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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李麒做人上问题很多,他不是个好父亲,更不是个好丈夫,但在做皇帝这件事上,他还是有几分本事的,他不会无缘无故杀害忠良。
李暮歌想,盛天皇帝登上皇位的过程过于艰难,登上皇位后的盛天皇帝想要成为世人眼中的明主,因此她舍弃了人性温暖的一面。为了能从盛天皇帝手中接过皇位,李麒尽量学习盛天皇帝,不管好的坏的统统都学了。
盛天皇帝塑造了李麒的骨与肉,同时赋予他狠心的品质,让他在面对权力和情感时,往往会做出有利于权力的选择,而舍弃身为人的一部分情感。
纵观历史,无论是明君还是昏君,都会被同一件事触怒,那就是身为皇帝的权柄,被臣子夺取。
有的皇帝念及君臣情分,对臣子忍耐一二,有的皇帝则是十足狠心,压根不会想昔日情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只要翻脸,立马动手杀人。
分析李麒的成长环境和他处理十一皇子的方式,李暮歌大胆猜测,李麒是后者。
但猜想不能作为实证,她还需要确认,李麒究竟是哪一类人。
正好,昔日霸凌原主的恶人还没死绝,还有一个躺在华景宫里高烧昏迷,人事不知。
李暮歌走回春和宫时,脑子里已经有了下一次动手的念头。
那个在水里潜伏,打算用水要她命的刺客,短时间内不会用同样的法子杀她,若后宫连着两名皇嗣溺亡,皇帝肯定会细查。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李暮歌一睁眼就起来了。
她已经适应了这一次重生,比起前百次重生,这一次格外让她舒心。
李暮歌已经找到了发泄情绪的办法。
吃完早饭,李暮歌打算去华景宫一趟,亲自看看十公主怎么样了,能不能顺手按死,结果被白芍给拦了下来。
“殿下,此刻华景宫一片缟素,听闻淑妃娘娘悲痛欲绝,在十一殿下棺椁前晕过去多次,连陛下都被淑妃娘娘喊过去两次,昨夜良嫔娘娘派人来,特意叮嘱奴,让奴注意着些殿下,这几日殿下莫要去华景宫附近,以免出事。”
白芍脸色略有些苍白,她没能阻止李暮歌被十一皇子拖下水,回来就被良嫔罚了几板子。
李暮歌看了白芍一眼,发现她站得时间长了后,身子在微微发颤,额头已经是一层冷汗。
“你受了伤,上药后好生躺着养伤,不必操心这些事,回去吧。”
“谢殿下关心,只是良嫔娘娘让奴……”
“你是春和宫的宫人,不是梧桐殿的宫人。”
李暮歌一句话,让白芍面上浮现一丝喜色,她伤得重,确实需要好好静养,良嫔让她带伤害跟着伺候,完全是一种惩罚。
白芍真的害怕自己伤重不治,宫里的宫人病得重了,只会被扔到偏僻无人的空屋里,熬得过去便继续在宫里做事,熬不过去,直接席子一裹扔出皇城。
现在殿下松口让她养伤,她就能以殿下的名义,私底下去找医女看诊,小命算是保下来了。
“奴谢过殿下,殿下实乃奴再生之母,奴愿为殿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暮歌说起梧桐殿时的不满,尽数被白芍听在耳中,以前白芍多听从良嫔的吩咐,是因为十四公主没什么主见,被人欺负都不敢说出来,白芍一个宫人,很多事情不能拿主意,只好求助良嫔。
现在殿下对她向外听从良嫔一事不满,她自然该向殿下投诚。
白芍又说道:“殿下,昨日淑妃娘娘在殿下昏迷时来过,她对殿下满腔愤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为十一殿下报仇,殿下今日去华景宫确实危险。”
她此言是真心关怀,不愿意自己主子出事。
李暮歌点点头,没了刚刚的抵触情绪,费心解释了一句,“淑妃娘娘难道要将本殿下杀了,给十一陪葬吗?她做得到?”
白芍认真想了想,摇摇头,“殿下说的是,淑妃娘娘不敢动手。”
“所以,有甚可怕的?现在父皇在华景宫吗?”
窥伺帝踪乃是不敬之罪,白芍低下头,小声说:“听说华景宫派人去了紫微殿请陛下,不知陛下有没有过去,只知今日早朝后,政事堂的相公们没有去紫薇殿议事。”
李暮歌懂了,皇帝过去了。
李暮歌起身,吩咐道:“你去叫白术与茯苓过来,让她们随本殿下去华景宫,敌人都是纸老虎,好对付得很,安心回去好好养伤吧。”
白芍原本忧心忡忡,现在听了李暮歌的话,突然觉得好像真没什么大不了。
李暮歌说淑妃是纸老虎,不是看不起淑妃,而是因为后宫是个规矩森严的地方,又或者说,天下是皇帝的天下,皇帝的意志决定事情发展。
皇帝不想淑妃继续计较,那淑妃就得打碎牙齿混血吞,她去华景宫,淑妃只会躲着她,不可能主动出手对付她。
此刻在皇帝心里,十一皇子恶毒至极,将不会水的妹妹推入水中,是想要杀人!结果自作自受,当真死了活该,淑妃不想让十一死后还要受罚,她就得老老实实的,以免勾起皇帝的怒火。
李暮歌一想到皇帝在华景宫,她死去活来那么多次,还是第一次跟皇帝在生前打交道,莫名有点儿兴奋。
她平复心情,出门前将眼睛揉红,摆出一副死了亲爹的架势,哭哭啼啼去了华景宫。
接下来,就是一个女大的戏精时刻了!
华景宫在皇城的东边,春和宫则在靠西的位置,想要过去,得横跨小半个皇宫。
而且中间还有皇后的凤仪宫挡着,绕着走得走上半个多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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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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