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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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第一段恋爱是在异国他乡,研究生留学时孟遇雪遇见了陆思杨。其实已经有些记不太清陆思杨的脸了,让她闭上眼回忆的话,陆思杨的脸是模糊的。只记得很好看,很像漫画里的阳光开朗的健气主角,笑起来时脸上还有一个酒窝。

孟遇雪不会做饭,她很爱惜自己的手,这种厨房里拿刀的危险行为当然不愿做。家里也都是爸爸做饭,孟遇雪自然理所应当地认为以后的人生她也不需要进到厨房。奈何白人饭太难吃,就算是不怎么挑食的她也实在有些受不了每天这么折磨的味道,硬生生熬瘦了三斤。

而会做饭的陆思扬就出现得正好。

陆思杨是个实在过分热心的人,留子群里经常能看到他晒各种中式晚餐的活跃身影,并热情地邀请每一个想念中餐的人到他家去重温家的味道。

久而久之,陆思杨盛名远扬,大家都提起他,都尊称一声陆神,厨神的神。

陆思杨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好邀请了和孟遇雪住一栋公寓的师姐和她男友,师姐出门前碰见了在乐团练习回来的孟遇雪,看着孟遇雪有些消瘦的面容皱起了眉头,最后决定带她也感受一下陆神的大爱无疆:“走,加餐去!”

陆思杨住的地方离孟遇雪的公寓只有一条街的距离,二百平的高平层只有他和室友两个人住,室友常年跟着导师外出不在,才方便他在家开免费餐厅。

上楼前师姐男友收到导师消息催他回实验室,充当完司机的角色便只能遗憾退场,于是就只剩下师姐和孟遇雪两个人。

公寓需要刷卡进入,陆思杨亲自下楼来接人,走出来第一眼先看见了站在师姐身旁的孟遇雪。

还有一个月孟遇雪才满十九岁,当时的年纪尚小,还做不到滴水不漏的表情管理。她不爱化妆,出门都是素面朝天,最近又熬了夜,吃不好睡不好,站在方颐身边表情恹恹的,还偷偷低头打了个哈欠。

“方师姐你来了。”陆思杨对着方颐礼貌打招呼,视线却不自觉地往孟遇雪身上移。

“秦枫有事先回一趟实验室,你应该不介意我多带一个人来沾沾你的福气吧。”方颐替孟遇雪做了介绍:“这是我学妹,孟遇雪。”

陆思杨暗暗后悔没换衣服就下楼了,身上还有腌肉时胡椒粉的味道。

“你好,我,我叫陆思杨。”

“你好呀。”因为是临时的蹭饭行程,再挑礼物就来不及了,孟遇雪在家里好不容易翻出了一条买来嫌丑就没戴过的围巾,简陋到连包装袋都没有:“送给你,生日快乐。”

她把围巾举起来想递给他,陆思杨却突然大脑短路地理解错误,以为她是要亲手给自己戴上,扭扭捏捏在她面前低下了头,小声道:“谢谢你……”

方颐在一旁没憋住,笑出了声。

反应过来的陆思杨脸和脖子红成了一片,恨不得以头抢地把自己撞死在地砖:“啊啊啊啊我出门没带脑子对不起!”

他一副尴尬到快要哭的样子,孟遇雪忍不住笑了起来。

“没关系,本来就要给你戴的。”她踮起脚,将围巾套在了他颈后,认认真真地系在了他脖间。

“很适合你。”孟遇雪笑着说,温柔得恰到好处。

陆思杨看着面前的人,只觉得心猛烈跳动起来。

在电梯里的时候,方颐悄悄地凑到孟遇雪耳边:“你刚刚那样子,他肯定喜欢上你了。”

孟遇雪眨眨眼,毫不意外。

从高中开始她身边就已经不缺乏追求者,那时她的年纪太小,那些人连表白的话都不敢说出口,怕被当成变态,只能和孟遇雪打着弯弯绕绕。那些人不说,她就装不懂,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对方的付出。

陆思杨这样的表情,她自然很熟悉。

“你怎么想呢?”方颐问。

“挺好的。”她淡淡道。

孟遇雪对别人没有出现过浓烈的心动,她知道自己对陆思杨有好感,但那种喜欢就像是在街头遇见一只小猫小狗一样,觉得可爱就想带回家养,但小猫小狗又不是只能养一只,她的喜欢也一样。

沈构就是被她收养的第二只宠物。

陆思杨带着她第一次见到沈构时,孟遇雪就知道他好像很在意自己。明明表面从容淡定,但说话时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她。

陆思杨做饭时沈构切了一盘水果出来,自然地坐在了她身边:“我没想到思杨说的女朋友是你。”

孟遇雪没动那盘水果:“你认识我?”

“导师带我听过几场你们乐团的演奏会。”沈构没有掩饰他的欣赏:“你是里面唯一的华人,很难不注意到,你很厉害。”

沈构的手也很长很漂亮,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孟遇雪无法抗拒这么漂亮的手把水果递到了她唇边。

“你不怕被陆思杨发现吗。”孟遇雪咽下嘴里的半颗草莓,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他不会发现的。”沈构垂下眼,轻声道。

和沈构刚结婚的那年,陆盈也哭着问过她,为什么,难道就真的爱沈构爱到可以原谅他是害死陆思杨的罪魁祸首吗。

爱吗?不见得,她喜欢沈构的脸,沈构的手,沈构的身体,这些都是肤浅的表面。但她对他的内心毫不在意,从来不会关注他对自己说“我不介意你和别人在一起”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发自内心。

她也不认为陆思杨的死和沈构有什么关系。只是撞见了她和沈构接吻就把自己喝得昏天暗地跑去飙车,这样的人,死了也不可惜。

选择沈构,只是因为他情绪稳定,就算她身边的男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他也能留在她身边,还很自觉地替她处理那些她已经厌烦却对她纠缠不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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