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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耳根通红:“……路易斯。” 路易斯举起双手作投降状:“行行行,我不说了。” 同事们也都围上来热情地和莫蒂默打招呼,你一言我一语地和开始和莫蒂默聊了起来。 莫蒂默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笑容,认真回答了克拉克同事们的每一个问题。 克拉克站在他身旁,始终没有插话,他只是安静地抱着那束花,看着莫蒂默和自己的同事们说话时脸上带着的浅浅笑意,忽然觉得今天晚霞的颜色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好看。 离开星球日报之后,克拉克一手抱着花,一手牵着莫蒂默,往他公寓的方向走。 克拉克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那束粉玫瑰,花朵包得不错,看起来被仔细打理过,被一根浅色的丝带系在一起,打成一个歪歪扭扭的蝴蝶结。 他拨弄了一下那个结:“这是你在路上你买的吗?” 莫蒂默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唇角弯了弯:“是从一个小女孩那里买的。” 克拉克:“小女孩?” 莫蒂默于是把遇到那个街边卖花的小女孩的事讲给他听。 他来找克拉克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女孩独自蹲在路边,面前摆着几桶花,鼻尖被冻得通红。 那小孩穿着洗得发白的棉外套,蹲在花桶后面,像一朵蔫蔫的小蘑菇。 莫蒂默路过时便蹲下来问她花怎么卖,小女孩怯生生地报了价,声音细细小小的,不仔细听差点听不见。 莫蒂默又问她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卖花。 小女孩说妈妈生病了,家里没钱买药,她想卖花换点钱给妈妈买药。 莫蒂默没多犹豫,把她桶里所有的花都买了下来,递了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过去。 小女孩瞪大眼睛,看着那张钱,又看看桶里那些花,认真地算了好一会儿,小声说找不开。 莫蒂默说不用找了。 小女孩愣了愣,又问他是不是买花送给喜欢的人。 莫蒂默点头。 小女孩便蹲下来,把那几桶花一枝一枝调整了位置和造型,挑了开得最好的几朵放在最中间,又重新包装了一遍,最后仔仔细细地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也就是克拉克现在看到这个歪歪扭扭的结。 她仰起脸,很认真很认真地说: “祝你们幸福呀。” 克拉克听到这里脸上也不由露出了笑容,仿佛也听到了小女孩对他们的祝愿。 “后来呢?”他问。 “后来?”莫蒂默想了想,“我陪她走了一段路,送到她家门口,看着她进了门才离开。” 虽然大都会因为有超人的存在,治安看起来比哥谭好,但这并不代表大都会就没有犯罪,莫蒂默害怕这些钱会让女孩被坏人盯上,所以他提醒小女孩将钱藏好,又亲自把女孩送到家才离开。 克拉克唇角上扬,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莫蒂默的做法。 他一直都知道莫蒂默是个很好的人。 从很久以前,从莫蒂默还没有恢复情感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那时候他刚和莫蒂默在一起,总会忍不住去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他看到过那时候的莫蒂默给咖啡店后面的一群流浪猫喂食,看到过莫蒂默蹲下身给哭泣的孩子塞糖。 后来更是知道了即便莫蒂默拥有强大的力量也从没想过要做坏事,他很轻易地就跟着蝙蝠侠选择成为了一名义警。那时候的不理解善恶,却依旧本能地走向了他认为正确的方向。 莫蒂默的本性如此,哪怕因为情感的流失对一切都不在乎了,也本能地不愿意做危害世界的事。 “今天晚上想吃什么?”克拉克开口问道,他从没注意到过,每一次和莫蒂默说话时他的语气都会下意识放柔。 莫蒂默想了想:“意大利面和奶油蘑菇汤。” 克拉克笑着应好,拉着人往不远处的超市走去。 那束粉玫瑰在克拉克怀里安静地开着,花瓣边缘被暖灯镀上一层金色的光。 窗外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莫蒂默窝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个靠枕,毛毯搭在腿上,他陷在沙发柔软的靠背里低头看着手机,整个人看起来很自在。 