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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夜晚的人间也像星空。 “很漂亮。” 克拉克低头看他:“嗯?” 他笑了笑:“以前没见过?” “唔……”莫蒂默没有抬头,“见过。” “但和你一起看的,才是漂亮的。” 克拉克的身形在半空中晃了一下,飞行的高度都凭空矮了一截。 他赶紧稳住身形,低头看向怀里的人,发现莫蒂默正弯着眼睛看他,那双眼睛在夜色的映衬下格外明亮,像是碎了星光撒在里面。 克拉克缓了缓:“你故意的。” 莫蒂默把脸往克拉克怀里一埋,不说话了。 缤纷的色彩在视野里渐渐远去,天际线的轮廓模糊成一条光带。 克拉克抱着人又在空中飞了一会儿,莫蒂默的声音才再一次从他怀里闷闷地传出来:“之后回去之后你要怎么跟布鲁斯说。” 克拉克想了半天:“……就说我带你出来晒太阳了。” 莫蒂默抬头奇怪地看他一眼:“现在是晚上。” 就算想糊弄布鲁斯也得找个稍微靠谱点的理由吧。 克拉克:“……” 真是被莫蒂默撩得脑子都有点转不动了。 不过再靠谱的理由也改变不了他偷人出来这个行为,左右蝙蝠侠也饶不了他。 莫蒂默看着他的表情变化,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他抬高了手,捏了捏克拉克已经通红的耳垂。 克拉克怕再这样下去真带着人坠机,只好讨饶:“乖,别闹了。” 莫蒂默这才收回手,老老实实缩回他怀里,只露出一双弯弯的眼睛。 克拉克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人,把人搂得更紧了些。 两人就这样一路飞过了底下的万千灯火。 北极的天看起来很低,缀满繁星的蓝灰色光线笼罩着无边的冰原,脚下是绵延到视线尽头的白,黑与白界限分明。 克拉克抱着莫蒂默穿过云层,他特意挑了一处背风的山丘后面降落,避开那片最开阔的风口。 他先把莫蒂默放下,然后从怀里掏出一顶深蓝色的毛线帽,不由分说地扣到他头上。 虽然按道理来说莫蒂默在他的生物力场里应该不会感受到北极的寒冷,但他连在开了暖气的屋子里身体都暖和不了,现在在外面当然要多穿点了。 莫蒂默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条围巾又围了上来,一圈又一圈,绕到他只剩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莫蒂默眨了眨眼,声音从厚重的围巾里艰难地挤出来:“你什么时候拿的?” 克拉克正低头帮他戴最后一只手套:“走的时候顺手带上了。” 莫蒂默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的造型,整个人被裹得里三层外三层,白色的羽绒服一套上,简直能去s这里的原住民北极熊了。 那双全身上下唯一被露出的眼睛,此刻正眨巴眨巴地看着克拉克。 克拉克最后帮他调整了一下脖子处围巾的松紧,退后半步端详了一会儿,不确定地问道:“会不会太紧?” 莫蒂默摇摇头。 克拉克这才满意地牵起他的手,带着他向冰原深处走去。 北极的地面和哥谭完全不同,脚下是冻得坚硬的雪层,厚厚的雪层让他们每踩下去一步都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莫蒂默安静地走了几步,视线却一直往下落,他低头看着克拉克握着他的带手套那只手…… 克拉克正看着前方的路,忽然感觉有什么动静,一回头就看见莫蒂默正低头用牙齿咬着手套的边缘。 围巾被他扒拉到了下巴处,他正用牙费劲地想把那只手套从手上拽下来。 “默,”克拉克赶紧想要制止他他,“北极零下几十度……” 话没说完,莫蒂默已经把那只手套咬下来了,他叼着手套,把手伸到了克拉克面前。 “我想牵你的手。” “牵着你的话,我才会暖和。”他说。 克拉克眼看那只手的手套已经被拽下来了,也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握住那只伸到面前的手,用自己的手掌将那只苍白的手紧紧包裹在掌心。 入手发现果然很凉,像是握住了一块冰。 克拉克拉着他的手,他看了看自身。 他觉得这时候把莫蒂默和他相牵的手揣进口袋里或许能让他回温快一些,可惜他现在穿着紧身衣,身上根本没有口袋,于是只能把掌心的手用自己宽大的手掌包裹得更严实些。 他给莫蒂默重新把围巾拉得只露出眼睛,“走吧。” 两个人就这样并肩走着,脚下咯吱咯吱的声响在空旷的冰原上回荡。 “你经常一个人来这里吗?”