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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室的环境总比洞穴的环境要好吧?既如此,他和亦初再创造一些新的记忆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吗?留在这不会误事吗?”沈亦初半扶着楚锦佑,看着虚弱的模样,顿时心生恻隐,若是不会耽误他的事,其实在诊室休息一夜……也不是不可以。
“最重要的那类事宜,我皆已处理妥当,不会误事的。”楚锦佑稍微站直了些,将脸凑近沈亦初,指着自己下眼帘的一片青黑之色,委屈道:“亦初,你瞧,你不在我身边,我半夜都睡不安稳,今夜就陪陪我吧?”
“可好?”
沈亦初不知道楚锦佑的那条神经搭错了,竟然会对他露出如此娇妻的一面。
更恐怖的是,他不但没有感到恶寒,反而有点爽。
对,就是爽。
就像女朋友喊你老公时的那种爽,这是一种征服欲得到满足的感觉。
沈亦初咽了咽口水,脸色微红,干巴巴地说道:“行,行吧,那我就勉为其难,陪你一宿。”
但愿别出什么岔子。
“亦初,你为何如此紧张?”楚锦佑注意到了沈亦初的异常,问道。
沈亦初矢口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我紧张什么?我怎么会紧张呢?只不过是屋里太热了,我出了点汗而已。”
楚锦佑眼中划过一抹笑意,并不点破,省得将人吓跑,得不偿失,“热的话,我去开窗户透透气,这间屋确实有点闷。”
楚锦佑慢走了一步到窗台,打开窗户锁,一把将窗户推开,一阵和煦的春风灌入室内,将二人的衣角吹起了一个边。
在楚锦佑去开窗户的过程中,沈亦初也没闲着,他将诊床上的小被子摊开当床垫,令诊床的舒适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今夜你睡这,我打地铺。”沈亦初压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温和地说道。
“你睡床上,我打地铺。”楚锦佑反驳,他更想让亦初睡在自己的身侧,但他已经吓了亦初一回,这种话他是万万也不敢再说出口的。
“要么你睡床,我打地铺,要么我走,选吧!”沈亦初眼神微凉,但凡楚锦佑敢说他一句不是,他真的会把楚锦佑一个人扔在医院。
这两天,他手头的事情够忙了,楚锦佑若还给他添堵,他就让他笑着过来,哭着走。
面对心上人的威胁,楚锦佑一下子把嘴闭上,乖顺地点了点头,他好不容易争取的机会,可别作没了。
今夜他要好好表现才是,只要亦初没有直接拒绝他,他就还有机会。
“我去杂货室拿一套被褥过来,你在此等我片刻,我很快就回来。”沈亦初说完,便走出诊室。
待他抱着被褥回来时,却被诊室里的一堆摆放整齐的鲜花惊住。
窗台上,桌子上,甚至连诊床上都摆满了花。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吗?”沈亦初看着满屋子的小雏菊,不敢进去。
有谁送活人菊花的?
虽然是白色小雏菊,但这也是菊花的一种,在种花家送活人菊花,是要挨骂的。
“嗯?怎么会,在大顺,白色的小花还是非常受欢迎的,祭礼、逢年过节这等重要场合,可都缺不了这种花。”楚锦佑耐心解释。
在大顺,送白花还有另一层意思,花越纯白,就代表感情越忠贞纯洁。
“好吧,原来是习俗不一样,我们种花家只有在葬礼的时候,才会用到菊花,可以用来缅怀故人。”沈亦初走进诊室,摆弄了一下桌子上的小雏菊,微微一笑,“其实,你们大顺的审美还不错。”
“既然今日要在医院过,不如我领着你去体验一下我在种花家的一日究竟会如何度过的。”沈亦初整理完诊室内的小雏菊,不由分说地将一个轮椅推到楚锦佑的面前,让他坐上去。
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要互相了解,他愿意给楚锦佑一个机会。
光是喜欢还是太主观了,若他和楚锦佑的三观、生活习惯都能相互适应,或许可以试一试。
扪心自问,他其实不反感楚锦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他,但喜欢又不能当饭吃。
爱情的保质期太短,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他得为自己的未来做考虑,不能头脑一热就应了他。
若以后他和楚锦佑吵了架,翻了脸,也不至于惨淡收场。
给双方一点缓冲时间,这样不论是对他自己还是楚锦佑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楚锦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觉得时间尚早,便欣然同意,“甚好,那我今日的行程便任由你安排。”
沈亦初先带他去医院食堂吃了一顿清淡的菜肴,有蛋花汤、拍黄瓜、香菇菜心、素炒笋尖、茄盒以及一碗米饭。
这一顿饭没什么油水,但胜在健康,他在现代医院实习没钱吃饭的时候,点的便是全素套餐。
大顺厨子的手艺不错,哪怕是素菜也能做的很香。
唯一夹着肉的茄盒还是沈亦初为了照顾楚锦佑,才破格点的。
楚锦佑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不耐。
用过饭后,按照惯例,午饭结束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他应该要去住院部查房,但在查房之前,他还要去一趟自己的办公室。
沈亦初是这家医院的荣誉院长,荣誉院长是有着自己的办公室的。
他推着楚锦佑去了一趟自己的办公室,从柜子里翻出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披在自己身上,又将代表院长身份的牌子挂在了白大褂的左胸布料上。
“走,我带你去查房。”沈亦初推着楚锦佑径直往骨科病房的方向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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