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连星夜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徐启芳低着头,没看见:“你的腿怎么好像越来越肿了,要不去医院看看。”
连星夜又摇头。他全身上下病得最轻的应该就是腿了,他甚至觉得这算不上病,除了楼照林那种用复习时间跑去打篮球的,学生坐久了腿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水肿,尤其是脊椎,动一下就能咔嚓咔嚓响个不停,跟有声骨似的。可他身上的病只有腿上的看得见,所以妈妈也就只关心他的腿了。
人们无法凭臆想去判断一个人病了,只能通过这个人孱弱的身躯、苍白的脸色、还有肉眼可见的破损的肢体,这些外在的特征,得出这个人生病了的结论。
只有看得见的伤,才能算是伤。肉眼可见的伤痛总能轻易吸引别人的注意,能够让别人评判伤得多严重,才能让关心落到实处。然而人无法想象一种看不见的痛苦。看不见,就不知关心的举动该落到何处。无法给一种伤痛做评级,就不知该付出多少关心,只看那人笑着说没事,不用担心,久而久之,别人看他四肢健全,还有力气微笑,便真当他没事,再也无人关心,殊不知他的灵魂早已千疮百孔。
这也是为什么连星夜执着于在医院检查出个结果,他渴望他的伤痛被人看见。然而他连一份生病的证明都拿不出。
“怎么跟你说半天话都不吱声儿?我跟你说周六去外婆家,你听到没啊。”徐启芳抬起头。
连星夜连忙又点点头。
徐启芳把水端起来,皱着眉头埋怨:“最近怎么总是默不吱声儿的,本来性格就内向,再不说话,别人还以为我们家养了个哑巴。”
连星夜喉结酸涩地滚动,张了张嘴,努力想发出声音,徐启芳已经推门出去了,嘴里还止不住地嘀咕:“跟妈妈说句话都不乐意,母子俩搞得跟敌人似的,真是养了个白眼狼……”
不是的,他不是不想说话,是说不出话。他不是不想理你,只是发不出声音。
妈妈,别这么说他,他不是白眼狼,更没有想过要伤害妈妈……
随着妈妈温暖的气息离去,房间里最后一丝人类的气息仿佛也被带走。
连星夜早就不是人了,是腐烂物,是泥巴,是臭了水,巨兽捂住了他的嘴,不允许他和这个世界说话,于是他就被世界抛弃了。
他胸里堵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于是烦躁地扇了自己几个巴掌,想起妈妈,还有自己那越来越差劲的成绩,又愧疚得嚎啕大哭。他像有多动症一样疯疯癫癫地爬下床,在地上走来走去,一边磕了药一样前后摇摆着身体,胸膛起起伏伏地喘不过气,他将冰冷的身体贴着墙壁,像粘液一样沿着墙一寸一寸地攀行,他没穿鞋子,脚底板冒出汗,黏腻潮湿的汗水粘在地板上,每一次抬脚都好像陷进泥巴潭子里,触感很恶心。
寒冷像涨潮一样从脚底一波波地涌上头顶,他每次都会猛地打一个哆嗦,浑身的鸡皮疙瘩抖了抖,大腿的皮肤被汗水粘在短裤上,双腿活动时会有明显的撕扯感,好像一双腻歪的手掌抚摸他的大腿,皮肤传来刺痛的麻痒。
他伸手去抠,手抖着,行动凌乱混沌,明明像一块泥巴一样浑身无力,却在伤害自己时总能轻轻松松在皮肤上刮出血红的印子。他像脖子断了一样失力地垂着脑袋,黑暗里,他看不见大腿根上被自己挠出的几十道血红的指甲印,但他闻到了血腥的味道,这让他感到安心。
于是他哆哆嗦嗦地摸到书桌边,哆哆嗦嗦地拉开抽屉,哆哆嗦嗦地摸出一个订书机,然后摸着自己的腿根,不管不顾地往下按。
