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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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2页)

他一向喜欢呼朋引伴,不管做什么都要叫上人一起,而沈从是为数不多既有时间又不会觉得他烦的。在这一点上江海生一直十分感动,立志以后干什么都要拉上沈从,不让他一个人孤单。小时候沈从就没少被江海生骚扰。

“什么时候?”沈从问道。

两条狗拍完了对方又开始抢着舔屏幕,这江海生可忍不了,连忙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关到了阳台:“下午四点,还是老地方。”

“嗯。”

得到肯定的答复,江海生嘴角一下拉得老高:“那到时候还是老地方见。”

“汪!汪汪!”

江海生突然拿着手机晃了几下,顺便切了摄像头:“看这两条傻狗,真是没玩的了要来扒阳台门,就这么离不开我?嗨,所以说这人也不能太有魅力了,不然狗都要争风吃醋,真是令人烦恼啊。”

话是这么说,但沈从没从江海生的语气里听出半点烦恼,反而有点炫耀的意思。

沈从懒得理他,问道:“大嘴的肺怎么样了?”

江海生一敲阳台门:“早好了,在我家尽过舒服日子了,冷水都没沾过。”

隔着阳台门,江海生敲了几下博美的头,博美于是飞快地晃了晃脑袋,尾巴摇得堪比螺旋桨,两只狗扒门都扒得更加卖力了。

博美名叫大嘴,原先是只流浪狗。

在流浪的第不知道多少天,沈从从大嘴旁边路过了。

大嘴是被人弃养的,家养的狗很难一下适应自己刨食的日子,沈从见到大嘴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白色的毛都变成黑色。

沈从原本不会注意路边的小狗,但大嘴很努力,硬是用爪子钩住了沈从的裤脚。

钩都钩住了,沈从正好也没什么事,积德行善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一切都由医生决定,沈从只是在最后签了字付了款。

沈从本来打算送大嘴去宠物机构的,他不喜欢动物,也对养宠物不感兴趣。

但大嘴非常擅于抓住机会,爪子再次钩住了沈从的裤腿,沈从一走它就叫唤,惹得旁边的其他狗也情绪激动起来。

想到江海生前几天才说过想给饭桶找只狗作伴,沈从拿开大嘴的爪子,给江海生打了电话。

大嘴到江海生家里那天,最兴奋的是饭桶,给它全身都舔了个遍。

大嘴一直都表现得十分乖巧,直到被江海生领养的半个月后,或许是家里人的精心照顾,使博美犬的胆子大成了恐龙,首当其冲的就是饭桶,经常被博美跳起来拍头。高兴也拍,不高兴也拍。

吃东西更是血盆大口,连饭桶都抢不过它,常常委屈地窝在角落等江海生给它单独加餐,而博美“大嘴”的名字也因此得来。

不过叫大嘴确实委屈博美了。

大嘴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昂着头、翘着尾巴巡视家里,并且还有饭桶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一步一颠,一只狗生生走出了猫步,那叫一个优雅,那叫一个高贵,蝴蝶结一戴那就是公主。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渐“丰满”,一步一晃,肚子快耷到地上的饭桶。

两只狗站在一起简直天壤之别。

毕竟饭桶是初狗,和初恋的地位是一样样的,对比太过残忍,江海生实在不忍再看,转身靠在了栏杆上打算回忆回忆饭桶以前的风光。

“诶我跟你说,饭桶当年……”

江海生话音未落,沈从却突然再听不到他的声音。

沈从下意识握了握手,却握了个空,手里的重量消失不见。

一抬头,沈从眼前突然多出了很多人,大部分人挤在一团,神态各异。而他们现在正站在一座宽敞的房子里,从摆设来看……完全看不出这房子是起个什么作用。

第三卷人类余晖

第59章开始跑酷

房子的顶吊得很高,估计有几十米,从形状看,应该是圆拱的。

墙体的每一部分都贴着瓷砖,瓷砖通体雪白,光滑得能当做镜子。里面没有安装窗户,唯一一扇门还是和总体风格完全不符的黄色木门,透着股朴实乡村的木屑味。木门没关实,透进了一束光,倒是给房子平添了一分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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