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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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潮遗书0(第1页)

&esp;&esp;我从十四岁开始写日记,写了很多人,很多事。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写下去,写到老,写到死,但我好像高估了自己。我很累了,所以这是我的最后一篇日记。我知道,只要写完这篇日记,我就会回归平静。

&esp;&esp;别难过,我不是为了什么人,什么事才走上这条道路的。我会死是因为我早就该这样做了。

&esp;&esp;我还记得以前余晨和我开玩笑,叫我不要离他太近,说他是瘟神,扫把星,丧家犬,一不留神就要害死我。这怎么可能呢?我不会为了世上的任何人,任何事而留下来,也就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害死,他知道的。我只属于我自己,我可以完全掌控我自己。余晨和我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身上揹着一把很重的电吉他。他说完,就哼着艾略特·史密斯的歌,转身走进了一条晾满床单的弄堂。当时是夏天,阳光很刺眼,风把那些白色的床单吹起来,吹向了道路两边。而他走在那些床单中间,就像摩西分开了红海。

&esp;&esp;这是哪本书里的故事?《出埃及记》吗?出自《旧约》还是《新约》?应该是用希伯来文写作的《旧约》吧,其中写了一句话——“水在他们的左右做了墙垣”。我觉得这句话很美,它让水长出了躯干。

&esp;&esp;我希望……我希望余晨能继续走下去,因为他是被摇滚餵食长大的孩子,摇滚最终会成为他的墙垣。我有预感,世上的一切都会为他让路,就像他走进那条弄堂的那一天。

&esp;&esp;但是我等不到那一天了。你能原谅我吗?余晨?你应该还记得我有一个坏毛病吧?薇薇安已经提醒过我很多次了,但我始终没能改掉。我不喜欢从头到尾看完一整部电影,所以总是在电影播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它关掉。这是我的习惯。

&esp;&esp;可能我在本质上就是很糟糕,很悲观的人。我不相信苦尽甘来,却愿意相信生活从来都没有转机,所以才把每个故事都停在最绝望的那一刻。我想,只要我不去播放那些童话一样的电影结局,它们就不存在。

&esp;&esp;我在自欺欺人吗?也许吧。我会这样做只是因为我爱这个混乱,丑陋,充满伤害,屎一样的世界。但我讨厌它温馨,融洽,和和美美的另一面。那一面会让我掉眼泪。

&esp;&esp;是的,所有的美好都是幻觉,是海市蜃楼。就是因为这个世界太美好了,我才总是想哭,一直想哭。

&esp;&esp;我知道我对“美好”这个词过敏,所以我不看美好的电影,不听美好的故事……但我曾做过美好的梦。真的。

&esp;&esp;那是很久以前,我梦到自己跑进一家很豪华的酒店,穿过一对又一对跳舞的男女,跑到了穿婚纱,戴头纱的妈妈面前。我拦住她,说,不要结婚,不要嫁给爸爸。我是你们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你会恨他,你恨他的窝囊,无能,你恨他遇到事情只会选择逃避,你恨他的酗酒和赌博,你会被他折磨到死的。

&esp;&esp;妈妈转过头来看我,凝视着我。她的表情是笑的,眼睛却哭着。她犹豫了很久,才问,我……死得很早吗?

&esp;&esp;我说,你没撑过四十岁。

&esp;&esp;音乐声停了,会场一时安静下来。宾客们不再跳舞,纷纷转过头来,以一种好奇又怜悯的目光打量我们。我搞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了。他们在想象里剥我们的衣服,撕我们的皮肉,往我们的身体深处不停摸索,不停窥探。这些人寄生在我们的生活里,得不到新鲜的秘密就活不下去。

&esp;&esp;我在原地等着,终于等到妈妈扔掉捧花,摘下头纱,牵起我的手。于是,我拉着她跑出人来人往的宴会厅,跑出酒店大门,跑上地铁。她的婚纱很长,拖在地上,被人踩得又脏又黑。我靠着地铁门,站着,妈妈看着我,和我说话。她问我,你在伤心吗?

&esp;&esp;她叹气,摇头,继续问,你过得怎么样?你一直……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吗?

&esp;&esp;她还说,你看上去就像心碎过。

&esp;&esp;我想要说话,但是地铁开进了一条隧道,四周暗下来,我什么都看不见了。接着,梦就醒了。

&esp;&esp;后来我梦到了这个梦的后续,就在薇薇安离开我的那一天。我梦到地铁开出了隧道,车厢内十分明亮,我又一次看到了妈妈的脸。我告诉她,我爱上了一个人,但是她走了,不会回来了。我还说,我的心可能早就碎了,一直都是碎的。

&esp;&esp;妈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张开双臂,把我拉进她的怀抱。我能感觉到她抚摸着我的头发,一下又一下。我还能听到她在唱摇篮曲,只是声音很小,很轻:

&esp;&esp;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欞。

&esp;&esp;地铁开得很快,我意识到所有的轨道都在努力逃离我们。那一瞬间,我终于听清了自己的哭声。

&esp;&esp;我为什么会哭?我想不通。人为什么非要爱一个人不可?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既不爱男人,也不爱女人,那ta会爱什么呢?如果,如果那个人是我……

