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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披风在夜风中轻轻飘动。胸前的“s”标志在路灯的光线下反射出柔和的金属光泽,红色的披风在夜色中像一团安静的火焰,将他整个人衬托得像一轮降落在人间的明日。他的目光落在下方那个持刀者身上,眸光沉静。 莫蒂默站在车旁,一只手还搭在车门把手上,保持着那个刚刚下车的姿势。 他看着悬浮在半空中的那道身影,夜风吹动他的发梢和衣角,他眨了眨眼,然后缓缓关上车门,靠在车身旁,安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超人低头看了一眼那个持刀者,又看了一眼蜷缩在墙角的受害者,确认受害者的伤势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然后他落在地面上,站在持刀者和受害者之间,面对着那把还在滴水的长刀。 “把刀放下。”他说。 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 持刀者的动作停滞了一下,那把刀在他手中微微颤抖,像是某种被操控的提线在那一瞬间出现了松动。 超人缓缓朝持刀者伸出手,掌心向上,虽然他的身高和紧身衣下虬结的肌肉都很容易给人造成压迫感,但他周身温和的气质却降低了这种压迫感。 “我知道你这么做一定有原因,”他的话带着安抚似的温和,“或许可以先放下刀冷静一下。” 那把刀在路灯下反射出一道光,然后叮当一声落在了地面上。 持刀者的膝盖一软,跪倒在地,像是支撑他一路追砍的那根弦终于断了。 超人低头看了他一眼,确认他已经不再构成威胁,然后弯腰捡起地上的刀,将其先收起。 他转过身,走向蜷缩在墙角的受害者,单膝蹲下,开始低声询问对方的伤势。 莫蒂默靠在车旁,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夜风从街道之间穿过,吹动他白色衬衫的衣领。 他没有走过去,也没有出声,但从超人从天而降的那一刻起,他的视线就没有移开过。 他在论坛上看到过超人的照片和视频,也在电视新闻里见过他的身影,人们称他为大都会的保护者,外星来客,钢铁之躯。 那些报道和影像给他的印象是一个符号,一个强大而遥远的,属于这座城市的概念。 但此刻,当他真正看到这位守护神时,他却忽然愣住了。 因为他在超人的身体里看到了属于小记者克拉克·肯特的灵魂。 世界上不可能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灵魂,也就是说,面前这位超人先生就是自己才刚刚告别的男朋友。 超人或者说克拉克很快处理好受害人,也等到警察把持刀者带走了,整个过程快速且从容,但如果有其他人也拥有超级听力,就会发现他的心脏跳得比平时快了大约一倍,赶来的路上就发现了莫蒂默,但他没办法,还是硬着头皮降了下来。 他平稳地落地,平稳地说话,平稳地安抚了受害者和持刀者,从面上看和平时那位温和可靠的人间之神没有任何区别。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在感受到莫蒂默的视线一直落在他身上时他的手心就已经开始冒汗了。 他甚至不敢往莫蒂默的方向望一眼,生怕自己暴露了什么。 克拉克准备离开了,临走前,他没忍住往莫蒂默那边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他对上了那双沉静的眸子。 那双眼睛里没什么别的情绪,克拉克甚至能从里面看到自己的倒影。 莫名的,克拉克觉得莫蒂默已经知道他的身份了。 他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甩了出去,压根不敢多留,下一秒就窜了出去。 说起来莫蒂默是布鲁斯的孩子,已知布鲁斯就是蝙蝠侠,又已知蝙蝠侠知道克拉克和超人是同一个人,那么问题来了,莫蒂默知道他爹就是蝙蝠侠吗?如果知道了那布鲁斯有没有把超人和克拉克是同一个人的消息告诉他呢? 克拉克一路上都在想这个问题,路上没注意,还差点和一只小麻雀撞个满怀。 莫蒂默回到韦恩庄园的时候距离平时夜巡时间还有一会儿。 大厅只坐着布鲁斯,手里正拿着一份文件在翻看着,听到脚步声抬头看了他一眼。 “回来了?” “嗯。” 