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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一天他把这锅药的成品含了一口进嘴里。 一口入魂,迪克希望他没有味觉这个东西。 他强撑着没有吐出来,终于艰难地把那口药咽了下去后感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觉得我可能需要一点甜的东西。” 提姆不信邪,也尝了一口,脸色肉眼可见地从正常变成灰绿,又从灰绿变成一种接近青色的白。 “我现在觉得……蔬菜汁是人间美味。” 这东西还真是,比他从十四岁就加班帮布鲁斯管理公司的命还苦。 达米安没有尝试。他只看了碗里那汪黑褐色的液体一眼就感觉体内的危险警告在疯狂提醒,他警惕后退:“我不需要养生。” 阿福微笑着将一碗刚倒好的药放在莫蒂默面前,语气和蔼:“放心,这是莫蒂默少爷的份。” “不过,我在中药铺还看到了一些有助于疗伤的药,希望老爷和少爷们不会有品尝的机会。” 经常会受伤的义警们:…… 自此所有蝙蝠系义警们在夜巡时都极其注意自身的受伤情况。 见此一幕,老管家欣慰地笑了。 莫蒂默第一次喝下那碗黑乎乎的液体时,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出窍了,他捂着嘴,用了很长时间才从那碗药的冲击中缓过来。 阿福笑着将一小盘小甜饼放在了他面前。 莫蒂默最近甜食也被严格管控了。 以前他吃甜食,纯粹是为了补充能量,和吃一块压缩饼干没有任何区别。 但现在不同了,他恢复了情感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喜欢,他是真的喜欢那些又甜又软的东西。 可阿福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甜食吃多了伤身”,从那以后就严格控制他的甜食摄入量,只有在喝完药的当口,才会得到一块小小的甜饼,用来缓解嘴里的苦味。 莫蒂默把药碗推远了一些,深刻觉得没有感情的状态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没有感情也就不会对苦药感到厌恶。 也不会因为每天一碗中药而感到绝望。 他好想念草莓奶油蛋糕。 …… 每天一边捏着鼻子喝药,一边怀念着自己曾经逝去的好日子,莫蒂默的身体指标还真好了一些。 可惜布鲁斯至今依旧还是没有松口,他依然被要求在庄园里休养,减少外出,减少高强度活动。 天气转凉了,他的卧室里暖气开得很足,窗玻璃上凝着一层薄薄的水雾。 莫蒂默穿着偏厚的家居服坐在床边,手里捧着一杯枸杞茶小口喝着。 手机屏幕亮起来,来电显示跳出一个名字。 莫蒂默把手机拿起来,接了:“嗯。” “今天喝药了吗?”克拉克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着担忧。 莫蒂默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嗯……” 这听着实在太没有精神了,克拉克说下一句时声音放得更柔了一些:“很苦吗?” 莫蒂默的眉毛皱起来,光是想到那碗药的味道他的胃就开始翻涌。 “苦……” 克拉克在电话那头轻轻笑了一下:“那我多跟你说几句话,会不会好一点?” 莫蒂默把脸搁在桌面上,整个人看起来都蔫了,说话慢吞吞的:“……不好,你说的话治不了苦。” 爱人的话能很多人,但救赎不了一个被中药折磨的人。 “那我下次带甜品去给你。”克拉克顿了顿,“我知道大都会有一家,他家的草莓奶油蛋糕特别有名,还有玛莎的苹果派,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农场吃新鲜的。” 莫蒂默的眼睛亮了一瞬。但很快又焉了下来:“布鲁斯不让我出门。” 克拉克无奈地笑了一下:“他是在担心你。” 莫蒂默没有回话,他看着窗玻璃上凝结的一颗水珠,目光随着那颗水珠往下滑。 他当然知道家人们担心他,他能感受到所有人对他的担心和爱。 也因此,即使不喜欢那些中药他每次也都会乖乖喝得一滴不剩,即便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他也乖乖待在家里不出门。 “克拉克。”他轻声说。 “嗯?” “我想你了。” 电话那头忽然就安静了,过了好一会儿,克拉克的声音才再次传过来,声音便哑了一些。 “我也想你。” 克拉克当然也想去哥谭见莫蒂默,但布鲁斯再一次严肃警告,让他不准去哥谭。 