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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归在洁白的灵米饭上抠出一个洞,然后用勺子将通红的豆腐浇在了这个洞里面。他拿着筷子将豆腐和米饭搅合在一起。勾芡的豆腐和米饭顿时黏黏糊糊的,凤归心满意足的将它们送到了口中。
这个时候就能看出凤归有多双标了,他自己搅合米饭没问题,笑笑要是这么搅合了,他马上开始嫌弃了:“噫,弄得恶心死了。”
只不过笑笑已经不理他了,随便凤归怎么说,笑笑一头扎在饭碗里面头就没抬起来。
玄御吃饭每次都像是老僧入定似的,杜衡每次都分不清他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每次只看到他规规矩矩吃三碗,吃完三碗之后,他就放下碗筷。
杜衡这个做厨子的看食客的口味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比如景楠喜欢咸鲜口的东西,凤归喜欢辣味的东西。而玄御……杜衡摸不准。
杜衡想着,玄御在没有进村子之前,一定是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弟子,家教良好的那种。因为玄御吃饭的时候很克制,平时说话做事也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在电视上,这是帝王才会有的气质。
杜衡这么笃定着。
晚上的豆腐大餐赢得了一致好评,杜衡准备过两天多泡点豆子,多做点豆腐。马上临近新年,需要用豆腐的地方很多。
往年每到新年的时候,杜爸爸就会泡上一大锅的黄豆,早早的就开了点动石磨在磨豆浆点豆腐。他们家私房菜馆的麻婆豆腐和家常豆腐经常被食客点单。
有时候食客吃完了还要打包一份回去,街坊领居看到杜爸爸做豆腐的时候也会来顺两块回家。
吃过晚饭之后,玄御在收拾桌子,杜衡从储物袋中取出了夔牛的腱子肉,他将腱子肉泡在了水中。
玄御不解的问道:“现在就泡了吗?”杜衡道:“是啊,睡前我还要将都煮好了放在锅里,这样卤出来的肉更加有滋味。”
卤肉的味道每家店都不一样,每家都有自己的配方和味道。肉类卤制之后怎么都能吃,但是杜衡觉得想要将卤肉做的好吃,还挺复杂的。
有些店用的卤水甚至是流传百年的,一锅卤水中来来去去几百种肉,吸收了不同肉香的卤汁会成为店家的传家宝。
但是这样的卤菜会有一点让杜衡不喜欢,为了方便保存卤汁或者让菜的卖相更好,店家会在卤汁中加上很多很多的盐。有时候运气好买到的卤菜咸淡合适,但是要是运气不好,买回去的卤菜就会异常的咸。
杜衡家里的卤汁从来都是现做的,而且他家的卤肉一反菜肴浓油赤酱的颜色,卤汁中从来不加酱油之类增色的。他家的卤菜做出来之后通常用来做冷盘,然后配上蘸料。
杜衡家做的白切牛肉、盐水鸭白切鸡之类的在他们家那一片挺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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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衡看了看浸泡牛腱子的水,他再次疑惑道:“按道理说牛肉里面的血水最多了,怎么泡了这么长时间了,腱子肉里面还是没有血水渗出?”
玄御不动声色:“大概是老刀特别擅长放血。”好,这个理由上次玄御已经说过了。
杜衡想了想也就接受了:“老刀一定是个很优秀的猎人,上次给我们带了那么多的食材,我等下多做一点卤肉,下次老刀来的时候能让他带走。”玄御点点头:“嗯,好。”
杜衡又问道:“老刀家是在西山上吗?上次他来的时候,我看到他是从西山下来的。”
大雪封山,杜衡来到村子之后只去过南山,还被南山的野兽吓得不敢上去了。可惜了他和景楠放的四个陷阱,也不知后来有没有猎物落进去。
玄御道:“是的,等到雪化了,可以带你去看看老刀的洞府。”话说杜衡为什么会对老刀那么感兴趣,玄御问道:“你对老刀好像分外关注。”
杜衡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发:“被你看出来了吗?其实我喜欢老刀养的那条狗。”
玄御微妙的看了杜衡一眼,他的声音比往常高了些:“你……喜欢那条狗?你喜欢混沌?”
杜衡点点头:“是啊,多标致的大黄狗啊。”
大黄的体型比一般的大型犬还要大,全身覆盖着黄白色的毛毛,又老实又听话,一看就是一条好狗啊。
杜衡想起了少年时候的一件事:“小时候,我们村上一户人家的闺女嫁给了十几里外的村子,她嫁的人家家里有一条大黄狗,就像是老刀的大黄一样。那条狗……”
杜衡的嘴角不由得挑起了笑意,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面。
玄御问道:“那条狗怎么了?”
杜衡回过神来笑道:“那条狗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狗,我到现在我记得它的名字。它叫黄喜,它会跟着出嫁的闺女来到我们村子里面,它守在门口,主人家喊它进门,它才进门。我们喂的东西它是不吃的,除非主人家点头,它才会吃。
它主人家起火,一家人在楼上不知道,是黄喜拼了命的叫唤才把主人家唤下来的。要没有黄喜,可能一家子就没了。它特听话,特聪明,我家虽然养了好多条狗,可是没有一条比得上大黄喜的。”
杜衡说起黄喜的时候眼中迸发了惊人的神采,他还记得黄喜的样子,和老刀的混沌长得一模一样,所以他看到混沌的时候才会那么喜欢它。
杜衡期待的说道:“要是老刀家的馄饨出去配种了就好了,他家馄饨品种好,生出来的小狗一定好看。要是谁家要是生了小狗,我们抱一条回来养。”
玄御说道:“他叫混沌。”
杜衡笑道:“哈哈哈,偷偷告诉你,我觉得叫馄饨更加喜庆。将来要是有小狗,我们的小狗就取名叫馄饨怎么样?”
玄御眼神变得很温柔,他温和的笑道:“好。”
今天晚上就逼着老刀出去配种,不管怎么样,过一段时间他要见到小黄狗。
在杜衡的印象中,万物皆可卤制。除了大坨大坨的牛腱子肉,他找到了之前剩下的土蝼山膏的蹄子。
当时吃土蝼的时候剩下的四个蹄子,加上腌制山膏剩下的蹄子,看着没什么肉,但是如果能细细的炖出来也别有风味。
收拾边角料是一件细致活,要是不收拾干净了,做出来的东西会有怪味道。
在夜明珠的光芒下,杜衡从灶台下抽出了一段燃烧着的嗜血藤。他做了个铁夹子,搬了个小凳子守在小炉子旁边。夹子夹着蹄子放在了炉子上,蹄子上还存着的细细的毛毛被火焰烧着,发出了细细的噼啪声,一股焦糊味道传了出来。
玄御也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了杜衡身边,他看着地上的一堆蹄子说道:“这个……没什么肉的。”
杜衡笑道:“是啊,没什么肉,但是要是做好了味道也挺好的。你看,我们这里有不少山膏的蹄子哪,我今天卤四只,然后剩下的处理好了改天煮海带汤。”
玄御道:“一般的妖修若是吞噬别的妖物,要么就是挑肥美的部位吃了,要么就是一口吞了,甚少看到有人处理得这么精细。我之前也见过很多人修,可是从没见过谁处理得这么复杂。”
杜衡夹着蹄子在火焰上翻着身:“那是因为人修的精力都用在修行上面去了,之前景楠不是说的吗?以厨入道的好多修士最终都选择了放弃,因此就没多少人还会处理这些东西了。”
玄御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后他问道:“你想做厨神吗?”
虽然他对夏老说杜衡以厨入道,可是他从没问过杜衡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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