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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就刚要说话,江漓接过了话头,“随便吃点就行,吃了饭我跟王大哥打算上山去猎大猫。”
大猫,那不就是老虎?
杜若吓了一跳:“山鸡跟兔子不好吃么?怎么想起大猫来了?”
王不就噗嗤笑出了声,解释道:“我们猎大猫不是为了吃,而是打算卖了换钱的。弟妹你不知道,我跟江老弟已经被县太爷招做捕快了,但是县城太远,来回不方便,所以我们打算买一辆马车,山鸡兔子啥的不值几个钱,还是大猫实在。”
杜若明白了,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不过老虎值钱归值钱,却也凶猛得多,一个不小心就送人头入虎口。
瞧那两人的样子显然已经下定决心了,她也就没开口劝阻,劝了人家估计也不会听,搞不好还嫌她烦。
杜若便转身去了灶屋。
既然江漓跟王不就要上山,什么馄饨面条之类的就不合适了,得做点抗饿的。
看了下食材,她准备做三道红烧,五花肉、猪肝、还有就是铁蛋昨晚去池塘里洗嘴捞回来的大鲤鱼。蔬菜就来一道干煸四季豆,至于汤……就冬瓜汤好了。
另外再蒸个蛋羹,给江婉的,小孩子都喜欢。
做菜其实不费事,但准备起来很花时间,杜若忙得不可开交。切好猪肝洗好菜,正准备去杀鱼,一回头,就看到身后站了一个人。
“你怎么进来了?”她疑惑地问。
;古代讲究君子远庖厨,除了厨子,基本上男人都很少进厨房。
江漓道:“我来帮忙。”
他看了眼灶台,目光在各种食材上打了个转儿,问:“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杜若也不客气,指了指那条鱼,“把它杀了吧。”
江漓很干脆,拿起菜刀拎着鱼就出去了,他的效率很高,很快就将处理好的鱼递给了杜若,“杀好了。”
杜若接过来一瞧——呃,让他杀鱼,还真的就只是“杀”了这条鱼而已。
鳞片没刮,鱼鳃没去,好在内脏倒是掏空了。
她沉默了半晌,想起第一天嫁进江家江晟做的那条鱼,大概懂了,江家的男人在做菜上都没有天赋,也或许是没人教,反正做出来的都是黑暗料理。
于是重新给江漓指派了个任务,让这个八尺汉子蹲在灶前烧火。
夫妻俩第一次配合很是默契,半个时辰后,菜就纷纷上了桌。
咸鲜蘑香的红烧鲤鱼、嫩滑爽口的爆炒猪肝,清淡却让人停不下嘴的冬瓜汤,还有干香酸爽的干煸四季豆,甚至连最简单的水蒸蛋都看起来那么馋人。
江晟跟江婉吃了一段日子杜若的手艺,也算波澜不惊了,江漓和王不就还是头一回,吃得那个喷香。
尤其是王不就,愣是没忍住自己身为客人的修养,连吃了四大碗。
这香,这味儿,真他娘的带劲!
趁杜若低头吃饭的间隙,他凑过来,在江漓的耳边瓮声瓮气地说了句:“老弟,值了!再丑都值了!秀色可餐怎比得上这真正吃到嘴的美味,惜福啊兄弟!”
江漓看了眼坐在对面的丑媳妇,面上不动声色,桌底下的脚却毫不留情给了他一下,踢得这口无遮拦的莽汉嘶的叫出了声。
杜若抬眼瞧他,“怎么了王大哥,是不是菜不合口味?”
王不就急忙摆手,“不不不,太合口味了,我虚度二十四年,这是吃过的最最好吃的一顿。弟妹,你完全可以去当大厨啊,这手艺,要我说比镇上最好的醉梦居也不差什么。”
醉梦居?
听到这熟悉的名字,杜若愣了一下。
傻大个以为她不知道,于是豪气万千地给她普及知识:“说起这醉梦居啊,那可了不得。昨儿个我跟江老弟从县上回来经过那边,想着这一个多月在堤坝上又是风吹日晒又是抗麻袋的,老辛苦了,刚巧身上有点儿小钱,就想着咱也大方一回,进那传说中的贵人地吃顿好的。哪成想过去一瞧,娘唉,这镇上有钱人也忒多了,门口等吃饭的排了半条街!一打听,你道咋的?说是那醉梦居新推出了一道招牌菜,叫啥…啥鱼羊鲜,都说好吃得不得了,镇上有点儿家底的人都跑去尝鲜去了。”
说着,他撇了撇嘴,“听说光这一道菜就要五百个铜钱,五百个啊!煮的是金子还是人参啊,吃了能成仙还是咋的?我跟江老弟舍不得,就没进去。虽说没吃到嘴吧,但我老王敢拍着胸口打包票,那劳什子鱼羊鲜铁定没有弟妹做的这桌子菜好吃!有钱人么,就喜欢整那些个虚的,名字叫得好听而已,估摸着就是鱼跟羊这样那样整出来的一盘儿四不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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