之前还好说,现在莫蒂默就住在韦恩宅,他要是想见莫蒂默就只能飞去韦恩宅。 让他不准来哥谭,他不仅来了还直接飞人家里去了,这和直接挑衅蝙蝠侠有什么区别。 莫蒂默等克拉克挂了电话以后才把手机放在桌上,抱着膝盖坐在床上,脸上好不容易被养出来的一点肉被挤在膝盖间。 房间里暖气开得很足,但他的手脚还是冰凉的。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距离阿福每天来送药的时间还有十分钟。 莫蒂默想到那碗黑褐色的液体,他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闭上眼,在安静的房间里低唤:“克拉克。” “我想见你。”他说。 他的声音刻意压低,还用上了从论坛里新学来的“如何让声音听起来委屈又可怜”的技巧。 学习成果惊人。 莫蒂默抬眼看去时窗台上已经多了道人影。 克拉克一身超人制服飘在窗外,莫蒂默在看到他时眼前一亮,立刻就想下床给他开窗。 克拉克隔着窗玻璃看见他赤着脚就准备踩在地板上后眉头立刻皱起来。 他迅速推开窗户飞进来,甚至用上了超级速度,动作快得外面的冷空气和屋里的暖气都没反应过来。 他一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抬手摸了摸莫蒂默的手背,触手冰凉。 克拉克的眉毛几乎拧成了结:“你手太冰了。”他从旁边给莫蒂默又拿了一件厚一点的衣服,“暖气开得足,但你也应该多穿一点。” “我穿得再多也没用。”莫蒂默顺着克拉克的动作一边穿衣服一边无奈道。 布鲁斯也和克拉克大致说过莫蒂默的身体状况了,而且莫蒂默之前就有体寒的问题,只是现在似乎更严重了点。 他蹲下来,握住莫蒂默的双手,拢在自己的掌心里:“这样会好些吗?” 克拉克还记得莫蒂默说过他能带给他温暖,好像是灵魂层面的某种原因,当时的克拉克并没有听得很懂,但此刻他能感受到莫蒂默冰凉的指尖似乎在他的掌心里有一点回温。 莫蒂默低头看着他低垂着睫毛的模样,克拉克的手指干燥而温暖,即便飞过大半个夜空也没沾染上外面的寒气。 莫蒂默忽然轻声开口:“你带我出去走走,好不好?” 克拉克的动作顿了一下,他抿了抿唇,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他甚至不敢抬头看莫蒂默的眼睛,生怕一对上那双眼睛就会心软答应。 他一直对莫蒂默看向他的目光没有什么抵抗力,这一点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你身体还没好。”克拉克艰难开口,“布鲁斯说……” “可我好无聊。” 莫蒂默的声音很轻,克拉克听着莫名从中察觉出几分可怜的意味来。 克拉克比他想象中更早地败下阵来,光是听着莫蒂默这个语气,他的防线就碎了大半截。 但他理性还勉强在线,哪怕不说蝙蝠侠那边的交代,就是莫蒂默现在的身体状况也确实不允许他这样贸然把人带出去。 他狠了狠心,正要开口拒绝,眼前的光线却忽然暗了一下。 一点温热的气息落在他唇角。 那感觉轻得像羽毛拂过,带着莫蒂默身上那股淡淡的咖啡味在瞬间靠近后又渐渐远离。 莫蒂默退开了一点,垂着睫毛,目光落在他肩膀上,声音也低低的,像是怕被拒绝似的:“我好无聊,你陪着我嘛。” 不是,谁教他这么撒娇的。 纯情的小记者根本抵抗不了一点,克拉克的理智在那瞬间彻底崩盘。 他看着莫蒂默垂着眼眸,发丝垂落在脸侧的样子,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完了。他想,以后估计是真的拒绝不了莫蒂默一点了。 他暗叹一声,终于是弯腰把人打横抱了起来。 他总觉得莫蒂默的体重比他记忆里又轻了一些,他把人抱起来时不由自主地掂了一下,皱了皱眉。他无奈的妥协里没有半点不情愿:“就出去一小会儿。” 莫蒂默靠在他怀里,伸手勾住他的脖颈,眼尾微微弯起:“好。” 夜风掠过哥谭的上空,却没有想象中的半点寒冷。 莫蒂默被克拉克用生物力场包裹着,整个人缩在他怀里,只探了个脑袋出去,眼也不眨地看着脚下的城市。 他以前还没从这个高度看过底下的城市,不免觉得新奇。 见莫蒂默感兴趣,克拉克特意没有飞得太快,城市的灯火在脚下铺成一条光河,灯光星星点点,像是撒在黑色绒布上的碎钻,偶尔有车闪着灯从窄巷间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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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