布鲁斯低头继续翻看文件,过了会儿才又开口:“厨房里有阿福留给你的小甜饼。” 莫蒂默回房间的脚步顿了一下,他站在客厅中央,背对着布鲁斯沉默了片刻:“我今天在大都会,看到超人了。” 布鲁斯没有说话,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莫蒂默转过身,看向布鲁斯:“您知道克拉克就是他,对吗?” 布鲁斯与他对视了几秒,放下了文件。 “我知道。” “哦。” 沉默片刻,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 “你遇到什么事了?”布鲁斯隔了会儿才开口问道。 “我在大都会遇到持刀伤人事件了。”莫蒂默抬眼看了他一眼,“和世界核心有关。” 布鲁斯周身气场在这句话落下瞬间发生了改变,原本属于布鲁斯·韦恩的那点松弛瞬间褪得一干二净,彻底露出底下属于蝙蝠侠的锋芒。 “在大都会?” “嗯。”莫蒂默站在客厅中央,直视着布鲁斯的目光,“我开车回来的路上遇到的,持刀者的状态和之前在哥谭宴会上那个袭击者一样,手机有被黑雾侵蚀过的痕迹。” 这一点是他在超人安抚那个人时悄悄释放出一缕黑雾探查出的。 “如果不是超人赶到,那个人应该会一直追杀受害者直到对方死亡为止。”他顿了顿,“这说明世界核心的影响范围已经不止局限于哥谭了。” 布鲁斯沉默片刻,皱了皱眉。 这的确算是一个不太妙的消息,如果世界核心的力量真的蔓延到全世界,到时候,每一座城市都将成为没有屋顶的阿卡姆。 而且目前还有一个更不妙的事。 根据小丑上次趁蝙蝠侠不在堵罗宾时使用了黑雾力量来看,小丑很大概率和世界核心之间产生了某种合作。 这么算起来小丑上次出逃阿卡姆很大概率也是借用了世界核心的力量,不然仅凭他自己不可能做到那样毫无痕迹。 蝙蝠侠作为小丑的老对手,最是知道这个人的可怕之处。 一个以混乱和疯狂为信仰的存在,哥谭最危险的罪犯。 如果世界核心与小丑联手,那意味着什么?一个想要将现实拖入无尽循环的外来力量,加上一个以制造混乱为乐的疯子,这两者的结合所产生的后果,恐怕不是简单的1+1=2能够概括的。 片刻后,布鲁斯开口:“你知道世界核心的目的是什么吗?” 莫蒂默垂了垂眸,“将我们现在这个世界,变成新的无限世界。” 作者有话说: 无 此刻蝙蝠洞内的人正在进行夜巡前的准备工作。 莫蒂默站在装备区边缘,正在将一枚通讯器戴入耳中。 蝙蝠侠正在安排今晚的夜巡路线:“钻石区由我负责,罗宾去东区,红罗宾,你去市中心。”他的手指停在地图左下角一片被灰色覆盖的区域,停顿了一拍,“最近码头那边有点问题,death,你去那片看一下。” 莫蒂默点了点头,目前只有他能最快发现世界核心的力量,那个检测仪的精度暂时还没办法达到他的感知准确度。 红罗宾正在检查腰带上的装备,听到这个分配方案后抬起头,顺口补了一句:“对了,码头区最近有传闻说红头罩的地盘出了点内部问题,但具体情况不明。” 蝙蝠侠没有对这条信息做出任何额外的指示,但莫蒂默感觉到他的灵魂在红罗宾提到红头罩这个名字的时候明显有了些波动,但最后他也只是看了莫蒂默一眼,转身走向蝙蝠车的方向。 莫蒂默在原地站了会儿,想到了那个红色身影,片刻后,周身的边缘开始渗出一缕缕极淡的黑雾,那些雾气像活物一样缠绕上他的身体,即将将他整个人包裹。 “等一下。” 莫蒂默一顿,侧头看向说话的罗宾。 达米安站在装备区的另一侧,罗宾制服的披风垂落在身后,多米诺面具已经戴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他一只手叉在腰上,另一只手垂在身侧。 叫住了莫蒂默之后,他没有立刻开口,站在那里像是在斟酌措辞。 提姆正在将最后一枚烟雾弹装入腰带,察觉到这边忽然安静下来,抬起头看了一眼达米安,又看了一眼莫蒂默,然后挑了一下眉毛,没有出声,但手上的动作明显放慢了。 “你用那个能力送红罗宾和夜翼回去过。” 莫蒂默眨了眨眼,没明白达米安的意思。 达米安听到提姆在边上偷笑一声,他有些羞恼,瞪了茫然的莫蒂默一眼。 “既然你要去码头区,那就顺路把我送到东区去。”他微扬了扬头,用着下命令一般的语气,但眼睛却盯着仪表盘上闪烁的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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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