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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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四章 瓦岗寨(第1页)

第四节瓦岗寨

往瓦岗寨的路,比从洛阳到长安更难走。

春桃的布鞋磨破了底,光着脚在石子路上走,血珠渗出来,染红了一小片尘土。韦若曦把自己的鞋脱给她,赤着脚走在前面,脚底很快被划得伤痕累累。“小姐,你也穿鞋吧。”春桃哽咽着,想把鞋还回来。“我没事。”韦若曦头也不回,声音带着点哑,“你脚嫩,经不起磨。”

她们白天躲在破庙里,晚上才敢赶路。遇到逃难的队伍,就混在里面讨点吃的。有次碰到几个流兵,见韦若曦生得清秀,眼神不善地围上来。韦若曦把春桃护在身后,抓起地上的木棍,摆出拼命的架势。那些流兵见她虽瘦却眼神锐利,又看她们实在没什么可抢的,骂骂咧咧地走了。

“吓死我了。”春桃抱着她发抖,“小姐,我们还能到瓦岗寨吗?”

韦若曦望着远处模糊的山影——那是瓦岗山的方向,她从流民口中打听来的。“能到。”她捡起一块锋利的石头揣进怀里,“等爬到瓦岗山,就安全了。”

走了约莫半月,终于看到瓦岗寨的哨卡。几个穿着粗布军装的汉子拦住她们,眼神警惕:“干什么的?”

“我们……我们想投奔瓦岗军。”韦若曦喘着气,扶着春桃,脚底的伤口在流血,每走一步都钻心的疼。

哨卡的人打量着她们:“女的?寨里不收闲人。”

“我会刺绣,能给弟兄们绣旌旗、缝伤口。”韦若曦急忙说,“她会做饭洗衣,我们都能干活,不要白吃粮。”

正说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让她们进来。”

韦若曦抬头,愣住了——是秦叔宝。他穿着铠甲,比在洛阳时黑了些,也瘦了些,眼神却亮得很。看到韦若曦赤着脚,脚底血肉模糊,他眉头猛地皱起,对身边的士兵说:“带她们去医帐,先治伤。”

医帐里弥漫着草药味。秦叔宝让人打来热水,亲自给韦若曦清洗伤口。他的动作很轻,像怕碰碎什么珍宝,粗粝的指腹擦过她脚底的伤痕时,韦若曦忍不住瑟缩了一下。“疼?”他抬头,眼里带着点歉意,“忍忍,上了药就好了。”

春桃在一旁看得直抹眼泪:“秦将军,您真是好人。”

秦叔宝笑了笑,没说话,只是往伤口上撒草药时,又放轻了力道。

安顿下来后,韦若曦果然做起了绣工。她绣的旌旗,配色鲜亮,针脚细密,插在营寨各处,风一吹猎猎作响,比之前的破旗精神多了。弟兄们都说:“韦姑娘绣的旗,看着就带劲。”

春桃则跟着伙夫营做饭,她手巧,粗粮能做出花样来,窝窝头掺了野菜,蒸得松软,连最挑剔的老兵都夸她。

韦若曦偶尔会在练兵场看到秦叔宝。他穿着铠甲练兵,长枪使得虎虎生风,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落在地上砸出小坑。休息时,他会拿着水囊走过来,递给她一块烤好的红薯:“尝尝,伙夫新烤的。”

有次她正在绣一面“瓦岗军”的大旗,秦叔宝站在旁边看了许久,忽然说:“字绣得真好。”那“瓦岗军”三个字,是她照着翟让的笔迹绣的,笔锋刚劲,却被她绣得多了几分柔和。

“将军要是喜欢,我再绣个小的给您挂在帐里?”韦若曦抬头,阳光落在她睫毛上,像落了层金粉。

秦叔宝愣了一下,耳尖微红,转身就走:“不用了,我……我去巡营。”走了两步又停下,回头道,“红薯在灶上,热着呢。”

韦若曦看着他的背影笑了,拿起针线,继续绣那面大旗。风从帐外吹进来,带着练兵场的尘土味,却比长安的风清新多了。她知道,这里没有朱门高墙,没有锦衣玉食,却有一群为了活下去而并肩作战的人,有比洛阳的雪、长安的月更温暖的东西。

夜里,春桃趴在床边打盹,韦若曦坐在灯下,给秦叔宝绣一个护心镜的囊。上面绣着只展翅的鹰,是她照着练兵场的旗帜画的。针脚穿过布面,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像在诉说着什么——或许是对乱世的期许,或许是对眼前人的在意,又或许,只是想在这颠沛的年月里,留下点温暖的痕迹。

