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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宋婉的模样,他可看不出多少害怕来,反而有种潜藏的应付差事的敷衍感,以及好似错觉一样的跃跃欲试。
“市井之中,我还认识几个人,不如先找人问问,这样的日子,大家都是想要欢喜过节的。”
小偷偷东西,首要就是金银钱财,不必考虑销赃的问题,没什么明显的印记,拿到谁的手里谁就能花,其次是金银饰品,压扁了烧了剪了都能直接花用,不必多费周章。
而墨翠这种东西,认识的知道价值,不认识的……小偷的眼力就是真的有这样好,他又能知道去哪里销赃吗?
且,这样的东西,什么样的商家会收?卫明记得宋宣说那墨翠是被雕琢成了黑鹰,黑鹰这种东西,真的不是一般人的雕刻首选,不好出手啊!
再有,若是他没记错,宋婉之前身边除了丫鬟就是其他姑娘,哪个小偷能走到她身边,恰好偷走了墨翠黑鹰?若此一例,只做偶然,胡蓉的墨翠黑鹰也丢了,就不那么正常了。
“光大哥哥说的是,还要劳烦光大哥哥了。”宋婉赶紧应下,不报官好啊,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宋宣见他们两个一个道谢,一个说不必谢,你来我往的,好似把他给抛到一边儿,心中不爽,叮嘱宋婉两句注意安全,又把卫明拉走了。
————————
晚安!
第448章第448章:六周目
珍宝阁还真是大出血了,胡蓉得了一条红珊瑚手串,这可不是现代的时候,无论什么都有机器加工,采摘珊瑚也变得轻松许多,古代的时候珊瑚可真的是个贵重到能够当贡品的存在,当然,那也要是好看的红珊瑚才有当做贡品的资格,普通一些的,寻常人家还是有希望买到的。
胡蓉这种就属于捡大漏,把她欢喜得,连墨翠黑鹰都忘了,当下就戴在手上,左看右看,爱得恨不得亲两口。
宋婉以前见过太多的好东西,倒不至于拜倒在红珊瑚手串的魅力之下,但,不得不说,看到同伴中大奖,哪怕自己不缺这点儿钱,也觉得酸溜溜的,嘴里道着“恭喜,恭喜”,心里想着,怎么就不是我呢?
其实她的运气也不差,那弓背虾的小灯笼不仅可爱,还带来了一个极为可爱的动物手串,细碎的玉雕琢成小兔子小锦鲤小猫咪,再被红绳串起来,搭配上几个一看就不值钱的玉珠子,叮叮当当,戴在手腕上,看着那几个小动物随着动作可爱摇晃,哪怕知道这可爱的玩意儿价值不高,心里头却也觉得欢喜。
除了这一串,还有一条手链,是差不多品种的葫芦手链,各种颜色的小玉葫芦,一个最大也就是小拇指甲盖大,轻薄地被束缚在一起,也有几分意趣,宋婉给春巧系上了。
春巧摸了摸那小葫芦,心里也欢喜,笑着道:“多谢姑娘了。”
“谢什么,一人一条,总都有的。”
说“公平”不合适,是自己先留了再把剩下的给春巧的,宋婉也不想假装公平,笑着拉了一下春巧的手,小拇指头勾着她的指头轻轻摇晃了一下,像是妹妹在跟姐姐撒娇。
春巧笑容更盛。
胡蓉好似被提醒到了,下一个灯笼兑换的小荷包就想要给身边丫鬟,却又好奇那荷包之中是什么东西,打开看了看,好巧,不如红珊瑚贵,却也是她喜欢的,竟是一对儿珍珠耳坠儿,那珍珠颗粒不均,有的也就米粒大小,大一些的却也没比配珠大多少,但做得好,紧凑串在一起,一簇簇,好似小白花一样,很漂亮。
这……胡蓉一眼就喜欢上了,再看身边的丫鬟,有点儿不想给,但要她不给,有宋婉做对比,好像自己又小气了些。
她的手伸出去又收回来,犹犹豫豫的样子,真的是看得宋婉好笑,不想给就不用给,这又不用比什么的,自己高兴就好了。
不是宋婉有了什么统治阶级的意识,被古代的等级制度影响了,看不上丫鬟的人权,主要是,就算是按照现代的看法来说,丫鬟属于保姆好了,也没有说主人家买什么都要给保姆一份一模一样的,全看彼此感情和经济情况了。
