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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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素材∞(第1页)

&esp;&esp;“哎呀,我也可以接受採访吗?等一下等一下,让我补个口红,很快的,很快的!两分鐘就好……嗯,我知道你们!你们就是为portrait拍摄纪录片的那群人吧?对,我是他们的歌迷,我第一次看他们演出是在周禹开的那间酒吧,红彗星。周禹就是那个瘦瘦的,蛮帅的键盘手……是啊,我觉得他很帅,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portrait里的每个人都长得很不错吧?我闺蜜之前看海报还以为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偶像团体呢,哈哈哈。

&esp;&esp;“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听摇滚了,以前家里有好多那种打口磁带,都是我爸买的,什么een,bobdyn,ericcpton,尼尔·杨……国内的有何勇,张楚……我跟着他听了好多,久而久之自己也挺喜欢的。不好意思啊,我是不是说远了?嗯,我想想……我是从两年前开始听portrait的,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喜欢他们。不,不是看脸,他们确实很帅,但我没有那么肤浅哈哈。我喜欢他们的音乐,听上去很孤独,但是孤独得很痛快,反而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你明白吗?摇滚可能就是这样吧,比生病痛苦,比失眠痛苦,比爱一个人还痛苦。

&esp;&esp;“我买了portrait的所有专辑,最喜欢的歌是余晨写的《lovekills》。他原来只是乐队主唱,后来吉他手丁春和离开了,他才又做主唱又做吉他手。对,他会写歌,中文歌,因为他的英文不太好嘛。我觉得他看过很多书。哈哈,搞摇滚的哪有文盲啊?文盲怎么能写出那些歌词呢?什么‘你离开的那一天,所有的,所有的树都在倒立’,什么‘生活是肿瘤,我是化了妆的尸体,而你缠着绷带醒来’,这些都是余晨写的。我觉得他写的歌都很特别,很有个性。我现在的朋友圈签名就是他以前写的歌词:‘汤姆被赶出家门,成为白痴,杂种,受害者。’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我就是很喜欢这首歌。

&esp;&esp;“丁春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离开乐队,就像我不知道余晨为什么要在新年第一天自杀一样。可能除了他们自己,不会再有其他人知道真相了。前不久也有个摇滚乐队的女主唱自杀了,你知道吧?对,woodboo的犬潮。我觉得她也很可惜,她还很年轻,更适合在舞台上散发魅力,而不是用一把走私的手枪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和余晨好像是很好的朋友吧?看得出来,他们确实是一类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噢,他们是哪一个类型的人吗?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你能看到天上的太阳吧?我们是被阳光照着,活在一个又一个晴天里的人,但他们不是。他们是一直没能走出雨天的人……他们的生命一直处在雨天,从来都没放晴过。

&esp;&esp;“portrait是一支很有灵气,也很有创造力的乐队,我以为他们会大红大紫,所以根本没想到……没想到现在乐队就只剩下两个人了。他们的鼓手,顏櫟,是我高中同学的远房亲戚,他在江北路出事的那天,我还把新闻发给我同学看了。我同学说她其实一直有种他活不长的预感。她和我说顏櫟週岁的时候,他们家里安排他抓周,床上有钢笔,算盘,印章,一百块钱什么的,结果他什么都没抓,从床上摔下去了,在地板上抓到一本母婴保健手册。好像那之后他就有了个小名,叫册册……对,我听说警察抓到了兇手,一个三十多岁的精神病人,用菜刀杀了两个人,伤了四个人,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就像出错了,生病了一样。

&esp;&esp;“我最喜欢的乐队成员?有的,有两个,主唱余晨和贝斯手钟天慈。余晨之前说过了,会写歌,长得也很漂亮……我当然知道他是男的啊,我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了。他不光长得很漂亮,气质上还有点忧鬱,有点疯狂。他戴耳钉,涂指甲油,经常穿松松垮垮的背心,还有擦得很亮的黑皮靴,你一眼看过去,想不注意到他都难。他是那种一站上舞台就笑个不停,到处跑,到处摔跤,你根本猜不到下一秒会扑过来亲你,还是用力掐死你的人。钟天慈呢,哎,这么叫他好像很奇怪,我还是叫他内格罗尼吧,反正他之前在prayers就一直用这个名字。内格罗尼不太爱笑,也不太爱说话,在台上总是低着头,很沉默,很安静地弹贝斯。他个子很高的,可能有一米八七,一米八八?总之有点像模特。而且他会穿那种很长的大衣,不是黑的,就是灰的,感觉他不太想要什么存在感……对吧!我也觉得他们两个人完全不像,一点都不像,可是他们一靠近彼此就有化学反应。我看过他们的演出,他们不用张嘴说话,只靠眼神和表情就可以交流。你懂吧,好多金婚银婚的夫妻都做不到这样。这个世界上貌合神离的伴侣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所以才显得他们不正常,不合群,就像两个异类,怪人。

