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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是眨了下眼,像是精致漂亮的木偶骤然被注入了一丝活力。 唔,好像差不多该补充能量了。 莫蒂默站起身来到那张破旧的木桌前,在坐在凳子上之前他先用了点黑气包裹住凳子,不然他怕那张看起来有些沧桑的凳子经受不住他那一坐彻底散架。 好歹算是这屋子里唯三的家具了。他这么想着。 倒不是没钱换房子买家具,纯粹是觉得没必要,他没有那么多的物欲,现在这房子也是到达这个世界之后就近找的。 这间房子无主且能住就行,至于破不破旧的他倒是无所谓。 而此时破旧的屋子里出现了一样格格不入的东西,在那张老旧的木头桌子上放着一个包装精致的小蛋糕。 这蛋糕是莫蒂默回来的路上在顺路的蛋糕店里买的,白色的小纸盒上用金色的丝带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纤细苍白的手指扯住丝带一角,轻轻扯动下丝带便散了开来,落在了盒子旁边。掀开盒盖,露出了里面一块三角形的奶油蛋糕,表面淋着厚厚的焦糖酱,撒了碾碎的坚果碎。 在蛋糕被露出来的瞬间,甜腻的香气混合着黄油和糖的味道在房间中逸散出来。 莫蒂默拿起蛋糕店赠送的一次性小叉子,捏着塑料柄竖着将三角蛋糕的最尖的那个角挖走了。 他特意要的加糖版本,奶油和焦糖在嘴里化开,甜得发齁,像直接往喉咙里灌糖浆。大部分人都会接受不了这味道,觉得这甜度太高,腻得慌,是一口下去需要打胰岛素救命的程度。 但莫蒂默一口下去表情都没有丝毫变化,他本身对味道没有太多的喜恶,对过于浓烈的味道也接受度良好,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大概就是肉类了。 那还要归功于他几年前过的一个“食人魔”副本。现在只要是闻到肉类的那种气息,他的脑子里就自动模拟出了那股挥不散的铁锈和腐肉炖煮后的恶心甜腥味,眼前也又出现了那个挥舞着汤勺,笑眯眯问他“要不要尝尝看”的厨师。 说起来那个厨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样的来着,似乎是被他用那把他最喜欢的,用来剁碎了无数人骨头的剁骨刀钉在了菜单上吧。现在那个副本大概也已经随着世界崩塌而消失了。 自那之后他也就不太爱吃肉了。其实不只是肉,他对其他食物的兴趣也在下降,到了现在进食对他来说更像是维持生命体征的必要手段。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体和普通人有些不同,不用像普通人一样一日要吃三餐才能维持每日活动需要消耗的能量。 所以现在的他更喜欢挑一些高糖的食物,比如甜品,这是最有性价比的选择,越甜的东西越能一次性为他补充更多的能量以维持身体机能。光是手上这块蛋糕就能让他在之后差不多一星期都不再需要额外补充能量了。 最后一口蛋糕咽下去,喉咙微微动了一下。他放下叉子,塑料碰在木桌面上发出很轻的声响。 他抬起左手,指尖对着空盒子和用过的叉子虚虚一拂。 一团黑色雾气从黑色耳钉里无声涌出,迅速裹住纸盒和叉子。那些东西很快彻底隐没在雾气之中。几秒后,雾气重回耳钉中,而桌上本该是盒子和叉子的位置此刻已经空空如也。 他正要起身,动作却忽而停住。 他又感受到了那股气息。 他视线移向东北方向,眉头微微蹙起。下一刻,他眸子中原本沉静的蓝色中央忽然出现一点红,像是蓝色的湖水中被滴入了一滴红色墨汁。红色渐渐晕开,将最后一点蓝色也彻底吞没。 他的发尾也开始变白,并且从末梢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路向上蔓延,直至将所有发丝都染成同样的雪白。几缕白发从束发绳中滑落,垂在脸侧,更衬得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瓷器般的苍白。 只有眼角那颗小小的泪痣颜色依旧深浓,点在过分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突兀,像雪原上唯一一点姝色。 此刻的莫蒂默完全像是换了个人,从面容到眼神都透出一股非人感,尤其是那双眼睛,完全是毫无感情的漠然,仿佛万事万物都无法在那双红色的眼睛里激起丝毫涟漪。 耳钉中的黑色雾气开始大量涌出并在他周身盘踞,从修长的脖颈,再到肩膀,手臂,躯干……当黑雾包裹全身的瞬间,它变成了一件宽大黑色的披风,从头到脚将莫蒂默整个人遮掩在了下方。 剩下的黑雾聚集在他的脸部,将他的脸完全遮盖,只留下那双摄人心魄的红色眼眸。 