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 天女临尘(第2页)

“三殿下,查案需要时间…”

“时间?”

乌维律冷笑,

“我给的时间还不够多吗?七天!你们玄天鉴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现在连座都亲自驾临,可结果呢?结果就是我弟尸骨未寒,凶手逍遥法外!”

顿了顿,声音更冷

“而且我听说你们明日就要启程回京?怎么,查不出来就想一走了之?”

周德福和王守仁站在一旁,脸色惨白,额头冒汗。

周德福想插话打圆场,嘴张了张,又闭上了。

这场合,没他说话的份。

程万里依旧平静

“回京是为了调阅更多卷宗,并非放弃此案。”

“借口!”

乌维律声音抬高,“都是借口!你们就是想拖延!我告诉你程万里,今天必须给我一个交代!否则——”

没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白。

堂内气氛更压抑了。

而就在乌维律身侧不远处,坐着一个人。

一个女子。

坐在太师椅上,姿势很随意,甚至有些慵懒。

一身白色镶金边的牧袍,布料柔软,在烛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

赤足,脚踝上系着一串银铃,铃铛很小,不仔细看几乎看不见。

银。

不是老人的那种灰白,而是月光一样的银。

长披散在肩上,梢微微卷曲。

额间有一道淡金色的纹路,形状像一颗竖着的眼睛。

那是天珠纹,吉祥天的标志。

眼睛是金色的。

不是寻常人的琥珀色或浅褐色,是真正的金色。

像融化的黄金,在烛光下流动着奇异的光彩。

她就那么安静地坐着,手里端着一杯茶,小口小口地抿着。

从进门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连表情都没怎么变过。

但没人敢忽略她的存在。

因为她是吉祥天。

有她在,乌维律才有底气如此嚣张。

因为她代表的不是个人,是整个金汗的意志。

她亲至安宁县,意味着金汗王庭对此事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可能影响两国关系的层面。

如果玄周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程万里身后,一个年轻的侍卫忍不住开口

“我们程大人乃是天下第一神捕,定能查清此案!”

乌维律听着,不怒反笑。

“第一神捕?”

笑得讽刺,“你们之前也是这么说的,林掌镜使信誓旦旦说七日破案,现在呢?七日早过了,凶手在哪儿?”

目光扫过堂内众人,最后落在程万里脸上。

“七天期限过了几天了?三天?四天?凶手呢?证据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堆借口!”

越说越激动,手指着程万里

“我弟弟死在你们玄周的地界上,你们却连个说法都给不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病弱小美人陷入无限修罗场

病弱小美人陷入无限修罗场

林招云长得很清纯,性格也很软,他倒霉地被投放到惊悚世界里。你必须在一堆可怕变态的boss围绕中做任务,积分数量达到了才能通关。这些boss一个个都是可怕的恶魔!离他们远一点!系统恶魔低语。林招云吓得小脸发白,用力点头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林招云笨拙胆小,被弹幕喷成上分婊,只有脸的废物。追击时刻,俊美的男人堵住漂亮的小可爱,他拿着凶器步伐缓慢,带着嗜血的目光将林招云逼入死角。弹幕嘲讽完了,主播没了!只有脸的废物!我赌他活不过今晚!林招云被死死地捂着嘴巴,眼角发红,求救声全被堵回嗓子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BOSS一脸亢奋,拢住瑟瑟发抖的少年。林招云闭上眼迎接死亡耳边却传来低沉的嗓音。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我爱上你了。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你全身上下都符合我对爱人的幻象。啊?弹幕黑子???林招云抬头惶然,尬得手指耷拉在大腿上绞着衣摆,无处安放。笑死,主播被震惊到,表示第一次见这种神奇物种。又是一个任务时刻,林招云惊慌把偷到手的任务品放入裤子口袋,boss突然出现。林招云吓得打颤以为被发现了。新boss冷笑,对林招云疾言厉色脏死了!离我远点!是不是觉得所有人都会被你的脸迷惑?弹幕黑子泪目有正常boss了!主播必死!谁知道几天后你给我过来!你穿着大短裤一双白腿乱晃给谁看,勾引谁呢!?林招云看着自己快到膝盖的大短裤?黑弹幕弹幕里的粉丝一开始还喜闻乐见。芜湖!真的是防不胜防(请再来多一点!这副本剧情变得好!奇!怪!我我喜欢!打起来打起来!但是后来别钓了,別钓了!太多了!孩子营养跟不上!(切丝疯批强势攻x万人迷病美人天然娇钓受)阅读理解直掰弯,1v1,互初,有亲密接触的都是攻的切片影分身,最后灵魂会融合。一点点恐怖,放飞自我作,逻辑不硬核。坏蛋得不到咱们的小可爱)...

妾奔

妾奔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综英美]他是黄毛

[综英美]他是黄毛

完结又名路人男主的阴暗爬行日志简介他是路人黄毛,我也是路人黄毛,都是黄毛,搞了红罗宾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呢?如果穿越到过去的美国,你想做些什么?你或许想重仓苹果股票,成为每一次世界杯决赛的赌狗,在2019年前去参观一次巴黎圣母院诸如此类。如果不是出生点叫做哥谭。好,现在你出生了,是个黄毛,不是女性,亲生父母双全且不从事非法工作,落地哥谭。是个黄毛路人呢。没有黑发蓝眼在哥谭成为主角团的可能性大为减小,但是父母的生存概率增加又弥补了这点不足。没有苹果谷歌特斯拉股票给你给你躺赢这点让你失去了暴富机会,哥谭的生存大逃杀又增加了你贫穷的概率。很好,你有稳定的哥谭路人精神状态安稳生活。在老师变成沃尔玛购物袋,同学勇闯精神病院就是为了和朋友一起玩,市长心花怒放,总统脑洞大开后,你的精神状态更哥谭了。黄毛怎么啦!黄毛也能有作为!在哥谭,不也是有钟王,疯帽子之类的代表人物吗!靠北,有个能进一线反派团的男性黄毛吗!哼!黄毛还能和红罗宾出柜让粉丝破大防呢!黄毛路人嗯?为什么不能是你呢?汤姆鲁斯特提姆德雷克,黄毛攻义警受。...

空

有一天,黄煜问你会不会觉得痛苦,跟我这样一个人。秦岭清会黄煜眼神里尽是落寞。只听他道看着你每天都在折磨自己,我很痛苦。内容标签都市天作之合婚恋励志暖男其它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