帐外传来更夫打更的声音,“咚——咚——”,沉稳而有力。韦若曦抬头,望向窗外,瓦岗山的月亮又大又圆,照亮了营寨的帐篷,也照亮了她眼底的光。她知道,往后的路依旧难走,但至少,她不再是一个人了。

第六节秋意渐浓

秋意渐浓时,瓦岗寨的练兵场添了些新面孔——都是从各地逃来的百姓,男的学武艺,女的学缝补、做饭,营寨里渐渐有了烟火气。

韦若曦的绣帐也热闹起来,几个逃难的妇人跟着她学刺绣,手指笨笨的,针脚歪歪扭扭。“韦姑娘,你看我这朵花,像不像狗尾巴草?”一个圆脸妇人举着帕子笑,露出缺了颗牙的牙床。

韦若曦凑过去,握着她的手调整针脚:“这里要回针,慢慢拉,对……你看,这不就像了?”阳光透过帐帘的缝隙落在她手上,指尖泛着薄红,是常年拈针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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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秦叔宝掀帘进来,手里拿着块染了血的布条。“又有弟兄受伤了?”韦若曦连忙起身,接过布条看——是刀伤,划得挺深,浸透了血。

“小伤,缝几针就好。”秦叔宝说着,却皱着眉看她的手,“怎么又扎着手了?”她指腹上有个新的针眼,还在渗血。

“没事。”韦若曦把布条泡进温水里,“我这就缝,用最好的丝线,保证结实。”她给伤口缝补总用细滑的丝线,说“这样不磨皮肤”,弟兄们都笑她讲究,却没人知道,她是怕粗线会让伤口更疼。

秦叔宝没走,就靠在门框上看。看她把布条铺平,用镊子夹着针线,一针一线细细缝,睫毛垂着,像停了只蝴蝶。帐里的妇人识趣地退了出去,只剩他俩时,他忽然说:“下次……不用总用丝线,粗布就行,弟兄们皮糙肉厚。”

韦若曦手一顿,抬头看他:“皮糙肉厚也怕磨啊。”她低头继续缝,声音轻得像叹息,“你们在前面拼命,我能做的,也就这点事了。”

秦叔宝没再说话,只是看她的眼神柔和了些。后来,他每次送伤布来,总会带些东西——有时是颗野果,有时是块磨得光滑的石头,说是“巡山时捡的”。韦若曦就把石头摆在绣架旁,渐渐堆了一小堆,个个都莹润可爱。

入了冬,第一场雪落时,瓦岗寨打了场胜仗,缴获了不少粮草。翟让大摆庆功宴,营寨里杀了猪,炖了肉,酒香飘了满寨。

韦若曦被拉去赴宴,坐在角落小口喝酒。秦叔宝端着碗走过来,往她碗里夹了块炖得烂熟的排骨:“多吃点,看你瘦的。”

旁边的程咬金大着嗓门笑:“秦二哥偏心!我们都没这待遇!”

韦若曦的脸腾地红了,低头扒拉着饭,排骨的香气混着暖意,从胃里一直暖到心里。她偷偷看秦叔宝,他正被程咬金缠得没办法,眉头皱着,嘴角却带着笑,侧脸在火光下显得格外硬朗。

宴到一半,有人唱起了歌谣,是瓦岗军自己编的,调子简单,词却实在:“瓦岗山,瓦岗寨,弟兄姐妹聚一块,有饭吃,有衣穿,不用再把饿肚子挨……”

韦若曦跟着轻轻唱,眼眶忽然有点热。她想起洛阳的雪,长安的月,那些颠沛流离的日子,像一场梦。而现在,听着身边的笑闹声,看着眼前蒸腾的热气,她忽然觉得,这乱世里的温暖,原来这么简单——不过是一碗热饭,一群能交心的人,和一个……让她忍不住想多看几眼的身影。

秦叔宝像是察觉到她的目光,转头看过来,四目相对时,他愣了一下,随即举起碗,对她笑了笑。火光在他眼里跳跃,像落了星星。

韦若曦连忙举起碗,和他碰了一下,酒液溅出来,烫了指尖,却甜得让人心颤。

雪还在下,落在帐顶上簌簌作响,却盖不住营寨里的欢腾。韦若曦知道,这只是乱世里的片刻安宁,但她愿意抓住这片刻,像抓住绣针一样,把这份温暖,细细密密地缝进心里,缝进这瓦岗山的岁月里。

继续

开春后,瓦岗寨的日子渐渐有了奔头。翟让采纳了李密的建议,开了垦荒营,让老弱妇孺去田里种粮,韦若曦也跟着去了。

她不算老弱,却自请去了垦荒营。“绣帐里待久了,骨头都松了。”她笑着对秦叔宝说,手里拎着个小锄头,是他特意找人给她打制的,比寻常锄头轻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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