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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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节(第2页)

许康轶冲着他点了点头,两人知道如果要赏,只有这一步了,“这次很可能要继续封你为国公爷,昭告天下他容人之量和爱才之意,我现在遥领嫡系北疆军,他心里忌讳着,应该是让你拥立他登基,增加一些军方的实力。”

凌霄有些头痛:“他现在基本是太子,登基时间问题,难道担心翼王您还造他的反不成?”

许康轶微微眯了眯眼,毓王从来以己度人,也不理解许康轶这种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我会不会造反不重要,手中握有军权便是原罪,他一日没有登基,便要留着后手防着我一天。”

凌霄叹了口气,这样的人登基,对众人应该是祸非福:“我这次和大帅一起进京吧,琐事关系我平时处理的多一些,也好有个照应。”

许康轶摇头,“不可,凌帅已经战功赫赫,威仪非凡,如果在京城朝堂上再显示出手下左膀右臂也是才华横溢,岂不是更让他忌惮?京中裴星元可以暗中帮着凌安之,凌帅独自带几个亲兵进京即可,找那些长的有西北特色的,展示一下西北人全长得精神就行了。”

凌安之平时看许康轶做事,倒是没怎么亲眼看过他琢磨人心:“如果他封我为国公,我如何应对?”

许康轶早就想好了:“展现忠君,称全家已亡,再升官对不起家人们在天之灵,愧对凌氏家训,先推辞一番。”

凌安之知道推脱也没用,该封还是会封:“然后呢?”

许康轶将杯中白水一饮而尽,声波犹如古井之水:“本次进京,你一定要顺从,低眉顺眼一些,他让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

凌安之看似随意,实则为人倨狂、傲骨英风,胸襟开阔者有爱不释手之意,比如泽亲王和他许康轶;但是胸怀狭隘者,则有不好管理之意,容易招来祸端。

凌霄想了半天,深深的看了凌安之一眼,有一句话还是要问:“殿下,现在四境已平,毓王会不会狡兔死、走狗烹?”

许康轶沉思良久,一张口还是客观公允:

“毓王多年来能够屹立朝堂,还是有他的用人之道的,只要不威胁到他的利益,他身边还是留了一些有才能实干的人为他干事。所以,凌安之此次入朝非常重要,显示能为他所用也不太难,万事顺从,其他的凌帅随机应变即可,这对凌帅也不是什么难事。”

翼王疾病好的差不多了,不过花折说还是要多休息。凌安之和凌霄起身告辞离开许康轶的房间,打算先去一趟京城,之后速回安西。

去年冬季和今年春季闹了雪灾,西域游牧民族的牲口冻饿而死大半,而今年这几天来冷雨一场接着一场,晨起已经结冰,看来还是一个冷冬,届时举国没有存粮,一定会流民遍野,更易生乱。

从知道凌安之要进京那天起,余情虽然不知道凌川被害的原委,不过依旧先是有些紧张,后来想了想觉得也无非是低三下四的表表忠心,对于擅长演戏的凌安之也不是什么难事,又放松了一些。

余家二叔在京城低调的深耕多年,她对京城世家子弟也相对了解,不懂的还可以去问许康轶和花折,可她终究是担心凌安之人地两生疏,这些天有时间就在房间里琢磨写写画画。

凌安之边疆重臣,大败金军解了京城之围,封国公本是题中之义,且凌河王已经是国公,凌安之是唯一还活着的儿子,就算是不封,凌安之等着祖荫也早晚会有这一步,这也不算是爱重至极的拉拢,难道会有其他打算吗?

女子和男子相比,更感性细腻一些。

凌安之明天便要启程,余情和凌霄留下来一边陪着许康轶养病,一边各自去忙甘州的生意和军务,等许康轶身体再硬实些,便会前往太原一起等他回来。

余情一边给凌安之收拾进京的行李,一边有些絮叨:“当了这么多年将军,朝服竟然除了接旨外还一次没有正式穿过,试一下还能否穿得上了?”