&esp;&esp;“我没记错的话,他们都有各自喜欢的乐队。余晨喜欢电台司令,内格罗尼喜欢平克·弗洛伊德。这两个乐队不是最喜欢做那种音乐了吗——那种连正常人听了都想死的音乐。嗯,我还是觉得他们两个人不像,但他们骨子里应该是一样的,都是那种缺了一半身体的人。我不知道你看没看过portrait的现场演出,有一次,他们用同一个麦克风唱《yourbeautifuln》,我和我边上的人都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是觉得很感动,很想哭。现在我可能想明白了,因为宇宙太大了,太浩瀚了,可是就算在这么大,这么浩瀚的一个地方,还是有两段电波能够交匯,能够共振,甚至像拼图一样拼在一起变得更完整,你就会发现活着也不全是坏事。就是因为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还有像他们一样的人,你才会少一些绝望,多一些期待,不是吗?

&esp;&esp;“唉,我不是什么世界顶级的製作人,也不是多专业多资深的乐评人,我只是一个摇滚乐迷,一个勉强混日子的普通人。如果你让我用摇滚的眼睛看余晨,我会说他是天才。然而他死了,就像有人挖出了摇滚的心脏。你明白吗?他站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就像在和话筒做爱……我当然会想他,当然会觉得遗憾……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人是抓不住流星的。”

&esp;&esp;(场景二:西餐厅“紫罗兰”)

&esp;&esp;“你们怎么会想到来採访我?就因为我是他的前女友?但是我和他……我和内格罗尼已经分手很久了。你们想从我这里知道些什么呢?关于他们乐队的情况,我和你们知道的一样多——先是吉他手退出了,接着主唱死了,鼓手死了,键盘手把酒吧卖掉了,听说将来会改成一间网吧。对,我很久都没见过内格罗尼了,我们没有联系过。英国?我不觉得他会回到英国,他应该还在月城,只是不再搞摇滚了。放心好了,他不会想不开的,毕竟他要替别人好好活着。别问那个人是谁了,这里有镜头,我不会说的。我只能说因为他是内格罗尼,所以他早有准备。他早就明白那个人不会为了他活下去,他却愿意为了那个人活下去,他一定会的。没有为什么,他就是这样的人,我以前很喜欢他这一点。

&esp;&esp;“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圣心墓园,我妈的葬礼上。那天余晨也在。嗯,我知道余晨死了,在北京路的天桥附近自杀了。不,我和余晨不算朋友,我不知道他的生日,更不知道他喜欢哪支乐队……这很奇怪吗?我本来也不是很喜欢他这个人。为什么?不喜欢他也需要理由吗?好吧。可能是因为他有讲不完的笑话吧,只要他想,他什么时候都能笑出来,疯起来,他甚至能用自己的死亡博取关注。对,我嫉妒他。我嫉妒他没有牵肠掛肚的人,没有耿耿于怀的事。他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

&esp;&esp;“葬礼结束那天,我回到之前和我妈一起住的房子。半夜,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余晨打来的。他什么都没说,没问,我能在电话里听到他的呼吸声。那个呼吸声陪了我一整晚。我还没说过我妈是尿毒症走的吧?我知道余晨偷偷去过医院,做过配型检查,我觉得他疯了。我怎么可能要他捐出自己的肾?他才二十四岁,他应该继续唱那些工业噪音一样的歌,继续做那些疯疯癲癲的表演,然后在舞台上打滚,把膝盖摔破,摔烂,把血溅到观眾身上……他才二十四岁,他他妈的到底在干什么?对,我不光讨厌他,我还恨他,真的恨他,我恨死他了……

&esp;&esp;“没关係,不用给我纸巾,我没事。我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我能认清现实,我知道他不在了。相信我,他肯定上不了天堂,他会被撒旦发配到地狱的某一个角落,每天为他的自毁倾向而懺悔。啊?这是什么问题?他死得摇滚吗?别搞笑了,他死得很愚蠢,很随意。是他自己搞砸了自己的人生,他凭什么一走了之?想死就死?你觉得耶穌不伟大吗?不忧鬱吗?不痛苦吗?但耶穌不也活到了三十三岁?他凭什么二十四岁就死了?他有什么特权?他应该坐在那边的桌子上,抽着菸,对你们的镜头比中指。他应该爬到你们的车顶,从天窗跳进去,偷走那些乱七八糟的电影协会给你们颁发的奖状,奖盃。而不是在新年的时候死在北京路的天桥下边,衣服裤子全都被人踩得稀巴烂,你懂吗?

