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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蒂默看到克拉克的身影彻底进入房间后才低下头,手机的亮度被调低了,看着有点暗。 划开屏幕,手机界面停留在一个论坛帖子上,帖子标题写着:“如何让男朋友答应你的任何要求”。 主楼写得很详细,列了三步: 第一,先找到一件能让男朋友产生愧疚感的事。 第二,示弱,装委屈,让他心软。 第三,配合一点小动作,如拉衣角,拉袖子,晃手臂等,效果更佳。 楼主还在最后总结道:“这一套小连招下来,不管是什么事,男朋友都会招架不住,什么都会答应。” 莫蒂默在那条帖子下面点了一个赞,又把博主之前发布的恋爱相关小技巧全部收藏,准备之后逐帧学习。 他把手机放下时正好看到克拉克正背对着他换新床单。 莫蒂默弯了弯眼睛。 克拉克的公寓不大,只有一间卧室。 莫蒂默穿着克拉克给他找出来的一套睡衣,对他来说稍微大了一点,袖口长出一截。 他刚洗完澡,黑发湿漉漉地垂在肩膀上,尾梢还在滴水,他没有去管它,顶着湿发就走了出来。 克拉克一回头就看到他这副样子,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你头发还滴着水。”他走进浴室翻了一圈,拎出一个吹风机,“过来坐下。” “他自己能干。”莫蒂默说。 “但你头发比较长,那需要很久,你会感冒。” 莫蒂默皱了皱鼻子。 克拉克哄小朋友似的拍了拍床边,“坐过来,我帮你吹,很快的。” 莫蒂默不太愿意,但看了一眼克拉克坚持的眼神,他还是走了过去。 克拉克插上电,挑了一缕他的头发,开着热风开始吹。 吹风机的声音嗡嗡地响着,热风拂过莫蒂默的后颈,暖融融的。 克拉克的手指很轻地顺着发丝慢慢向下捋,一丝一缕地拨开那些交缠在一起的湿发。 莫蒂默安静地由他摆弄,只是偶尔吹风机凑到耳边附近时,他会微不可查地缩一下脖子。 克拉克注意到了:“烫?” 莫蒂默摇了摇头,只是有点不自在。 克拉克没有追问,继续抚着手里的发丝。 他怕烫到莫蒂默,于是没用高温档,而是用的低温档一点点地吹干那些湿发。 “你头发还挺多的。”克拉克又拢起旁边一缕吹了吹。 发梢的水滴慢慢变少了。 克拉克一边吹还在叮嘱着莫蒂默以后洗完头一定要吹干头发,不然会生病之类的。 “麻烦。” 克拉克不赞同,“这是为了身体健康。” 莫蒂默不说话了,只微微偏了偏头,把自己的后颈往他的掌心里蹭了蹭。 更像一只猫了。 克拉克忍住了笑,认真地把那缕翘起来的发尾吹干。 莫蒂默在吹风机的嗡嗡声中稍微有点犯困,打了个哈欠,往后面的人那边靠了靠。 没忍住,克拉克伸手揉了一下莫蒂默柔顺的黑发。 吹风机的热气让整个房间都被烘得暖融融的,克拉克站在莫蒂默身后,一低头就可以看到莫蒂默的发旋和一点点鼻尖。 莫蒂默盘腿坐在床上,整个人缩成不大的一团,克拉克感觉自己只要一伸手,就能将莫蒂默一整个拢进怀里。 他关掉吹风机,把莫蒂默的头发最后拢了一遍,头发柔顺地垂落在肩上,只有发梢处带着一点微微的潮气。 “好了。”他说。 莫蒂默抬起头,视线安静地随着克拉克移动。 克拉克放下吹风机,却没有立刻坐下,他走到床头柜前,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深蓝色的小盒子。 