克拉克从厨房走出来,一眼就看见了沙发上那团人影。 他看了一眼窗外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天,又看了一眼沙发上的莫蒂默,开口问道:“默,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哥谭?” 克拉克发现这会儿的时间早就过了平时莫蒂默回家的点了。 莫蒂默没有抬头,随口答:“今天不回韦恩庄园了。” 克拉克一时没反应过来,“你晚上是准备去哪儿吗?” 莫蒂默抬起含笑的眸子看他一眼:“就在你这里呀。” 克拉克愣了愣。 听到这个回答,克拉克第一反应不是高兴或害羞,而是—— 蝙蝠侠会杀了他吧。 拉奥啊!这个时候留莫蒂默在他家里过夜,真的不会被蝙蝠侠视为挑衅吗?那天晚上在韦恩庄园训练室里发生的事情,他是真的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克拉克语气有点虚地开口:“布鲁斯同意了吗?” 莫蒂默又垂下了眸子:“唔……” 很好,他猜就知道。 克拉克发现自从莫蒂默恢复记忆后在面对熟悉的人时会显得有些小孩子脾气,不过克拉克一点也不讨厌,倒不如说这种真实表露的情感比之前莫蒂默伪装出来的温和样子让克拉克更喜欢。 但话是这么说,克拉克深切觉得这种事再怎么样也还是要征得布鲁斯的同意。 他真的害怕大晚上的蝙蝠侠直接开着他的蝙蝠车杀到大都会来。 克拉克:“默,我觉得这件事你需要再考虑一下。”他蹲到沙发边上,“布鲁斯会很担心你,你身体还没完全恢复,要是他发现你晚上不在……” 然而克拉克话还没说完,就见莫蒂默抬起了目光。 莫蒂默抿了抿唇,神色间透着点莫名的委屈。 “原来布鲁斯说的是真的。” 克拉克:“?” 莫蒂默垂下眸,声音低低地,听着有些失落:“布鲁斯说,其实你不希望我来大都会。” 克拉克:“!!!” 他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等等。 克拉克的超级大脑飞速运转,还真让他想起来了,之前黑袍人第一次出现在大都会的时候,他好像是和布鲁斯说过些什么。 但他以他的超级大脑保证,他绝对没有说过类似“不希望黑袍人来他的城市”这种话! 好吧,话里可能是稍微带了点这种意思,但他敢肯定蝙蝠侠告诉默的话里有他艺术加工的成分! 他当时明明就是想表达一个身份不明还实力不俗的可疑人物出现在他的城市里,他作为这座城市的守护者有警惕和防范的义务。 他那时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莫蒂默!他更没有针对莫蒂默本人说过那些话! “当然不,”克拉克着急忙慌地开始解释:“默,我从来没有不希望你来大都会。这里很欢迎你。” 莫蒂默仍然没有抬头,但听得出声音依旧委屈:“可是你刚才一直想让我回去。” 克拉克只看到莫蒂默垂着眸坐在那里,指尖无意识地卷着毛毯的边角,看起来像一只受了委屈的小猫。 克拉克心里一下子软成一片,他脑子里所有的理智值瞬间归零,什么蝙蝠侠什么训练室什么氪石枪统统被抛到脑后。 他蹲到沙发边上,像哄一只小猫一样放柔了声音:“我没有想赶你走,我只是担心布鲁斯那边。你知道的,他很关心你,也很担心你,所以我想你至少应该先告诉他一声。” 这就是已经有松口的意思了。 莫蒂默抬起眼看了他一眼,然后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拉住克拉克的衣角,晃了晃。 “那你让我留下了吗?” 克拉克看着他那安安静静注视着他的眼睛,克拉克像是被蛊惑到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就下意识脱口:“我当然愿意。” 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什么的克拉克:…… 默什么时候进修魔法了? 不对,默好像本身就属于魔法侧的。 所以刚刚那是魔法的影响吗? 然而还不等克拉克复盘完整件事的发生,莫蒂默已经低下头靠了过来。 他拿自己的脸贴上了克拉克的面颊,在克拉克看不到的地方,莫蒂默没忍住唇角微弯。 今天晚上的中药又逃掉了! 至于之后要怎么面对布鲁斯和阿福,那就留给之后的自己考虑吧。 而此刻,克拉克还在心中默默祈祷明天大都会的头条不会是“蝙蝠侠大战超人”。 “我去铺床。”克拉克既然都已经同意了让莫蒂默住在这里,当然要去卧室准备一下。 莫蒂默窝在沙发里,下巴搁在靠枕上,一双眼睛亮亮地看着他,克拉克受不了般扭头快步走进了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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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