。他这么久没有消息,祖母若是以为他真的死了,打击一定很大吧?
最开始没有机会送信,后来是察觉可疑不方便送信,也不知道经了这轮番的打击,祖母怎么样了。好在,好在再过几日这腿再去针灸一次,估计就该差不多好了。
只要毒素完全清除,便是暂时行动不如从前,他也得立刻赶回去才行。
良明清转头看了眼月梅,心里突然涌起了淡淡的幸福感,到时候他把月梅给带回去,祖母一定会很高兴吧?
她老人家念了那么久了,如今他把月梅带回去,不仅他有了媳妇,可以给她生个大胖小子带了,还有月梅陪着祖母,他们一家子定然可以和和美美的。
至于那些魑魅魍魉,他会一个一个查出来,一个一个的收拾掉!
看着良明清神色几变,月梅没有出声,她能猜到,他应该是想到了他的祖母和他家里的事情。
这是他不想回忆的事吧?
可是既然决定了要嫁给他,要和他一起回去,那么这些她都必须得知道,只有知道了,回去以后如何应对,如何行事才能算有了章程。
“那到底是谁害的你?”他的家人有许多,不可能是所有人联合在一起害他的。
是谁害的他?
“暂时还不清楚。”良明清摇头说,但心里却是一片冰凉。不是不清楚,是心凉,是不敢置信。
他的人几乎全都死了,所以暂时没有人帮他回去查,而留在家里的也不方便联系。但是他结合前尘后事一联想,却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因为真相和月梅不相信的一样,的确是全家人联合在一起害他。
除了祖母,那个家他如今真的是再没有半点留恋了。等到回去查明了真相,即便顾着祖母,那些人他也必须得收拾了。
“等我的腿伤彻底好了,咱们就回去,到时候我会查清楚这事情的。”良明清说道。
月梅点点头,问他,“你的腿是怎么回事?现在还在治吗?”
她到良明清身边也不短的日子了,不仅没见他吃过药,就是腿上的伤也都没看过,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伤的,伤势又如何了。
良明清道:“是刀伤,刀上又喂了毒。好在解毒及时,所以如今刀伤好了,只需要一个月去针灸一次,这个月再去一次,下个月应该就能回去了。”
不仅是刀伤,居然还是有毒的刀伤,这仇可真是深的。富家子弟,想来是为了家产了,说起来良明清倒是挺可怜的。
这些富商之家,其实还真不如没那么多家产的官宦之家好呢。就比如说将军府吧,其实大爷周承朗和这个良明清的情况倒是挺相似的,只不过将军府却不止老夫人一个疼大爷。
二老爷是大爷的亲叔叔,因为嫡子不争气,那可是从小就拿大爷当自家儿子看待的。又因为大老爷去世的早,大爷说是二老爷当儿子教养大的也不为过。就是二太太这人有几分面善心不善罢了。
三老爷是庶出,自来就胆子小,他那房大小的事儿都是三太太和三爷在管。三爷酷爱读书和大爷说不到一块去,但三太太却是菩萨心肠一般的人物,待大爷亲厚比之亲生母亲也差不了太多的。
不过啊,这老天爷真是公平的,良明清是可怜,但他还有命在。但大爷,明明也是一样年纪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想着这些,月梅心底就有些难受,良明清察觉到她情绪的不对,笑了笑,问道:“你怎么了?”
月梅眼睛一花,几乎以为看到了周承朗,她下意识的说道:“良大哥,你把胡子给剃了吧。”
“为什么?”良明清微微一愣,问道。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让我几次有了错觉,以为是看到大爷了。
可是你明明不是他,口音不对,声音也不对,行事作风甚至是生活习惯,也都完全的不一样。
但这话却肯定是不能说的。
月梅想了想理由,终于叫她给想到了一个,留着大胡子,亲嘴的时候会扎到她啊。可是这话更不好说出口了,不仅没说出口,她因为想到了这个,脸瞬间就涨红了。
良明清越发觉得怪异,好端端的,她怎么会脸红?
“我蓄胡子,很丑吗?”良明清是不在意长相的人,而且蓄胡子也是为了让人一时间不易认出他来,但此刻却突然有些介意了。
月梅慌忙的摇头,“没没没,你留着吧,不用剃了,这样挺好的。”
见她不说,良明清也没了法子,只能把视线一转,往村口的方向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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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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