路上莫蒂默开口问道。 “嗯。一般没什么事的时候会来,”克拉克说,“北极很安静,总能让人放松下来。”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还有一些时候,是需要用到孤独堡垒里的氪星装备。” 莫蒂默见过那一小部分装备,他醒来时躺过的那个治疗舱就是其中之一。 那些设备是另一个文明留下的痕迹,是克拉克曾经的故乡的东西。 莫蒂默透过围巾和帽子间窄窄的一道缝隙,看着克拉克说起这些时平静的侧脸,心里忽然泛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 那感觉大概是……心疼。 他的家乡并不在这里。 他故乡的星球,那个孕育了他族群的文明,早就已经毁灭了,那个堡垒是他故土留下的最后一件遗物。 每一次他来到荒无人烟的辽阔冰原上,走进孤独堡垒中,他的感受是否也如同那座堡垒的名字一般呢? 莫蒂默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感性的人,他也并不觉得此刻的克拉克需要什么安慰,于是他捏了捏克拉克的手指。 克拉克偏过头来看他,正对上莫蒂默弯起的眼眸。 “以后你想回北极的家的时候,都可以带上我。” 克拉克愣了愣,他忽然笑了起来,灵魂突然爆发出的亮光几乎把北极的黑暗都照成了白昼。 莫蒂默看着他的笑,忽然想起在无限世界的后期,不止一个人说过他变得越来越像神明了。 强大、冷漠,不近人情。 在人类的认知中,那就是神明的样子。 但此刻,莫蒂默却觉得神明不应当是这样的,神明应当是如克拉克一样的。 拥有强大的力量,却不会用它去压迫任何人,能轻易毁掉一切,却选择温柔地保护和原谅。 大都会的人都叫他明日之子,莫蒂默以前不懂这个称呼的意思,后来他似乎有些明白了。 因为超人的存在,让人们相信未来会好,明天值得期待。 神爱世人。 温柔,才应该是神明的底色。 又走了一段路,脚下的雪层变得更加坚硬,风从冰川之间穿过时发出低沉的嗡鸣。 莫蒂默握着克拉克的手轻轻晃了晃。 “你想听我以前的故事吗?” 克拉克转头看他,有些意外,“当然,默如果你想说的话,我当然想听。” 莫蒂默思考了一下该从哪里讲起,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我第一个副本,是一个基本上全是新人的副本。”他一边回忆一边开口道。 其实很多在无限世界里遇到的人和事他都没有太多印象了,一段记忆只有当承载了浓烈的情感时才会被长久地记住,很可惜,莫蒂默曾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感受不到情感,于是很多记忆便也自然而然地被主人遗忘了。 “最后从那个副本里活着通关的人很少,除我之外的人,基本上都死在了那个副本里。”他的声音隔着一层厚厚的围巾传出来,有些模糊,“那时候我还没有现在的力量,作为一个只会拖后腿的小孩,队伍里的人都不想管我。” 莫蒂默说起这些事情时很淡然,他也能理解那些人,毕竟在生存面前,自私无可厚非。 “不过有一个人却始终带着我。” 在莫蒂默为数不多的印象里,那是个很普通的男人,和大多数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他格外的善良。 “他也没怎么跟我说过话,但他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我。” 莫蒂默的声音透过厚厚的围巾后有些模糊了,好在克拉克拥有超级听力,他会听清楚莫蒂默所说的每一个单词。 “后来怪物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逃,他先是带着我藏了起来,后来在怪物快要找到我们时他把藏身的地方给了我,自己跑出去引开了那个怪物。”莫蒂默垂眸盯着脚下的雪地,“他给我了一枚耳钉,他说那是他本来准备送给女儿的成年礼物。” 克拉克看了一眼他现在已经空无一物的耳垂,握着他手的力道又紧了两分,却刻意注意着不会弄疼他。 “其实我连他的脸都记不清了。”他的目光落在远处那片没有边际的冰原上。 随着后来莫蒂默感情的抽离,那个男人的身影也渐渐从他的记忆里模糊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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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