&esp;&esp;“我没什么想说的了。反正他可以不在乎别人,割自己一刀,割自己很多刀,也可以跳楼,跳河,卧轨,喝农药,他想做什么都可以,没有人会怪他,就因为他是余晨。摇滚有没有死,我不知道,但是他死了。他带走了很多人的一部分,他让那些人去哪里说理呢?他终于自由了,解脱了,但是别人呢?别人为他的死而煎熬的时候,他就眼睁睁地在天上看着吗?他应该很心满意足吧?就算他堕落,自私,最后变成一个道德沦丧的恶魔,也还是有人爱他。他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人,这根本没道理。有人爱他爱了很多年,他明明知道,但他是怎么对待那个人的?他用自己的死亡惩罚他。这不残忍吗?算了,那些把恶魔捧在手心的人也很愚蠢……为什么人要去爱一个恶魔?爱本来就够糟糕,够痛苦了,非要把爱交给恶魔不是自作自受吗?那些人自己就没有错吗?我可能没资格说这些话,因为我和余晨不是朋友,但是……但是我不讨厌他。等一下,我看一眼时间……我还有几张海报没画完,今天就到这里吧。”

&esp;&esp;(场景三:西城公寓的某个房间)

&esp;&esp;“余晨和顏櫟已经死了,我也把红彗星卖掉了,不打算再组乐队了,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没错,我到现在都不觉得这是真的……就好像梦游,你们明白吗?当你的朋友死了,你会很难接受这件事,你会把这些死亡安在别人身上,不相干的人身上,这样一切才能说得通。有两个和你很亲近的人死了,世界竟然还能正常运转,这不奇怪吗?不是应该来一场地震,海啸什么的,让这种可怕的感觉波及到更多的人吗?但是什么都没发生……操,竟然什么都没发生!他们活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上,但是世界根本不在意他们的死活。太虚偽了。

&esp;&esp;“我不知道钟天慈去哪里了,我没在余晨和顏櫟的葬礼上看到他。对,两场葬礼都是我操办的,规模不大,几乎没来什么人。冷血?你们搞错了吧?钟天慈也是人,不是他妈的雕塑。好,就算他是什么雕塑,只要你住在美术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住在那里,总有一个晚上会看到他眨眼睛,掉眼泪的。我们他妈的只是一群搞摇滚的疯子,不是没有心的石头,我还没打爆自己头的唯一理由就是我得坐在这里,接受一个傻逼想出来的纪录片採访。”

&esp;&esp;(场景四:苏州路82号healgstudio)

&esp;&esp;“严格来说,我不能算是余晨的心理医生……是的,他的精神状况确实不算稳定,但这和其他人又有什么关係呢?我不觉得他在坚持做自己这件事上有什么问题。你知道有很多人都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称为‘第二个果戈里’吧?我不想看到余晨成为第二个大卫·鲍伊,或者第二个别的什么人,我希望他是他自己。

&esp;&esp;“有一年圣诞节,他在我这里烧掉一棵圣诞树,然后把彩灯掛在自己身上,一边喝酒一边和我过节……他不是在一个幸福环境里长大的人,他……他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最难的时候,他撞墙撞得没力气了,从老城区的玩具店里偷来一副手銬,把自己銬在桌腿上,和我说这样会好受一点……你明白吗?不,你不明白,没体验过那种人生的人没资格指责他的死亡。就像一个人要犯过错,才知道什么是对的。一个人总要死过一次,才算真正活过。所以不管是你,还是我,像我们这种人,最多隻是在生活。我们没有像他一样活着。

&esp;&esp;“我不想宣扬死亡,鼓吹死亡,但是我认同他的解脱。我试过用别的方法留下他,留住他,我试过……只是每一次都失败了。我知道他需要的不是关心,不是爱,他需要的只是一小块很高的天台,能让他跳下来,摔下来,永远不用再睁开眼睛……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但我什么都做不了。你知道他为什么把摇滚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吗?因为生命有尽头,摇滚没有。

&esp;&esp;“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心理医生,至少对他来说不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拯救他,把他从沼泽或者深渊里拉出来,我放任他去做他想做的事,见他想见的人,我会这样做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他,也不是因为他无药可救,我这样做是因为……因为……因为我爱,我爱……不好意思,时间到了,我还要接待下一个病人,你们走吧。”

&esp;&esp;製作团队通过多种方式均未联系到内格罗尼(即贝斯手钟天慈本人),故删去场景五。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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