此时这间破旧的房屋里,那个穿着普通的莫蒂默已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在蝙蝠电脑上被蝙蝠侠划分到极度危险一类的黑袍人“死神”。 几乎是下一瞬,黑袍人的身形在房间里消失,只留下沙发扶手上的光线还在随着太阳角度的变化缓缓移动。 阿卡姆附近一栋废弃商业楼的屋顶,水泥开裂,新旧鸽子粪星星点点几乎连成片。 莫蒂默站在天台边缘,黑袍垂落,布料随风微微摆动。他望着不远处那座高耸的建筑。 午后的太阳挂在哥谭灰蒙蒙的天际,光线勉强穿透厚重的云层,惨白地洒在阿卡姆疯人院的外墙上。 视线所及之处是连绵的灰黑色砖石结构。高耸的哥特式尖顶直冲天际,又在地面投下一道扭曲的阴影。阳光试图照亮那些斑驳的墙面,却被粗糙的石材吞噬,只在墙角留下几块毫无温度的亮斑。 围墙很高,顶端缠绕着带刺的铁丝网。那些锋利的倒刺在惨白的日光下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近处的灌木丛叶子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灰绿色,边缘卷曲干枯,毫无生机。 整座建筑笼都像是被笼罩在一团自身散发出的阴影里,光是看着就让人皮肤上就浮起一层细微的寒意。 建筑里面热闹极了,疯狂的叫喊和痛苦的哀鸣交织在一起,子弹出膛的响声更是连绵不绝。警报的尖锐鸣响穿透所有其他声音,拉长了调子盘旋在阿卡姆的上空。 莫蒂默又仔细感受了片刻,确认了那气息确实存在阿卡姆内部。 莫蒂默从楼顶边缘消失。 下一秒,他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阿卡姆内部的一条走廊里。 瞬间转换的带来极其细微的气流扰动,吹起了地面一层薄薄的灰尘。感应灯在莫蒂默出现的那刻便亮了起来,但整个走廊只有中段亮起的感应灯反而显得更加诡异了。 这里相比之下还算安静,只能隐约听到远处接近大门那处的吵嚷。空气里有淡淡的消毒水和铁锈味混杂在一起。 走廊很长,两边是紧闭的厚重金属门,尽头能看到一扇门,门把手上缠着黄色的警戒线,封条是新的。那是c区警卫休息室。 这条走廊上没人,阿卡姆乱起来后,能跑的人都往出口或相对安全的地方聚集了,根本没人愿意靠近这种刚死了人又偏远的走廊。 莫蒂默的目光扫过空荡荡的走廊。他没有走向被封的休息室,他感受到的那丝气息不在房间里。 他向前走了几步,在走廊正中间的位置停下。厚重的黑袍下摆垂落铺在了积着灰尘的水泥地面上。他蹲了下来,黑袍随着动作发出几乎听不见的布料摩擦声。 以他蹲下的位置为中心,黑袍覆盖的边缘,黑色雾气无声地涌出,贴着冰冷的地面向四周蔓延开去。黑雾贴着地面,爬上墙壁,渗入门缝,顺着墙壁向上。 这样浓度的雾气本身并不足以遮蔽视线,但它所过之处,光线似乎被微微扭曲,也让本就昏暗的走廊显得更加幽深。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十秒。整条走廊,从这头到那头,从地面到天花板,都被这层流动着的黑雾无声地浸润了一遍。 随后黑雾重新向中心的莫蒂默聚拢而来,雾气流经之处没有任何变化,灰尘还在原处,污渍也依旧彰显着自己的存在。 但黑雾又确确实实带走了一些东西,一缕看起来差不多的黑气被其他黑雾裹挟着向莫蒂默靠近,最终连同所有黑雾一起被融进了莫蒂默的黑袍之中。 莫蒂默保持着蹲姿,红色的眼眸在兜帽的阴影和面部的黑雾后微微低垂,看着自己黑袍覆盖的脚尖前的地面。那里有一小片灰尘,在被黑雾掠过时形成了细微的漩涡状纹路。 “你是什么人?” 一道声音忽然从莫蒂默身后响起。 莫蒂默看上去很平静,似乎是早有预料般,丝毫没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到。 他只是在声音响起后依旧是不紧不慢地站起身,缓慢回身。 身后,黑洞洞的枪口正直直对准他的方向。 作者有话说: 大家多多评论啊 阿卡姆果然不出蝙蝠侠所料,甚至比他预计的时间还要早地失控了。 杰森·托德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正蹲在自己安全屋的窗台上,嘴里叼着根能量棒,手上擦拭着一把刚拆开的狙击枪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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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