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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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第1页)

吕布瞪眼,以为刘据异想天开:“你知道鲜卑王庭在哪?况且我和你,就两个人,遇上小股骑兵尚且要逃命,冲杀人家的大本营,岂不是送死?”

说到这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目光一变,神情中遮掩不住的仇恨一闪而逝,双手抓紧马鬃又很快放开,“难道你想投奔鲜卑人!”

一瞬间,吕布脑海中有如拨云见日。

是了,对方在鲜卑部落中生活地有滋有味,看起来衣食不愁,一定是被俘虏了去就很快投降的汉人!可恨他竟然救了这么一个人,还分吃食给对方!眼下他一定是想哄着自己一起去投鲜卑!

吕布脸上的表情慢慢变了,精炯的双眸微冷,悄无声息按住了马侧的佩刀。

刘据瞄见他的动作,没说话,抬手敲了敲三国第一猛将·少年版的脑壳。

听声音嗯,空的。

“你此行的是为了救人,不是杀人。”而且他将目标定在王庭也不是没有缘由。

匈奴强盛时,鲜卑人只是生活在大兴安岭中的一个小部落,即使后来在汉匈之间选择了汉朝投靠,借机壮大己身,游牧部落的形态注定他们无法像匈奴人一样,形成大规模有效的统一。

直到鲜卑人檀石槐的出现。

史书记载,此人少时便勇健有谋略,十四岁时就能单枪匹马从一个部落首领手中追回外祖父家被抢走的牛羊,因此得到部落的推崇,被举为首领。

后来他完全占领了匈奴的地盘,吸纳了大量不愿西逃而留在故地的匈奴人,将所有鲜卑部族整合起来,分为西、中、东三部听从王庭管理,强盛一时。

此人在部族中制定法令,拒绝汉朝的和亲,多次寇边犯境。听说倭国人擅长织网,便掳来一千多户倭人迁居秦水边,命他们捕鱼补充粮食。

在鲜卑人的历史中,他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完成统一的首领。

如今这位雄主依旧在位,鲜卑人南下掳掠的汉家百姓,尤其是女人孩童,很有可能会被先送到王庭,或充作奴隶,或由檀石槐赏赐几个部族大人,眼下只能尽可能不去想最糟糕的情形,况且这个时机正好。

时逢八月,夏育、田晏、臧旻率汉军出塞,鲜卑人忙于集结大军迎击,后方空虚,吕布能孤身一人杀进杀出就已经说明了问题,错过这次机会,檀石槐四年后才会病死,汉军此次征战败逃,也再无力反击。

就连他们脚下这片土地,未来也是属于羌胡的,要救人只能赌这唯一一次的可能性。

“不过你顾虑得没错,”刘据时不时抬眼望向星空,夜色下一望无际的草原方向难辨,只能根据北斗星的指引沿着他们的来时路找回去,他低声在吕布耳边道:“白日你闯过的小部落,头领和他几个成年儿子皆被征调,只剩一个幼子留守,巡逻纪律松散,想来他们料不到你敢再杀个回马枪,此夜守卫必最为松懈。”

吕布在心中细细思量,颇觉可行。白日只顾找人,倒是忽略了部落中守卫本就空虚的事实,倘若能劫来些好马盐粮,伪装成商人一路抢过去,王庭就王庭,倒也未必不敢一试!

他心念一动:“部落中汉人几何,鲜卑人又几何?”

刘据诧异地挑了下眉,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对与胡羌作战说白了也不过是纸上谈兵,吕布却已在鲜卑人入侵的最前线河套地区生活多年,两人想到同一处去也不是什么奇事,而且论起实战对方显然比他更为老练。

“他们的马场在东,我们先抢马,再号召汉人一起袭击他们中心的营帐,你趁机带人去抢粮食和武器。”吕布一顿,斩钉截铁的表情变得有些迟疑,“你知道都放在哪里吧?”

刘据笑而不语,一拍马,“驾——”

*

鲜卑人的一处帐篷内,一个中年蓄胡的汉人仰面朝上,气若游丝地躺在榻上。

帐帘掀开,一个身高不足五尺,脚踩皮靴,身穿皮衣皮袄的小童大步入内,看了眼案几上一动没动的饭食,用有点蹩脚的汉话说:“我虽胡人,却一心向汉,先生有大才,为何不肯教我?”