胡蓉家不缺钱,但对胡蓉,大约也跟宋家对宋婉似的,不缺却也不会给太多,胡蓉平时能够攒下来的钱必然都是有数的,所以这个珍珠耳坠儿对胡蓉来说,也算是难得的了。
千金难换心头好,这种时候吝啬一点儿,自私一点儿,也没什么。
胡蓉到底还是抹不下面子,没有宋婉想得开,或者是怕被宋婉比下去,在舍不得耳坠儿的情况下,她把手腕上的银镯子撸下来一个,直接给身边丫鬟戴上了。
“见者有份儿,总不好让你空着手,这个我喜欢,我就留着了,拿这个给你。”
今天出来不是来见客,就是见客也轮不到胡蓉给见面礼,她手腕上的镯子可不是跟那些夫人似的,专门备着要送人的,而是自戴的,所以这个镯子别看细,做工却精妙,是宋婉都能叫得出名头的虾须镯,用细若虾须的金丝或银丝编织而成,可串各色宝石,以增其贵重。
胡蓉这个虾须镯就是用银丝编的,可能因为她年龄小,上面并未串着多么贵重的宝石,不过是一颗绿珠,绿色鲜艳,大小却偏小,所以价值虽高于珍珠耳坠儿和红珊瑚手串,却也还没到高不可攀的程度。
那丫鬟半点儿都没觉得自己吃亏了,欢欢喜喜接下来道了谢,含笑的目光再看向宋婉和春巧的时候,似也多了些亲近和感激。
宋婉看她模样,又是一乐,这辈子她跟胡蓉来往多了,对胡蓉的性子了解也更深一些,胡蓉对身边人还算好,就是在某些方面忽略太多,这种日常的小恩小惠都是不存在的,能把吃喝分出去,就是胡蓉有心了。
这倒不是胡蓉小气,主要是她还觉得这些事儿都是胡夫人该操心的,该怎么说呢?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宋婉的眼神之中多了羡慕,临到回家的时候,她跟宋宣等人又走到了一处,宋如也在,宋宣就站在宋如的身侧,卫明自觉退后一步,就很自然再次跟宋婉并排。
他见宋婉把那一串小灯笼挂上树梢的时候,目光恋恋不舍,有几分好笑,在旁道:“若是喜欢,可带回家去,不必留在门外。”
散场之后把偷菜得来的小灯笼挂在门口树上的习俗并非明文的规矩,可做可不做的,没必要什么都依从。
卫明想着京中大约没有这样的习俗,也没多做探究,目光往那灵巧的弓背虾上看了一眼,把它从枝头取下来。
他个子高,宋婉举着手臂挂灯笼的时候也并未专门挑选够不到的高处,于是这取下灯笼的时候,卫明反而要低头垂眸,绿叶被光晕染成半边橙红,那灵巧的弓背虾仿佛弹跳一样,就那样被卫明从枝头拿下,托在掌心,又送到宋婉的面前。
卫明唇角含笑,目光看着宋婉,像是在说“看,是不是你喜欢的。”
鬼使神差,宋婉伸出了手,捏起来那只弓背虾,老实伏在卫明掌心的弓背虾被她拎起来,似恢复了活力一样,连那下须都调皮地轻搔卫明掌心,许是有些痒,卫明下意识合掌,要握起拳头的时候才发觉那弓背虾并未完全远离,强行克制着,他再次把掌心摊开。
虾身里小小的光芒照亮了他的掌纹,干净的掌纹一目了然,是很平顺的人生,许是出身略低,让他的起点显得有几分艰难,但那之后的一片坦途,显然,他是一步步前进,一步步走到高处的。
“光大哥哥,你的手相很好啊!”
宋婉以弓背虾照亮,轻轻滑动,从掌心到指尖,又从指尖到腕部,她的手悬空拎着虾灯,并未直接触碰到卫明的肌肤,却没留意到那虾须顽皮,若有若无挑逗着掌心的纹理,带来的痒意直达心底。
同样顽皮的还有晚风,以及那在晚风之中飞扬的发丝,顺风而来,拂动那展示着自己的宽大手掌,一下,一下,像是要在那掌心刻画属于自己的痕迹,留作新的掌纹。
脑中太多臆想,卫明无法捕捉出每一个的含义,目光也似呆了一样,看着那好似认真观看自己掌纹的宋婉。
六妹妹,婉婉妹妹,婉婉……
“婉婉还会看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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