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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女主。
标配凄惨身世,家里两个弟弟,爹不疼娘不爱,饭都吃不饱。据说她爹妈给她起名叫“晚”,就是因为嫌她是个女孩,来晚了,不吉利。
但人家命硬啊。
原著里,她会在今天上山挖野菜的时候,意外救下受伤的男主刘靖川,从此开启一段霸道权臣娇贵宠的虐恋之路。
是京城来的大人物,被人追杀流落到这犄角旮旯。
不过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一妹”。
“哥,我去采蘑菇那片了。”到了半山腰,我跟大哥分头行动,“你小心点儿。”
“知道了,别跑远!”
我挎着筐往林子深处走。这片蘑菇窝是我两年前发现的,位置隐蔽,别人都不知道。每年夏秋两季,我能从这里采小半筐蘑菇,回家晒干了能吃一冬。
蹲下来正摘得起劲,忽然听见旁边的灌木丛里“窸窸窣窣”响了一声。
我手里的动作顿住。
我脚下踩到个软的东西。
低头一看,一只血淋淋的手正攥着我的脚腕。
我差点没叫出声,硬生生憋回去了。
顺着那只手往草丛里看。
好家伙,一个男人躺在那儿,浑身是血。
原著里这段怎么写的来着?女主上山挖野菜,意外遇见浑身是血的男主,心生怜悯,把他藏进了山脚下的空茅屋里,悉心照料,男主醒来后一见钟情…
我舔了舔嘴唇。
说实话,穿过来四年,我还没见过男主长什么样。书
;里把他写得天花乱坠的,什么剑眉星目,什么冷峻矜贵,什么只手遮天的权臣等等啊,要是不看一眼,总感觉白穿了。
好奇心战胜了求生欲,我悄悄拨开灌木丛,往里探了探头。
一只脚。
准确说,是一只穿着皂靴的脚,靴面上沾满了泥和血。
再往上,是玄色的衣袍,袍子上好几道破口,露出的皮肉上结着暗红的血痂。再往上。
一张脸。
怎么说呢,五官确实不错,但此刻沾着血污和泥土,眼睛紧闭,嘴唇发白,跟菜市场案板上摆着的猪肉没啥区别。要不是胸口还有微微的起伏,我差点以为是个死人。
这就是男主?
就这?
我蹲在那儿看了三秒,正打算缩回去,忽然脚腕一紧!
手死死攥住了我的脚脖子!
我低头。
那只手骨节分明,看着挺有力气,但此刻抖得厉害,明显是在硬撑。灌木丛里,那双眼睛睁开了,眼珠漆黑,死死盯着我,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
我懂了。
求救呢。
我低头看了看他的手,又抬头看了看他的脸,再低头看了看他的手。
男主是吧?
女主来救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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