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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嫔走近后果真没有发现不对,吩咐宫人守着李暮歌,她转身离开了。
窗户缝隙里钻进来的风,在略显空荡的屋中转了半圈,最后仅仅吹动垂下的纱帘,让纱帘晃了晃,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到了晚上,李暮歌肚子饿了,才从床上爬起来。
她醒后自然睡不着了,只是累得不想动,在床上躺了半个多小时,闭目养神。
所以等良嫔过来看她时,她精神奕奕,一口接一口吃着饭,整个人算得上是光彩照人。
怎么看都不像是刚刚经历生死磨难的人。
良嫔见此,神情微变,她摆了摆手,屋中宫人尽数离开,只剩下翠玉还在屋里。
李暮歌咽下一口饭菜,正好吃得差不多了,就放下碗筷,对良嫔微微点头算是行礼,“母妃。”
“淑妃说是你将十一推下去,故意溺死他,母妃本来不相信。”
但是看见李暮歌这副怡然自得的模样后,良嫔若还说李暮歌是受害者,那她就真是闭眼说瞎话了。
“父皇相信就行了,不过是一个皇子,是死是活,除了淑妃外,谁会在意呢?”
良嫔闻言愣了一下,随后笑道:“十四,你父皇听说你落水后,立马赶到梧桐殿,守着你到下午,是午后中书省来人,他才不得不先回去处理政务。”
李暮歌冲良嫔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没什么感情的笑来,“那要多谢父皇恩宠,儿明日会去同父皇谢恩。”
李暮歌知道良嫔是误会了她说的话,良嫔以为她对皇帝不满,刚刚的话是借由十一皇子比对自身,说没人在意她。
要是下午李暮歌没醒,没听见皇帝和淑妃的对话,她还真会被良嫔的话安抚住,觉得皇帝心里有她这个女儿。
良嫔粉饰太平的能力是真的强。
良嫔见李暮歌言语间没有怨怼,更没有追究“十一皇子杀她”一事的意思,松了口气。
“淑妃是四妃之一,母家乃是肃国公覃家,她父亲于中书省做事,颇受陛下信重。”良嫔说了一大圈,最后一句才落在重点上,“何故要与覃家对上呢?”
“树欲静而风不止,母妃最是清楚儿的性子。”挑事的人可不是我!
李暮歌拿起一旁的手帕擦了擦嘴,想到十公主和十一皇子丑陋的嘴脸,随手将帕子扔到桌上,冷然说道:“母妃可知道,儿已经有一段日子没去太学了。”
良嫔当然知道,她还知道李暮歌为什么不去。
“你们还小,兄弟姊妹之间有些矛盾很正常,何至于此啊!你们可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良嫔说到这儿,终于流露出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对李暮歌此举的不赞同与一丝惧怕。
十四对十一能下此狠手,有朝一日,小六挡了十四的路,或是得罪了十四,会不会躺在水里的那个人,就会是小六?
“母妃,如果今日躺在棺材里的人是我,你还会说这些话吗?”
李暮歌很想为原身问一句,如果原身今日真的被十一害死,良嫔可敢如淑妃一样,求到冷漠无情的皇帝面前,求皇帝给原身的死一个交代,求皇帝允许原身入皇陵。
良嫔表情一僵,随后她躲开了李暮歌咄咄逼人的目光,有些心虚地说道:“这不是没事嘛,说来此次真是多亏颜家女郎了,母妃已经派人上门送了谢礼,等你好了,可要记得同颜家女郎亲自道一声谢。你才刚醒,想必身体乏得很,今日便在母妃这儿歇息吧。”
“不必了,春和宫没有几步路就能到,母妃,儿告辞了。”
李暮歌带着“果然如此”的心态,面不改色地同良嫔行了一礼,起身走了。
到门口的时候,她对上了翠玉略有些担忧的眼神,对翠玉笑了笑,又转过身同刚刚松一口气的良嫔说道:“待万寿宴后,儿要去国子监读书,还请母妃同外祖说一声,请外祖为儿谋划一二。”
良嫔微微蹙眉,不想因为此事麻烦父亲,可李暮歌刚刚的话还在她脑海中回荡,良嫔最后点头了。
十四是她的孩子,十一死了,但是十公主还在太学,离得远些也安全些。
李暮歌又对良嫔行了一礼,离开了。
路上,李暮歌自嘲似得笑了笑,读过原著的她,明知道答案是什么,还非要问一嘴干什么呢?
李易曲和李暮歌都是良嫔的女儿,可人十指有长有短,爱自然也有轻有重。
对上李易曲时,李暮歌永远是被良嫔放弃的那个选项。
良嫔会为原身的死哭泣伤心,却也仅此而已。
若是死的人是六公主,良嫔会不计一切代价为六公主复仇,小说里,良嫔就是这么做得。
李暮歌记得还有一些读者说,良嫔不是厚此薄彼,是她原本还剩一个孩子,后来两个孩子都没了,才会豁出去了。
对于这些言论,李暮歌嗤之以鼻,良嫔只是孩子没了,不是全家都没了,她怎么可能因为没了孩子,豁出去玩九族消消乐!
是因为李易曲是良嫔的心头肉,有人挖了她的心头肉,她才会发疯,才会不管不顾。
那对于荣阳公主来说,谁才是她的心头肉,能让她豁出性命去造反呢?
一个十一皇子,显然不足以平复李暮歌的怨恨,今日刀已出鞘,定要多带走几个人头,才能收手。
李暮歌记得,小说里不止一次提过,荣阳公主十分看重外祖家。
荣阳公主的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她的弱点正是她的外祖家,但是她的弱点并不是很好解决。
镇国将军府凌家,是开国功臣之后,在大庄建国百余年的时间里,一直镇守边关,祖祖辈辈全都是边关大将,对李氏皇族忠心耿耿,深受皇帝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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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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