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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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可以。」魏云舒心里也算好了一笔帐,「活鸭要杀鸭拔毛燎毛,处理起来不比猪头简单,但利润却远不如卤猪头肉,所以还是算了。猪蹄相对来说只需要燎毛去脚趾,方便很多。」

应望笑说:「我也是这麽想的。」

魏云舒也笑了起来,「至於素菜究竟卤多少,到时候就看剔了猪骨丶加了卤猪蹄卤蛋之後还剩多大的地方吧。那个锅大,五六斤应该能加。」

「明天试试就知道了。」应望说:「至於素菜菜品暂时就跟今天差不多,再观望观望。」

魏云舒:「行。」

就在应望和魏云舒商量今後小摊发展之时,老李头今天抢到的卤鸭也上了桌。

说起老李头,这还是应望和魏云舒的第一个顾客。他们那个时候在南幼南小门口摆摊卖肉夹馍,然後老李头被那股香味吸引了过去,成为了第一个试买顾客。

後来听邻居唠嗑说罐头厂门口有人卖卤猪头肉,那肉又是如何如何的好吃,老李头闲的没事干就过去凑热闹,然後猛然发现——嘿,这不是卖肉夹馍的两个小伙子嘛!

从此,老李头又成了卤肉摊前的顾客。

老李头如今已经退休,退休工资也是自己的,加上孩子们也都出息,老李头现在每天过得可谓有钱有闲,最多看顾看顾孙子丶再寻摸好吃的,日子滋润着呢,这不,卤鸭叫他抢上了!

说来也巧,等他拎着半只卤鸭回去的时候,就见嫁出去的姑娘回来了,正和老伴坐一块儿说话。

连带着有些体弱的外孙也回来了。

老李头这辈子儿女双全,小辈们也都出息,要说有什麽不顺心的事,就是他姑娘的子嗣艰难了些。

和女婿结婚这麽些年,两人只生了一个孩子。虽然那是个男孩,可偏偏这孩子天生挑食,不爱吃肉,总说肉上面有股怪味,他不爱吃。就是鸡蛋也不怎麽喜欢,他总觉得腥。

肉蛋才是最补人的,可偏偏外孙不爱吃,这哪行啊?!

两家带着孩子医院也去了,肉蛋也变着花样做了,什麽法子都想了,但外孙就是不爱吃,硬逼着他吃他能直接吐出来,模样招人疼的很,大人也不敢再逼了,没用。

不吃肉蛋,别说医生,就是他们这不懂医术的人也都知道这对身体不好。现实也的确如此,那孩子是越长越瘦,脸颊上一点肉都没有,虽然没有三天两头的生病,但光看着就弱不禁风的,叫他们忍不住担忧,如果一直这麽下去,以後长大了可不得跟个竹竿似的?

小时候身子亏了,以後日子哪能好过?!

两家是看在眼里丶急在心里,却寻不到个解决办法。

饭菜摆上桌,几个小的坐一块,两家的孩子对比起来也更加明显——孙子孙女看着就健康强壮许多,外孙则显得更加瘦弱。

这场面看的大人心里头都是一酸。李翠芬丶也就是老李头的女儿嫁的人家并不差,她自己也是工人,如今放开之後买肉吃那是绝对买得起的,可偏偏儿子却养得跟十几二十多年前吃不起饭的孩子似的,瘦的叫人不忍看。

老李头见气氛凝滞,招呼着大家说:「今天卤肉摊子新上了几样菜,我买了半只卤鸭,你们都尝尝。」

卤鸭有点凉了,但并未冷透,正适合如今的天气吃。

大孙子眼睛立刻亮了,「爷爷,是卖肉夹馍和卤猪头肉的地方吗?」

老李头回答说:「是啊,就是他们在卖的。」

大孙子立刻伸了筷子要夹,但他人小,筷子还没使利索,根本夹不上来。小孩儿立刻急了,「妈妈,夹肉!」

他妈妈无奈的说:「我帮你夹。」

很快,一块没骨头的卤鸭肉进碗里。小孩儿急不可耐的动手想吃,但因为筷子用不利索,最後选择端着碗刨,嘴巴登时塞的鼓鼓的。

他吃的香,李翠芬看的眼热,转眼问自己的儿子,「浩浩,哥哥在吃卤鸭,想不想吃?」

浩浩眨眨眼,「鸭子?」

李翠芬刚想说是,老李头却把话茬接了过来,「是卤鸭,跟之前吃的鸭子不一样,浩浩试试?」

浩浩皱起小眉头,见旁边因为刨肉弄的满嘴饭粒的大表哥,摇了摇小脑袋表示不吃。

李翠芬继续游说:「这次的肉不一样,浩浩就尝尝,不好吃就不吃。」

浩浩:「妈妈每次都这麽说,但每次肉都不好吃。」

李翠芬一腔话语瞬间被堵回腹内,唯余已经快要麻木的心脏。

李老太见姑娘一副要哭出来的难受模样,心里不落忍,不死心的说:「浩浩,你问问你大表哥,让他告诉你好不好吃。」

浩浩略有些狐疑的转头。

专心乾饭的小孩儿听见大家说自己,眨巴眨巴眼,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最後含糊不清的说:「好吃!」

老李头问:「真好吃?」

「真好吃!」自从吃过肉夹馍之後,小孩儿每天就可期待爷爷给他买的吃的了,肉夹馍丶卤蛋丶卤肉都好吃!他一顿可以吃满满一大碗饭!

所以此刻见爷爷还有些不相信自己话的模样,小孩儿心里不服气,「爷爷,真的好吃!我喜欢!」

老李头说:「你浩浩弟弟不信。」

小孩儿立刻转头,板着小脸严肃的对浩浩说:「浩浩,卤鸭好吃,特别特别好吃,比妈妈他们做的都好吃!是我吃过的最最最最最好吃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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