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蕊希说:“先从了解市场开始,深入地了解,而了解市场最好的地方,就是时尚杂志社,我在《巴黎风尚》工作六年了,我最清楚,巴黎的女人,至少是中产以上的女人,她们买衣服看什么,看杂志,她们想知道现在流行什么款式、什么颜色、什么面料,看杂志,她们想知道哪家店有新货,哪家设计师有新作,看杂志,杂志是时尚的风向标,是潮流的传播者,如果你能进入杂志社工作,哪怕只是兼职,哪怕只是做很小的一部分工作,你都会接触到最前沿的时尚信息,接触到这个行业的人脉,甚至接触到潜在的顾客,而且,有个杂志编辑的头衔,哪怕只是个小小的专栏编辑,对你来说也是个很好的名片,别人会觉得你是懂行的,是圈内人,这比你只是个宠物店店主,说服力强得多。”
珍妮特思考着,蕊希的话有道理,她确实对成人服装市场一无所知,光靠自己看杂志、逛街,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进入杂志社工作,哪怕只是边缘的工作,也能学到很多。
她说:“可是,杂志社的工作,我怎么进得去,我没有相关经验,没有学历。”
蕊希说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正常应聘,但现在大部分杂志社都不缺人,尤其是像我所在的《巴黎风尚》这种大杂志,两个月前刚招满一批新人,短期内不会再招了,而且就算招,竞争也很激烈,但第二种,就是赞助,很多杂志,尤其是那些发行量不大、资金不充裕的小杂志,会接受赞助,你付一笔钱,他们给你一个版面,你可以负责那个版面的内容,通常是很小的版面,可能一个月就一页,甚至两个月一页,内容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个时尚小贴士,或者新品推荐,或者读者问答,工作量不大,但有了那个版面,你就是那家杂志的特约编辑了。”
珍妮特点点头。
蕊希说:“因为你是付了钱的,他们对你的要求不会太高,你不需要有相关学历,不需要有工作经验,只要你的内容过得去,不拉低杂志的整体质量就行,这是个很好的入门方式,你可以通过这个方式,慢慢了解时尚的信息,同时积累经验和人脉。”
珍妮特认真听着,这个方式听起来可行,工作量不大,不会影响她的宠物店生意,又能让她接触到时尚圈,学到东西。
“那大概需要多少钱?”这是最实际的问题。
蕊希想了想说:“看杂志的规模和影响力,你得选几家,去联系,谈谈条件。”
珍妮特点点头,她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如果需要赞助的话,对她来说不是小数目,但也不是负担不起,冬星节系列赚了不少钱,如果省着点用,可以试试。
她真诚地说:“谢谢你,蕊希,你给了我很多有用的建议。”
蕊希笑着说:“别客气,我很高兴你想尝试新东西,巴黎需要新鲜血液,需要像你这样有想法、肯实干的人,而且,说实话,我也厌倦了杂志上那些千篇一律的内容,如果你能做出点不一样的东西,那也很好了。”
一个小时后,她们道别,蕊希要回杂志社赶稿,珍妮特则沿着街道慢慢走回去,经过一个报刊亭时,她停下了脚步,报刊亭不大,但摆满了各种报纸和杂志,彩色封面的杂志摞在一起,珍妮特走过去,仔细看那些杂志,有《巴黎风尚》,封面是一个穿着华丽裙子的女人,背景是巴黎歌剧院,有《时尚画廊》,封面是一幅手绘的时装插图,有《女士月刊》,封面更朴素些,但标题很大,还有《新潮》、《优雅生活》、《巴黎剪影》,各种各样,至少有二三十种。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把十几本杂志都买了下来。
摊主是个老头,戴着老花镜,慢吞吞地把她要的杂志拿下来,珍妮特付了钱,把杂志小心地放进手提袋里,她继续往家走,但脚步轻快了些,有了这些杂志,她可以开始研究了。
第77章
五天后,卡米拉出门比平时早了那么一刻钟,她紧了紧身上那件橘色羊毛外套,手里攥着个用旧手帕包好的蓝罗果馅饼。
她没走平时最近的那条道,而是拐进了安娜街,这条街窄一些,但两边店铺开得早,一个扛着长条面包的学徒差点撞上她,然后她就看见了那间铺子。
铺子的门脸不算宽,里头人影晃动着,门上头是还没完全装好的木头招牌,招牌只固定了一边,另一边还斜斜地挂着,能看清上面用深棕色油漆描出的字是晨露小厨。
卡米拉有点耳熟,一下子又想不起在哪儿听过,她停下脚步,往里瞅了瞅,里面有两个工人,然后,铺子那扇门就从里面被推开了,一个人端着个木盆走了出来,差点把木盆里的东西倒在卡米拉脚上。
“哎哟,小心!”
