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们俩的……孩子都长这么大了?”宋雁归:“……”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解释。至于原本慵懒散漫的某人,闻言一双桃花眼潋滟含情,嘴角勾起极度愉悦的笑意:怎么办,很想顺势承认是真的。-----------------------作者有话说:白天羽的孽债由他自己解决,梅花庵血案最无辜的是那个孩子,最不无辜的是马空群。马空群这个送女儿入烟花之地做暗探的超绝畜生行为,和《陆小凤传奇》沙曼她哥方玉飞的行为有的一拼。翠浓会拥有新的名字。一些奇妙的误会嘿嘿[吃瓜][彩虹屁]梦境李园看起来还和两年前一样。物华依旧,林木高耸,美景胜过两河之地。离开的时候是在夏末秋初,归来已是冬季,物换星移,可真要算起来,中间也不过隔了两载光阴。冬雪纷纷扬扬落,风送一段暗香,冬景此处殊胜。屋子里烧着银炭,一室暖融。裹着夹袄的女童奔波了一路,此刻正侧卧在榻上补眠,手里还牢牢抓着青衣剑客在路上给她拿麦秸秆扎的玩具,一个发型狂野凌乱的小草人。“雁归,王公子他不和你一起进来坐坐吗?”“他说他想去观云斋看看。”林诗音会意点头,似是想到什么轻轻笑道:“那间铺子我两年前着人买了下来,也会安排人定时上门打扫收拾,一应东西俱全,你们二人住在那里,也自在些。”虽不知道宋雁归什么时候会回来,还会不会回来,但对于林诗音来说,留着故地,就是替自己守着一份念想。哪怕没人强求她这么做,哪怕这份念想永远不会得到回应,她也甘之如饴。浮云一别君去远,流水千重我念深。宋雁归忍不住微微动容,被人顾念的人总觉辜负,她张了张嘴,终于也只郑重说了四个字:“诗音,多谢。”气氛温馨却有一丝伤感。“咳咳,说起来,这次来不知道是你生辰,我空手而来,都没来得及准备什么礼物。”她清了清嗓子,语调微扬,略微有些尴尬地道。“你能来,便是最好的礼物。”林诗音温声道,眸里依稀还能看到薄薄的泪光。对于一个念旧且重情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和友人不期而遇更好的生辰礼物呢?宋雁归笑,她不意再絮絮讲起前事惹她伤怀,只挑拣了些奇遇说与对方听。林诗音虽于习武一事较爱人懈怠许多,但自小耳濡目染,并非全然不会武功。只听宋雁归说起曾遭遇的那些惊心动魄之事,仿佛身临其境,一时心为之喜,一时亦为之忧。看着她好端端站在自己面前,总是感慨和高兴更多一些。“原来雁归你从小也是在江南长大。”林诗音语气里流露出淡淡的怀念,她轻轻叹道:“我幼时随父母居住在江南,自父母故去之后,就被姨父姨母接到保定,从那以后,我已很久没回过家乡了……”宋雁归闻言眨了眨眼,照她看来,这便是李寻欢的失察了。于是她问:“怎么没看见李兄,他不在府中么?”“表哥他……”虽已是夫妻,但林诗音多年来习惯了这个更为熟悉的称呼,也未曾着意改过,温柔似水的眼眸里浸润着幸福的柔光,那是琴瑟和鸣的有情人眼里才会涌动的甜蜜,只又不知想到什么蛾眉微蹙,似乎隐隐有些踟蹰。宋雁归没有催促,也无探问,只是默默陪在一边,敛了笑容,目光沉静温和。“不知怎的,雁归,我总觉得表哥他近来有些神思不属……”林诗音轻咬薄唇,目露迟疑。这些话她无从与其他人聊起,但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枕边人的细微变化,何况她与李寻欢不仅是夫妻,更是从小一起相伴长大的亲人。她在父母故去后来到保定,长住姨父家中,及长,姨父姨母和大表哥先后故去,从那以后,林诗音和李寻欢就是这世间相依为命的至亲。“不提这些了罢。”毕竟是私事,亦或许是自己多心。林诗音柔柔笑着摇了摇头。恰这时躺在榻内侧的女童发出一声细微的嘤咛,似是被噩梦魇住了,紧紧皱着眉,身体微微哆嗦,林诗音温柔耐心地替她解开编发,好让她枕得更舒服一些,纤纤玉手轻轻拍抚她的背脊,目光落在她瘦小的身躯,如水的眸子里划过淡淡的心疼。林诗音已经从宋雁归口中得知了这个孩子坎坷的身世。这些年,她和表哥陆陆续续救助过许多无家可归的孤儿,其他时节这些孩子尚可勉强行乞度日,唯有北地的寒冬最是难捱,路上偶尔甚至能见到饥寒待毙的婴儿。她暗忖,宋雁归送这孩子来此,也是希望给这孩子找一个家吧。“等问过她本人再决定吧。”见林诗音不欲多说,宋雁归也不勉强,只盘腿坐在榻沿,在林诗音提出想收养这个孩子时,她手捧着茶碗微微沉吟。“也好。”林诗音:“说起来,还不知道这孩子的名字。”宋雁归挠了挠头哈哈一笑:“不知道。”她顿了顿,正色补充道:“发现她的时候,她母亲已经故去了。”“等把她的身世告诉她之后,不妨也让她自己决定吧。”短暂的沉默过后,林诗音摇头无奈一笑:也罢,以这孩子的身世,姓“马”不妥,可既然连母亲的姓也无从知晓,那雁归所说的法子,倒也未尝不可。窗外风雪弥漫,宋雁归当然明白林诗音无奈沉默里的困惑不解。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宋雁归”这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就连姓也是。宋辞在她认字之后,把《百家姓》往她面前一放,让她凭心意选一个看中的姓氏。她选了“宋”。