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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斯屿一听到嫂子这个称呼,立马扫去脸上的阴雨色,接过姜早手里的外套,又放回原位,他回头看着她,问:“难得他叫我一次队长,要不委屈委屈?”
姜早一时怀疑顾执有没有喊嫂子这个称呼,她又看了眼窗外,发现雨势比之前还要大了些,也就没有推脱。
顾执将两人领到第二层,他应姜早的要求给他们安排了两个房间,姜早一进房间就把两个大男人阻挡在门外,笑说了一句晚安就关上门。
在房门关闭之际她看到何斯屿黑着脸横了顾执一眼。那眼神好似在说,看你干的好事。
姜早觉得好笑,猜测他们两人并没离开,忽的打开门,说:“你们别打架。”
何斯屿辗转难眠,想起来抽口咽,习惯性地摸了摸床头柜,发现上面除了一只不会动的木偶什么都没有,他看了眼时间,估摸顾执应该还没睡,一个鱼打挺,穿上拖鞋就开门出去。
他果真在楼下看到了独酌的顾执。
“等你好久了,才来。”顾执头也不回,抢先开口。
何斯屿在顾执面前坐下,发现他已经倒好了酒,就等他下楼了。
“说说吧。”何斯屿翘着二郎腿,目光在酒杯上晃来晃去,“你是不是因为看到那把贝斯才参加的节目?”
“嗯。”顾执回答得毫不犹豫。
“能跟我聊聊关于它的故事吗?”
顾执抬起眼皮看了眼窗外,“今晚是个不眠之夜。”
说完这一句,他没有留给何斯屿接话的间隙,开始讲起那段尘封已久的故事,故事的开头是在马戏团里发生的,那时他是初入茅庐的催眠师,他在马戏团的作用是让观众出现幻觉,让他们觉得马戏团里的表演很精彩,让他们买账。直到有一天马戏团里来了一个厉害的魔术师,她能让观众发自内心的开心和震惊,渐渐地,他在马戏团里的作用越来越小,变得越来越透明,是她教他魔术,让他陪着自己上台。
故事的开头如同优秀作文的第一段,精炼,华彩,美好。
后来魔术师受不了马戏团的压榨偷偷拉着他溜走,他们走南闯北,决定做别的事,一番讨论之下她负责酿酒卖酒,他负责弹琴说唱,还自己研究怎么做乐器,最后开了个乐器店。
故事的结局是她在一个夏日的午后人间蒸发了,他不停地流浪,不停地寻找。
这家开在西北的酒馆是他为她开的,屋檐下的空白在等她来填写。
故事讲完,何斯屿已经喝了五六杯酒,见顾执也没有分享的欲望,他赶紧问出困扰自己睡眠的问题。
“当初姜早找你买乐器有说什么吗?”他又拎起一杯酒,“或者说她被你催眠之后有发生什么吗?”
“她就跟我说要买一把贝斯送给朋友。”
得到这个回答,何斯屿瞬间没有把这杯酒喝下去的兴致,放下酒杯就转身离开,留下一句,“希望你能等到故事里的人。”
就在他踏上楼梯时,顾执接着说道:“那天我让她在卡片上写下两样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她写下了一个地名,另一个写的是何斯屿三个字,我让她默念最想选的那个,她在无意识之下喊了一百遍马里兰,最后她选择的也是马里兰。”
何斯屿双手插兜,缓步上楼。
顾执在他消失在拐角之前补充道:“但她喊了你的名字九十九次。”
何斯屿的声音从楼上传来,“已经很多了。”
何斯屿回到房间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感觉整个人都很热,尤其是贴着床单的皮肤无比赤烫,像一根火柴,稍一摩擦就会焚烧。
他想起喝酒的时候顾执貌似一直在讲话并没有怎么喝,他立马意识到是酒的问题。
他给顾执发了信息,那边回复五个字“没到致死量。”
他暗骂一句,赶紧起来去洗个冷水澡,结果房间里没有浴室,要想洗澡只能去走廊尽头那个公共浴室。
就在他推开门时,顾执又发来信息。
[替我告诉姜早一声,我的主业是做当即想做的事。]
“何斯屿,你怎么也没睡。”
姜早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何斯屿强忍着难受,弓着背向姜早房间旁边的浴室走,路过她时,他快速问一句,“你怎么也没睡?”
“顾执说外面有礼物,让我开门看看。”
闻言,何斯屿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麻蛋,这真不是黑心店吗?
他没有说话,直接走进浴室,伸手按动玄关处的开关,却发现头顶的灯不亮,他又去使用浴霸,发现也不能用。
这个套下的太全面了。
姜早没找到顾执口中的礼物,正低头给顾执打问号,一道阴影忽的延伸到她脚下。
何斯屿欠身在她耳边磨语,“别找了,我就是那么礼物。”
姜早猛然抬头,何斯屿突然捧起她的脸吻了下去,边吻边踢开半掩的门,他带着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后脚一踢,门摇摇晃晃地关上。
这个礼物太大了,姜早的心脏如被冰封,等到那块冰被何斯屿身上的火融化才发现两人正暧昧的待在窄小的空间里。
他意犹未尽地离开她的唇,说:“顾执让我告诉你,他的主业是做当即想做的事。”
嘴上还连绵着她的口水,身体也在不断寻找宽慰,他每说一个字就感觉自己会在下一秒渴死,“所以,你愿意拆了我这个礼物吗?”
“咬住我的耳朵”
拆……怎么拆?
姜早视线晃到何斯屿□□,终于明白他刚才为什么弓着背走路,原来是忍了二十几年冬的春笋从土里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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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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