那人惊呼一声,把盆往边上一放,抬起头来。
卡米拉看清了那张脸,圆圆的,气色很好,鼻尖上有几点小小的雀斑,几缕碎发贴在汗津津的额角和脖子上,她穿着一身浅灰色的旧棉布裙子,外面罩着条深蓝色的大围裙。
“拉林慕?”卡米拉有点不确定地叫了一声。
对面的人眨了眨那双明亮的浅棕色眼睛,随即脸上绽开了惊喜的笑容:“卡米拉,真的是你!”
没错,就是那个甜蜜之都时装店里的拉林慕。
“是我,拉林慕,真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你。”卡米拉也笑了。
“快进来,快进来,里头乱是乱了点,但总比在街上吹风强。”
拉林慕热情地一把抓住卡米拉的手腕,就把她往铺子里拉。
卡米拉进去,里面比外面看着大些,靠墙已经砌好了一个挺大的砖石灶台,灶口黑乎乎的,最里面有个小小的柜台。
卡米拉好奇:“我今天出门早了点,就随便拐了个弯,这是你的店?”
“对呀,我的店,卖早餐,也卖些简单实惠的午饭,名字我想了好久呢,晨露小厨,这名字还是我自己想的。”
“名字很好听,不过,我总觉得这名字在哪儿听过似的。”
拉林慕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你肯定在店里听过我念叨,忘了?以前在甜蜜之都,咱们不是老抱怨旁边店里的早茶点心又少又难吃吗?我就总说,等我以后自己开了店,早上一定要让干活的人吃得饱饱的,我可能说过晨露这个词儿,没想到你还记得呢。”
这么一说,卡米拉有点印象了,那时候大家都当拉林慕是异想天开,毕竟在时装店做售卖员,和开一家餐馆,实在是离得太远。
“你竟然真的开起来了,可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甜蜜之都的?我都不知道。”
拉林慕说:“也就刚两个月吧,我做饭的手艺来自我祖父,他以前可不是种地的,他在一家挺有名的旅店厨房里干了快四十年,从洗碗干到主厨助理呢,我小时候每个夏天都去乡下过,就跟着他在厨房里转,他教了我好多东西。”
卡米拉安静地听着,她知道拉林慕是诺拉起人,但不知道她还有这样的故事。
“所以你就想开个餐馆,把这些味道做出来?”卡米拉问。
“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多,离开甜蜜之都后,我去一家小酒馆后厨帮过忙,又去一个面包坊干了几天,就攒了点钱,也看到了人家是怎么做生意的,后来我忽然就觉得,不能再等了,你知道吗,卡米拉,在巴黎,大家好像都在拼命往前跑,吃的东西也越来越快,越来越一样,可有些老味道,它们不该就那么不见了,我就想,试试看吧!用我攒下的所有的钱,租下这个小铺面,做给大家尝尝,我也不指望赚大钱,能养活自己,只要是吃了觉得舒服,觉得有点不一样,就行了。”
“你一定会做得很好的,拉林慕。”卡米拉说。
拉林慕:“哈哈,借你吉言,等过几天开业了,你一定得来,我给你最大的优惠,尝尝我的手艺,然后可得给我多提提意见,哪儿不好,哪儿还能改进,都要老实告诉我。”
“我一定来。”卡米拉承诺道。
这时,外面梯子上的那个年轻工人喊了一声:“老板娘,这招牌我们扶正了,你来看看歪不歪?我们好固定另一边。”
两人走到门外,招牌已经被两个工人扶正了。
晨露小厨四个字端端正正地朝着街道,工人们等着拉林慕发话。
卡米拉的视线落到了门边新贴出来的一张纸上,纸还崭新,用浓黑的墨水写着字,为了让人看清,字写得挺大,是试营业菜单。
她原本只是随意浏览,想着无非是面包、咖啡、煎蛋、肉汤之类,但看着看着,卡米拉的目光停住了,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
她指着菜单上的一行,说:“拉林慕,这个法式苹果黑布丁,还有诺曼底风味白汁炖小牛胰脏,这些菜式,我好像只在很久以前,听我外婆那辈人提起过,她说有些乡下老菜,现在城里几乎见不到了,做法也很麻烦,你居然会做这个黑布丁?不是那种普通的血肠,是加了大量苹果和白兰地,口感特别浓郁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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