……
黑夜总是那么漫长,他好像睡着了,又好像一整晚没睡。
他花了一晚上欣赏腿上的书钉,然后就要把钉子抠出来了,否则肉会烂掉。
弄掉之前,他想起群里的要求,对着大腿拍了照,发到群里。
书钉不是那么容易抠,他指甲短,书钉钉得又深,与皮肤严丝合缝,连血都没有渗出来,他必须用三角尺的尖端去翘,把边上完好的皮肤翘得通红。书钉被翘开的一瞬间,血就像珠子一样一颗颗争先恐后地滚了出来,像红彤彤的石榴籽,很可爱。
弄完后,他回到群里,看到他的照片引来了一波好评。
【6飞了,居然用订书机,真勇士!】
【我敲,我怎么没想到】
【万物皆可自残[狗头]】
这一波都是晚上没睡觉的。
群主,也就是拉连星夜进群的那个男生刚通宵打完游戏,就看到连星夜又发来新东西了,点开一看,居然是订书机。
牛逼,有创意,搞得还挺真,连皮肤都凹进去了,也不知道怎么粘的。
爱咋地咋地:【有拔掉书钉的照片吗,来一张看看】
他没在意地打着哈欠打字,心里嗤笑,这下你肯定没准备了吧。
然而下一秒,群里就又发来了新的照片。
连星夜还没止血,大腿神经多,血珠子流了满腿,从一个个孔洞里渗出来,沿着细长的两腿一直流到白皙的脚背,在雪白的皮肤上流下一道道鲜红的血水,透露着一种恐怖而诡异的美感。
爱咋地咋地:【卧槽,这么速度,我算是开了眼界】
【哈哈,好强,好像女的来了大姨妈】
【不是吧哥们儿,这么拼】
【是男的吧?有鸡儿吗?】
连星夜觉得这些人说话让人不太舒服,但他初来乍到,不好说别人什么,只能默默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是男的】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屠户家的三丫头张慕春,因听了闲言碎语放下杀猪刀,去了镇上的柳家做丫鬟。这丫鬟还没干上几天,柳家破产了,落魄后的柳家分崩离析,所有人都有了落脚地,唯有娇小姐柳芸禾无人照拂。只因这小姐,比天宫里的仙女还难伺候,穿的不好要起疹子,吃的不对要得胃病,脸不能晒,手不能提,偏偏性子还矫揉造作,明明是比花骨朵还娇嫩的美人,却成了人人躲避的烫手山芋。慕春本想揣着攒下的银子跑路,可看着垂坐在一旁楚楚可怜的小姐又心生不忍。一个冲动将美人带走了,但请神容易送神难,美人砸她手里了!本以为回了村子,分了两亩田地,一间茅屋,重新拿起杀猪刀日子也还过的下去。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房子还没修好便遇上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无奈张慕春只好凭借一身力气与一把杀猪刀,带着娇滴滴的小姐,与全村一起逃难去了!娇小姐柳芸禾自从家里出了事后,便得了一种怪病,夜里偶尔会做些奇怪的梦,更可怕的是那些梦在一段日子后就会成真,她害怕极了。就在所有人都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候,那个院外干粗活的丫鬟说要带她走,她甚至不敢抬眸看她,因为在梦里她见过二人极致缠绵的模样,那双一下就能砍断大骨头的粗手太过放肆,导致她一看到她就心跳如鼓。(人设简介,微群像!)身娇体软小作精vs大智若愚杀猪女恶毒心机白莲花vs强取豪夺万城主年下忠犬小猎户vs温柔风情小寡妇天灾求生种田日常美食微基建小金手指...
