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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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贬(第3页)

李暮穿着厚厚的貂裘,小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他努力想摆出严肃的样子,奈何身高是硬伤,气场不足。

“都打起精神来!”他清了清嗓子,试图说点鼓舞士气的话,“此去山高水长,正是好男儿建功立业之时…”

话没说完,李行第一个没忍住,“哇”地一声又哭了出来,冲过来抱住他的腰:“阿郎!我舍不得你!我不想去那么远!”

他这一开头,李念和李素也绷不住了,围上来,抱着李暮的小身子,蹭肉肚子,又是一阵“嘤嘤嘤”。

李暮:……,你们不准摸我肚子!老子不胖!

“阿郎,您多吃点!”李素哽咽着叮嘱。

李暮骂了一句还多吃,再吃老子就成猪犊了!

李素哽住了。

“阿郎,谁要是欺负你,怎么办!”李念红着眼睛,开始担忧了。

李暮无语望青天,谁敢欺负他啊!他阿耶直接把人绑了。

张笙呜呜呜,咬牙忍泪。随后李暮被他们勒得差点喘不过气。

最后像只被大型犬包围的小猫,艰难地伸出手,挨个拍着他们的背。

“好了好了,又不是见不到了。”他声音也有些哑,“蜀中好东西多,记得常给我捎点特产回来…哦对了,尤其是那个…那个…”他努力回忆着,“听说蜀锦不错,还有好吃的,别忘了我就行!”

他这故作轻松的话语,终于让四人破涕为笑,气氛缓和了些。

李暮挺了挺自己的小肉肚子,从怀里掏出四个早就准备好的、鼓鼓囊囊的荷包,塞到他们手里:“喏,穷家富路,别亏待了自己。到了地方,该打点的打点,该请客的请客,别小家子气,钱不够了,就写信回来要。”

四人握着那沉甸甸的荷包,又喷泪,恨不得把灞桥淹了。

最后,李暮走到张笙面前,仰起小脸:“阿笙,他们三个,我就交给你了。工坊的事循序渐进,首要的是护他们周全。”

张笙郑重抱拳,言简意赅:“小郎君放心,阿笙在,他们在。”

李暮点头,“信你!”

晨光渐亮,出发的时刻到了。

李暮摆了摆手,“好好干,说不定以后,阿郎我在长安混不下去了,还得去投奔你们,靠你们罩着呢!”

三人一听,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脸抬得高高的,充满了使命感:“我们……我们去得那么远,真的也能帮到阿郎吗?”

“当然了!”李暮语气笃定,小脸一派严肃,开始熟练地忽悠:“万一我以后跟张相一样,不小心惹怒了圣人,被一撸到底,贬出京城,到时候,我可就只能拖家带口去蜀中找你们蹭饭了!你们要努力啊!”

这话如同给三人打了最强效的鸡血,他们重重点头,眼神坚定得仿佛要立刻为阿郎上刀山下火海。

阿郎就算被贬,在蜀中也必须是横着走的贵人!

他们暗下决心,一定要在蜀中努力经营。

灞桥边的杨柳早已在寒风中褪尽了绿意,光秃秃的柳条上只顽固地挂着几片残破的枯黄叶片,在风中瑟瑟发抖,长安渠周遭的味道依旧不那么宜人,李暮从一开始差点被熏得当场表演“童子吐”,到如今已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甚至还能点评一句“此乃人间烟火气”,进步不可谓不神速。

哪怕实在是找不到带叶的了,他也给每人怀里塞了一根光秃秃的灞桥柳枝,权当“勿忘故乡柳”的象征。

“为了阿郎!”三人接了柳枝,喊着口号,斗志昂扬地,几乎是用拖的,把一脸生无可恋、仿佛写着我干完事就回来的张笙,拽上了前往蜀中的漫漫官道。

李暮站在灞桥亭边,看着他们一步三回头地上了马,身影逐渐消失在官道尽头。他久久没有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任何影子。

寒风卷着枯枝掠过长安渠,带来并不好闻的气味,但李暮恍若未觉。他低头,看着手中剩下的那根光秃秃的灞桥柳枝,轻轻叹了口气。

“一定要…好好的啊。”他小声嘀咕着,将那柳枝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怀里。

回到马车上,温暖的空气包裹上来。李暮靠在车壁上,闭上眼,眼前仿佛还能看到那三个家伙红着眼睛、却充满干劲儿的脸庞。

晨光懒洋洋地爬进回城的马车,在李暮绯色的小袍衫上跳跃。

他缩在温暖的车厢里,想着自己的布置,回府就能吃酥山,那点离愁别绪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心情重新雀跃起来,甚至哼起了不成调的小曲。

他在长安一日,他不死出不了岔子。

回到府中,当前长安城里炙手可热、圣眷正隆的小郎君李暮,立刻原形毕露,没个正形地歪在柔软舒适的隐囊里,活像一只慵懒的猫儿。

他捧着个沉甸甸的鎏金碗,里面堆着小山似的、冒着丝□□人寒气的酥山,拿着小银勺,挖一大勺塞进嘴里,顿时被冰得龇牙咧嘴,倒抽冷气,却又爽得眯起了眼睛,一脸满足。

这酥山,在大唐乃是顶级奢侈冰品,只有豪门贵族才能享用。以酥油混合珍贵的蔗浆或蜜糖,在造价不菲的冰窖中反复冷冻捶打而成,口感绵密近似后世的冰淇淋,奶香浓郁,甜而不腻,实乃消暑之圣品。

当然在这时吃,是作死。

但爱吃,爱吃,大爱冰淇淋!

他是从去年春天才被允许吃这宝贝的,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从春天吃到夏天,从夏天吃到秋天,如今这万物凋零的冬天,他依然在坚持不懈地吃!简直是用生命在践行“吃货的信仰”!

嘿嘿,年纪小,身体棒,就是这么任性!

吃吃吃!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酥山空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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