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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狸子已然成年,恐怕难以驯服,你若喜欢,改日再捉只幼崽来养便是。”也省得她整日想外跑,他在心里默默补充。
庸伯也劝道:“狸子不同狗,这畜牲性子独养不熟的,夫人。”
郑爱娥虽然喜欢猫猫狗狗,但并不是想占为己有的那种喜欢,连忙制止:“别。”她想了想,找了个借口说服两人:“我只是觉得这狸子颇有灵性,闯了祸还知道躲起来,打杀了怕不吉利。”
邺良与庸伯相视一眼,卫国没这种说法,但渠县原是赵国属地,崇尚鬼神,信仰自然。
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祈求道:“放了它吧,放了它吧。”
邺良墨眸微敛,将狸子递给庸伯,“丢出去吧。”
她闻言,唇畔漾开抹笑,水润的明眸似有别样光彩。
郑爱娥觉得,他除了顽固古板一点,心地其实挺好的,属于那种嘴硬心软的人。
但古人嘛,不顽固不古板还叫古人吗?
灰褐色的野狸从庸伯手上跳下,抖了抖身体,旺盛的毛发瞬间炸开,它跳到墙头,深深望了眼为它求情的人类,“喵~”了一声,挺直矫健的身躯,消失在墙头。
中午蒸了鱼,鲜美回甘,配着咸香的豆酱,又是饱餐一顿。
随着入冬,外边的粮食终于运达,内城戒严越来越松散,听说那位督官前天就走了。
用过饭食,下午邺良要入城一趟。
……
人可算走了,哈哈哈,郑爱娥趁庸伯到后棚喂牛,偷摸溜出门去。
现在她可以去找小狗玩啦!
中午吃剩的鱼骨头被她收拾好,用宽阔的布叶包起来,准备拿去喂狗。话说这种叫‘布叶’的叶片,她上辈子没见过也没听过,很宽大一片,质地柔韧,一年四季都有,但不能吃,上回腊祭赶集,那些乡民就用这个包的东西。
郑爱娥其实有些怀疑,布叶是不是在进化的过程中被淘汰掉了,所以她才没有印象,但也不是很确定。
毕竟她学到高中毕业,也没听说种花家哪个朝代叫‘大鄢’。
她摸摸下巴,眯起眼做思考状,忽然脑中灵光一闪。
双掌一合,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架空穿越!听起来还挺高大上,但实际上……
郑爱娥回望身后的座座土房子,不由扼腕,怀疑自己真的不是拿了乡村爱情故事剧本?
“嗷呜嗷呜~”两小只大老远看到她,疯狂夹起尾巴就来了。
她一手摸一个狗头,笑得春光满面,“好狗好狗。”感觉自己像被狗妃蛊惑的昏君。
不管了,郑爱娥拿出布叶,摊开在地上喂给两小只吃。
还端起脸教育二狗:“这条鱼大大滴坏,甩了我一脸水!你们两小只要引以为戒知道吗?”
“吃了我的骨头,就是我的狗了,要以我马首是瞻知道不?”
两小只吃完舔舔嘴,眸子黑的发亮,听不懂人类巴拉巴拉在说什么,它们高兴地围着她又跳又转,还要往她脸上舔。
郑爱娥可不要,它们刚吃过剩骨头脏死了,她被逼得节节败退,“走开走开,不准舔我!”
……
内城一片萧瑟,天空雨夹雪又落下来了。
行人打着哆嗦匆匆走过,有往家里去的,有往粮铺去的。
忽然,街边陶罐铺子的门打开,里头走出一个如月皎洁的年轻公子,带着个斗笠,腰佩长剑,像是游走民间的侠士。
路过的人愣了神,情不自禁驻足观望,待那人远去才反应过来。
脑海中,纷纷只有一个念头。
——那可真是仙人啊。
邺良接到好友将来渠县的消息,便准备打道回府,临行前想到家中有个不安分的,买了一兜子晚桃,一罐肉脯,一罐乌梅带回去。
吃的最能把她糊弄住。
快走出东街,驵侩见人来了,正抽着几个奴隶避让,他穿着件尚好的细布深衣,脸上一个硕大的黑麻子,点头哈腰:“对不住对不住,挡了您路。”
几乎顺口道:“王孙可要买个人回去?洗衣做饭,劈柴做工,这些奴隶都使得。”说完,又想自扇嘴巴,这位公子哪像缺奴仆伺候的人?
邺良是不缺,庸伯一个人就能做得很好,仆役多了反而容易暴露,生出乱事。
但想到昨日某人懊恼的神情,他鬼使神差停下脚步。
半晌,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可有梳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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