恰逢群山之巅,大雁南归,她就给自己取了“雁归”二字作名。这事之后,宋辞那几天得意地在山上路横着走,饭都比平时多吃几碗。不仅如此,他还不时地跑去赵无极的草堂,妆若不经意地拿此事显摆。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态势,如愿得到赵无极赠送的一双白眼。宋雁归一直没忍心告诉宋辞,那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天地良心,她真的是随手选的。只是想到自己的过去,不知怎的,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同样没有姓氏的孩子。雪这么大,他现在会在哪里呢?—————————酒楼里,年轻俊秀的青年自斟自饮。一个人独饮,有时是一种享受,有时则是为了逃避现实。喝闷酒不是享受,而是一种自苦和折磨。李寻欢此刻就在喝闷酒。几天前,他做了一个梦。李寻欢从不信神鬼,梦中确也并无神鬼妖怪、超乎寻常的光怪陆离之事,但所梦之事却叫他隐隐惊心。神鬼何尝真能使人生惧,真正能使人感到害怕的,是人心。梦的一开始,他回到了大约三年前。那时候他刚从关外回返,归心似箭,只想尽快回到表妹身边。路上,他被关外三凶和他们纠集的另外十七名杀手伏击,飞刀夺去了十九个敌人的性命,可他身上所中之毒也行将发作,眼看他就要毒发、或是死在最后一名杀手的手里。危在旦夕之际,一名相貌堂堂,手持银枪的微须汉子忽然而至,长枪一挑,击败众敌(虽说其实对手也仅剩一人未死),不仅救了他,替他悉心治伤,还一路护送他回到李园。感君义重,二人义结金兰也在情理之中。不对,李寻欢分明记得自己当时在客栈遇到了阿飞和宋雁归,在对方的示意下提前有所防备,还服了解毒的药丸。虽然也受了伤,但并未伤重至此,也没有遇到什么叫“龙啸云”的手持银枪的男子。梦里的他如同看客,他的质疑无法阻止事情继续以一个他从未料想过的走向发展下去。一切的转折发生在回到李园的那一刻。龙啸云对诗音一见钟情。自那之后,一切急转直下。相思乃至病入膏肓的龙啸云,伤心落泪的诗音,用放浪形骸遮掩痛苦两难的自己,故事的结局,是佳人对自己伤心绝望,最终选择转投怀抱,而他则放弃一切,萧然远去……梦里的一切都如此真实,恍惚让他以为那是自己历经的前世。李寻欢冷汗涔涔地从梦中惊醒。他看到身边一脸担忧望着自己的林诗音,他的表妹、亲人,亦是如今的爱人、妻子。他的眼神还残留着说不出口的悲凉心碎,和淡淡的迷茫,他长叹一口气收拾了情绪,掌心温柔地抚过她的脸庞,将人拥入怀里……“可恨李郎太薄情,朝朝误妾期。今日里全你高名,弃妾于荒唐绝境。但凭我冷冷清清独自熬,似你般负心人把人抛啊,把人抛!”酒楼里,唱着南曲的琵琶女歌声凄切动人,说谁负心薄幸,一声声血泪般的控诉,听在有心人耳里,重若千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煜,一个刚刚开始创业的小青年,可能是因为太帅了,所以我们李同志在逛街的时候遭雷劈了,穿越到斗罗大陆第一部里面,成了唐三的父母,唐昊和阿银的结拜大哥,因为...
虽然这听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不过这是确确实实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的名字是谢雨,今年17岁。我出生没多久爸爸就跟妈妈离婚,从小就是妈妈一个人把姊姊跟我,妹妹三个人带大的。听妈妈说爸爸是个知名企业家的儿子(据说当年也是帅哥一枚),因为爱上了只是平民出身的大学校花(当然是我妈),不愿与相亲对象结婚,而被迫和妈妈一起私奔。虽然最后还是被妈妈的丈母娘(也就是我的祖母)雇的私家侦探查到地址而不得不离婚,但是爸爸在临走前把它这些年存的钱全部汇入妈妈的账户里,大概有3亿多新台币,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再加上我小时候对他的印象很不错,因此我还是很尊敬我的这位父亲的。只是后来听说他因此断了情...
请容我先自我介绍,我今年35岁,从事金融行业,患有严重淫妻癖,喜欢暴露淫辱老婆,而我老婆晓璇,今年32岁,身高163公分,体重47公斤,胸围32c罩杯,腰围24,皮肤白皙,一头乌黑的长,面容清丽,瓜子脸型,以及最令她自傲的是她那笔直匀称,迷人的双腿,所以我老婆绝不吝啬展现她那诱人心魂的美腿,目前她任职于一间上市公司财务主任一职,而她公司的男同事经常借故对她逗弄或吃豆腐,幸好我老婆的直属上司财务经理,是我老婆就读大学时的学姐,会保护我老婆,使我老婆免于遭受狼爪…...
霸道控制欲强攻×骗子受气包受古早追妻文,为了解压而写,攻前期比较凶,没了受的爱会疯骗子要钱,却能骗来爱内容标签都市毒舌追爱火葬场...
一个本以为会暗恋到天荒地老却终得圆满的故事。...
平静的小镇生活下,有一股邪恶的外来生物想要侵入地球,而地球早就有了一套完美的防御体系,魔法少女!他们能在外来生物进入前就现入侵通道,并展开结界,在结界中直接灭杀它们,直到这天,一个男孩误入了结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