&esp;&esp;我会爱橱窗里什么也不穿,光秃秃的模特,我会爱染发之后慢慢乾枯,慢慢褪色的头发,我会爱货车送货时一边颠簸一边响动的车厢,我会爱一支又一支摇滚乐队,爱黑色安息日,爱深紫,爱犹大圣徒,爱声音花园……薇薇安说得对,我是一个反常的,不合群的,总在自我毁灭的怪胎。

&esp;&esp;不过我还算幸运。我遇到过一些对的,合适的人。我享受过那些人的陪伴,从早到晚。我的手心也出过汗,我的心脏也砰砰跳过……

&esp;&esp;我紧张过,投入过,试过,失败过,努力过。我活过。

&esp;&esp;够了,应该够了,毕竟我的人生已经很拥挤了,容纳不下更多,更深的体验了。

&esp;&esp;薇薇安走了,她走得很彻底,就像一场雨,很快来了,又很快停了,只剩街道是溼的。我还会想她,很想她,只是不会再心碎了。

&esp;&esp;说起来,我要感谢薇薇安,是她让我明白我和那些日復一日去教堂祈祷的人没什么不一样。他们很软弱,没能力爱别人,也没胆量爱别人,就只敢躲在不同的宗教信仰背后,爱一爱上帝,爱一爱神像,爱一爱天使和恶魔的故事。

&esp;&esp;我没有拦住薇薇安,告诉她不要走,告诉她我爱她。如果真的有神在看着我,他会惩罚我吗?他要怎么做?把我丢掉地狱里去吗?

&esp;&esp;这公平吗?合理吗?我受到的惩罚还不够多吗?我明明已经儘量沉默下来,儘量不去关心周围的人,不去好奇这个世界了。我明明像植物一样活着,怎么还会和人一样痛苦,一样脆弱?

&esp;&esp;如果有可能,我想回到某个人的肚子里,再出生一次,再长大一次。这一次我要做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我不会再离开寿丰,也不会再碰摇滚,再站上舞台,我会忘记科特妮·洛芙的歌,忘记她给上帝写的信……我不会再把自己搞砸。

&esp;&esp;我会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从内心深处爱这个世界,然后毫无怨言地留下来。

&esp;&esp;我必须承认,十四岁的时候,我毁了自己一次,十六岁的时候,摇滚又毁了我一次。要让一切復位的过程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花了我整整十年,一个重复把自己代入科特·柯本,莱恩·斯塔利,伊恩·柯蒂斯,又不断从他们身上抽离的过程。可我实在没有力气了。我没力气倾听任何人,感受任何人,也没力气拯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只想穿过我早该穿过的那道窄门。

&esp;&esp;摇滚是什么呢?也许所有人都认为摇滚是反叛,是颠覆,是疯狂和激情……可我无法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摇滚从来都没有选择我,反而是我不小心误触了它。但是,我不后悔加入woodboo,也不后悔认识大周,雪碧和汤汤。有一次半夜,我们四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在小巷里又吵又闹,有人推开窗子,抄起长长的晾衣杆戳向我们。那时我们年轻,有远大梦想,还以为能用摇滚征服世界。但是现在呢?现在我们不年轻了,不幻想了,我们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为自己哀悼。

&esp;&esp;薇薇安说过,生命是一种残忍的错觉。

&esp;&esp;就算没有摇滚,我也会好好活到现在。不过,我不知道轮回之后我会变成什么。一阵风?一棵树?还是一隻鸟?一条河?但愿别是猫,狗,兔子,鸚鵡。我不想做一隻宠物,整天赖在别人的房子里吃吃喝喝,更不想为了讨好某个人而整天去蹭他的腿,他的脚。

&esp;&esp;我当然可以失去摇滚,但我不能失去自由。

&esp;&esp;我曾想象过一个画面——我走进一个灌满海水的房间,那里有好多水母挤着我,贴着我,我什么都做不了,不断流出红色的血和蓝色的眼泪。之后我变得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就这样慢慢消失了。但是我仍存在,仍呼吸,仍活着。我在那个房间里四处游荡,只是没人可以再看到我了。

&esp;&esp;这样的想象会成为现实吗?还会有人看到我吗?还会有人想看到我吗?要是想的话,你们就会在万事万物里看到我。我会成为《致爱丽丝》的乐谱,成为弗里达自画像里的荆棘项鍊,成为叶赛寧的某一句诗:“人生是床单一条,床一张。人生是接吻并跳入漩涡。”

&esp;&esp;老实说,我觉得我太忧鬱了,我有预感这种忧鬱总有一天会把我吞噬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照镜子的时候,总是觉得不舒服。虽然从镜子里看不到完整的身体,但我猜测其中的某个部分一定坏掉了,因为它让我像希特勒一样狂妄愤怒,又像耶穌一样哭。

&esp;&esp;不知不觉已经写了这么多,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很多东西想写,但是来不及了。最后的最后,让我也写一首诗吧:

&esp;&esp;升起脆弱,且密集的气泡。

&esp;&esp;我们每个人都会到达某地,离开某地。

&esp;&esp;如果你们能看到这里……大周,雪碧,汤汤,好好做音乐,别浪费自己。林肯,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撒旦花园的演出,我喜欢你们装神弄鬼的风格,喜欢看你们在舞台上摆十字架,六芒星。薇薇安,下雨记得打伞,祝你冒险愉快。还有余晨,燃烧很好,但是别再自我毁灭了。

&esp;&esp;我爱你们。我别无选择。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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