凌安之这些年常年打仗折腾,又病又伤,近来瘦削了些,朝服穿在身上肩膀腰身显得有些宽松,余情基本满意,眯着眼睛笑嘻嘻的:“嗯,我夫君穿着朝服虽然不合身,可还是挺好看的。”

凌安之想好了进京的应对之策,一边换下朝服一边和余情聊闲话:“京官每日里束缚太多,还是边疆自由自在一些。”

余情伸手指点了点他的胸膛,娇嗔的直接揭穿他的小辫子:“你呀,性子太野,在京城也呆不住,估计心里恨不得安西北疆的河山一天走一趟才好,不过封了国公,每年至少有几个月要在朝中了。”

本朝定制,国公爷每年年前年后要入京述职至少四个月,战时除外。

凌安之不以为意,安西和他家后院差不多,他说什么时候是战时什么时候便是战时,他说哪些算是战事哪些便是战事:“我倒真不想要这个国公爷,封不封全是一样的。”

余情正在给他叠起朝服,手上动作顿了一下,凌安之平西扫北,救援京城,整顿中原军,名满天下。

平时虽然对他多有些坊间风言风语,不过到了战时,看到一个“凌”字,百姓便觉得保护神来了,边疆宿敌基本闻风丧胆,封不封国公已然没有区别,她神思恍惚的说道:“是啊,封不封全是一样的。”

凌安之笑吟吟的躺在太师椅上,看着余情花时间和心思给他收拾行李,心里暖洋洋的。

想了想,一出门进了厨房,等到端着一碗混沌再进了卧室,余情手脚麻利的收拾的差不多了。

凌安之夹起一个馄饨喂给余情,“来,我包的肉馅的,把我的情儿喂胖点。”

余情整日里家里家外的事忙的一团麻,要不是幼时练武身上还算有些肌肉,有时他都觉得硌得慌,——不过幸亏该长的肉还是长了不少。

余情伸手想抢过筷子来喂他,凌安之却把筷子藏了起来,把椅子往余情身边拉了拉,嗓音低低的撩她,“情儿,像在蒲福林雪山里那么喂我。”

余情脸羞红了,心头小鹿乱撞,看着近在咫尺这张神采飞扬的脸,再想到当时那憔悴虚弱的样子,觉得好似失而复得了一般。

两个人十几个混沌,没多长时间就嘴对嘴的喂完了,凌安之捏玩着余情的肩膀手臂,柔情似水的说话:“情儿,凌冬将至,我在京中估计也停留不了多久,你到时候在太原等我。”

余情伏在他胸前,总是忍不住翻来覆去抚摸他的锁骨和伤疤,一再叮嘱他:“千万在京城不要逞口舌之快,一定要进退有度、顺应圣心,知道吗?”

凌安之哑然失笑,类似的话翻来覆去的叮嘱了有八百遍,现在年纪轻轻尚且如此,老了恐怕是个絮叨的:“知道了,我什么时候不识时务了?”

傲是傲,他可不傻。

余情像是没听出他耳朵已经磨出茧子之意:“皇上和毓王无论说什么,你都要答应。”

凌安之笑嘻嘻的,没正经的摇头晃脑:“好,他让我当众唱歌跳舞,我也会答应。”反正谁看谁听谁遭罪,和作乱的人没关系。

——话说最适合毓王的歌也许是四万寡妇哭丧上坟。

余情侧耳听他沉稳缓慢的心跳声,轻轻的吻了吻他的心窝:“三哥,我以后在太原等你。”

凌安之以为余情说的是不愿意去天南的意思,看了她圆圆的头顶一眼,满头青丝铺在他胸口上,弄得他身上心里总是痒痒的,“天下估计快定了,到时候我和凌霄勤往太原跑一些,反正我家里在文都城也没什么人了,在天南安家也没什么意义。”

余情笑颜如花,俏皮的眨眨眼:“嗯,你记住有人在太原等你就行了。”

空气静谧了一会,她想起了近日为凌安之所做的准备,站起来伸出去过一个小盒子来,在凌安之询问的目光中,打开了小盒子,拿出几个瓶瓶罐罐。

女人堆里长大的凌安之认识这些东西:“雪花膏?做什么用的?”

余情已经拧开给他看了一眼:“我常用的,非常好用。”

凌安之一看黑黑的膏体就笑了,平时余情为了方便经常穿着男装,可一个姑娘白白净净皮肤细腻怎么看怎么引人注意,所以余情总是把脸涂黑,看来就是用这玩意儿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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