中年人不语,只敛眉合目,不闻不看不动。

小童久久没有等到回答,脸上不由得浮现出恼怒的神情,在原地转了几圈,声音有些气急败坏:“我阿父用二十头羊将你从河西那帮人的手里换回来,好吃好喝招待,你、你简直不识好歹!”

说罢,急步摔帘而出,很快就有一个胡女入内,一声不吭将饭食端走,帐外时不时还传来粗暴的交谈声,什么“饿死他”“拉到羊圈暴晒”“用马鞭抽碎他的脊梁”“看他还有没有骨气……”

直至夜幕低垂,夜深人静之际,帐外忽然传来些许嘈杂的声响,中年人忽然睁眼,一下子从榻上跳起来,将袖中的半块干粮一口塞进嘴里,匆匆跑下榻,及至帐帘前才又放缓脚步,侧耳静听少顷,小心掀开一个角。

只见漆黑的夜色中,一匹骏马飞跃而出,马上一少年眉眼清秀,力挽长弓,箭尖一点火光,随着一声大喝“着!”,那火光瞬间点燃了营帐,很快连成一片火海。

远处似乎还有人声嘶力竭地在喊:“是汉军!汉军来了!”

苍茫的号角声响起,这点混乱瞬间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开,黑暗中猝不及防的鲜卑人根本辨不清敌友,又没有统一的指挥号令,虽不及大军营啸时自相残杀那般惨烈,可也是见人就砍,四散奔逃。

他赶忙把脑袋缩回来,在帐内找了一圈也没能找到什么趁手的武器,就在这时,忽然,一缕风吹过,帐帘掀起一个角,一把铁锹掉进来。

这缕风不止吹过这一处,幕天席地,没日没夜劳作,吃不饱饭骨瘦如柴的汉人神情麻木,衣衫褴褛,身上满是被鞭打的新伤叠旧伤,为了不在夜晚的草原冻死,只能聚在一起用彼此的体温取暖。

即使这样,次日也不知又有多少人再也睁不开眼。他们都是边郡的百姓,穷苦出身,大字不识一个,在鲜卑人眼里甚至没有拉拢的价值,只能猪狗不如地活着。

突然,草原上响起熟悉的号角声,有人从梦中惊醒,有人睁开红了的眼眶,闪着寒光的斧钺刀剑仿佛从天而降,叮呤哐啷地被丢进栅栏内。

半大的汉人少年拾起武器,眼中闪动着狠戾,声音沙哑,也不知多久没说过汉话——

“汉军来救我们了,杀胡虏,回故土!”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过后,渐渐有人响应,“杀胡虏,回故土”的口号声声汇聚,夜色下,火光中,压抑的仇恨终于爆发。

他们的悍勇出乎刘据的意料,他生在长安,长在长安,目之所及是文、景二帝休养生息几十年积余的膏梁锦绣,即使他的父亲汉武帝穷兵黩武,可是舅舅卫青、表兄霍去病每次带回来也是大军得胜的消息。

他不喜战争,是建立在国家百姓都需要休养生息的前提下,匈奴是杀不尽的。可当他亲眼目睹眼前的一切,那一张张满是血污的脸印入他的脑海,刘据才恍然‘外族’这二字对边郡百姓意味着什么。

他没有拿弓,剑虽不是什么好剑,也算勉强得用,纵马杀至吕布左右,高声道:“接戟!”

吕布的长刀已砍得卷了刃,见一杆长戟朝自己抛来,猛地大喝一声——

“来的正好!”

只见戟尖寒芒一闪,吕布反手下劈,周围的鲜卑人顿时倒了一大片,又有杀红了眼的鲜卑人骑马冲上前,两人兵器相撞,刀刃嗡鸣,他不躲不避,凭借自身的力气直接一挑,然后平钩翻刺,气势汹汹宛如虎跃山林,无人可挡。

渐渐地,他一人一马,竟无一兵敢上前。

吕布凶相毕露,身下的骏马躁动不安,踢踏着蹄子打转,可他目光所及之处,被吓破了胆子的鲜卑人纷纷后退,只有一个年岁不大的孩童张弓朝他射箭,吕布抬手一扫,那箭就轻飘飘地断成两段,不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喊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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