文案本文已完结,下本开她听到凶手们心音预收文案见下方黎皎皎声明狼藉被逐出雪川宗後,满宗上下却开始後悔起来高高在上仙长心烦意乱,满眼皆是她,竟似生出心魔不相信她清白的师兄被狠狠打脸,迟疑沙哑说道如若你还肯回来,什麽都可以为情敌与她决裂的旧友跪在她跟前,恳求黎皎皎原谅。唯独谢慈这个美貌且自恋凶修表示黎皎皎离开得太好了。他在黎皎皎重伤濒死时救下她,哪怕将黎皎皎炼成尸傀,也要黎皎皎活下去。谢慈并不喜欢黎皎皎,黎皎皎有眼无珠,且又得罪过他,而他一向心胸不宽,易记恨于人。之所以出手相救,只不过黎皎皎是他计划中一颗重要棋子。在谢慈用玄息抹去黎皎皎面上血污时,他内心想你只能是我的。再相处,黎皎皎察觉谢慈暗恋自己,遂明确拒绝发了好人卡她喜欢温柔型,谢慈虽然貌美,性格却极糟糕,而且还是用尽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窥探自己变态狂。谢慈狂热凝视黎皎皎一举一动,卯足劲在黎皎皎身边安插耳目,行为举止超过黎皎皎能接受程度。谢慈忍不住吐槽真自恋,一切只是为计划而已。但他这样聪明的人却察觉不到自己看黎皎皎目光有多炽热。预收她听到凶手们心音薛凝身为法医,穿成救赎文同名恶毒女配原身父兄皆战死,一介孤女送至宁川侯府,侯府上下对她极宠爱。书中女配貌若观音,心如蛇蝎,依仗自己是忠良之後,又死了父母,故作柔弱纠缠男主。私底下她心思狠辣,杀死男主初恋,却靠身份脱罪,最後被黑化男主报复死得极惨。直到男主遇到女主,方被救赎。薛凝抖三抖,决定远离男主,重拾专业知识,好好茍命。一朝出事,男主初恋仍惨死,一旁男主阴狠怨毒盯着自己,原书结局向她招手。然後她听到这贱人死了活该!薛凝!!!旁人听不见,那是凶手的心音。先知答案再解题,薛凝顺利寻出真凶,使全府皆惊。廷尉府少卿沈偃出身名门,韶华正好,年少有为,见识薛凝能力後,便请她帮助查案。薛家孤女名声极恶,传言被各种妖魔化,人人避之。但深陷囹圄,被人污蔑之时,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世族勋贵,皆惶恐盼薛凝救之。他们盼着薛凝渡之,薛凝也总是会伸出手薛凝渐以擅长查案扬名京城,就连宫中也颇多恩赏。裴无忌是沈偃知交,作为狐朋狗友一只,一开始他只是替沈偃不平,沈家竟欲为沈偃说亲薛凝,他不欲好友娶一个声名狼藉女子。但沈偃却对薛凝十分赏识,惹得裴无忌十分不喜。他不免对薛凝多几分关注。眼前少女貌若观音,身前尸首污秽腥臭,形成强烈对比,她却毫不避讳翻看。裴无忌更发现,薛凝身边已被一个阴暗批纠缠住。那阴暗批还是他老对头!内容标签灵异神怪异世大陆仙侠修真东方玄幻大冒险黎皎皎谢慈一句话简介离开後,全宗皆後悔立意靠努力争取幸福...
哥哥走了,留下一个漂亮的嫂子,这个嫂子美得真是人间尤物!...
A市的街上,车水马龙。 我在一家名叫遇见的咖啡厅已经坐了两个小时,靠墙角的位置,正对着操作台的方向,一位穿着天蓝色围裙的年轻女孩,正在忙碌的冲泡着各类饮...
这个彩票点有个女销售员,二十一二岁左右,有一头飘逸的长,相貌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可是她却拥有一副能吸引我娇小玲珑的身材,特别是那双比列完美的双腿。夏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那双玉腿白皙滑嫩,在晶莹粉嫩的皮肤下,可以隐约看到那纤细淡青色的静脉血管。 虽然从她夏天裸露在外的手臂长腿看,她的皮肤很好,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脸上的皮肤却不很好,也许是内分泌不协调的原因,她的脸长了些痘痘,皮肤也缺乏光泽,这也致使她本来很标致的五官看起来少了很多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