那个盒子只有巴掌大小,表面被绒布包裹。 “这个给你。”克拉克说,看上去似乎有点紧张。 莫蒂默有些好奇地从他手上接过那个小盒子。 “打开看看。” 莫蒂默依言打开,里面是一枚耳钉。 银色的底座托着一颗漂亮的晶石,那颗晶石不大,但切面极其精致,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莫蒂默把耳钉拿起来,举到灯下,那颗晶石的透光性极好,光透过棱面被折射成彩虹的颜色,甚至将晶石内部也染上了色彩。 就在那颜色中,他看到了几个细小的字符,刻在晶石的内壁。 那不是现目前地球上任何国家的语言,但莫蒂默认识那种文字,他在孤独堡垒的一面书架上看到过。 那是氪星文。 莫蒂默问:“上面写着什么?” 克拉克站在他面前,视线都飘着不太敢和他对视。 “……‘挚爱’。” 莫蒂默眨了眨眼睛。他看着那颗晶石里那行小小的字符,指尖轻轻摩挲着光滑的切面。 克拉克早就发现了莫蒂默会经常下意识去摸以前戴了耳钉的位置,每次摸了个空就会愣愣,因此,克拉克决定再送一只耳钉给莫蒂默。 不过克拉克做不出和原来一模一样的替代品,他找了很久才在宇宙中找到了这颗氪星矿物结晶。 氪星的矿物晶体比地球的钻石硬很多,普通的工具根本刻不上去,克拉克试了很久,花了很长时间才成功,那颗原本不算小的晶石在一次次尝试中被磨掉了大半,最终制作成功的只剩这一枚耳钉的大小。 莫蒂默忽然问:“这是你自己刻的?” 克拉克的耳根彻底红透了。 莫蒂默轻笑一声,偏过头,把右侧的头发拨开露出耳垂,将耳钉递给克拉克,示意帮他戴上。 克拉克接过那枚耳钉,低头小心地帮莫蒂默将耳钉戴在了耳垂上。 戴好的那一刻,克拉克轻轻舒了一口气。 莫蒂默微微偏头,对着窗玻璃的反光看了一眼,那枚耳钉在他耳垂上亮晶晶的,反射出耀眼的光。 他伸手,指尖轻轻碰了碰那颗晶石。 “我很喜欢。”他弯眉,“谢谢。” 克拉克见此也弯起唇。 送完耳钉后时间已经有点晚了,克拉克先去快速洗了个澡,洗完澡却发现莫蒂默依旧盘腿坐在原地。 克拉克愣了愣,提醒了一句:“很晚了,快睡觉吧。” “那你呢?” 克拉克一边拉开衣柜顶层准备去拿备用的枕头和被子,一边睡一边说:“我去沙发上睡……” 他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忽然伸过来,拉住了他的衣角。 克拉克回过头就看到莫蒂默坐在床边,鸦羽般的睫毛下垂挡住了瞳孔中的神色。 “别走。” 克拉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一瞬间,莫蒂默的手突然用力,克拉克没什么防备,整个人被他拽得向后倒去,跌在了床上。 床垫被他这大体格砸得微微下陷,他有些懵地想撑起身来的时候,莫蒂默已经翻了个身压在了他上方。 房间很暗,只有窗帘缝隙漏进来的那一线光,勾勒出莫蒂默轮廓的影子。克拉克清晰地感觉到莫蒂默的发丝扫在他脸侧,带着他家里沐浴露的味道,还融合进了一些莫蒂默自己本身的咖啡味,味道很特别。 “默……”克拉克的声音有点哑。 虽然没搞清白莫蒂默想要干什么,但这个姿势真的很危险啊。 只见莫蒂默整个人横跨在克拉克腰腹处,两手撑在克拉克两侧,眼睛一眨不眨得盯着克拉克。 莫蒂默没说话,他只是俯下身,很轻地碰了碰克拉克的唇角,像花瓣落在水面,还没完全感受到就已经被风吹走了。 莫蒂默感觉自己坐着的位置肌肉在那一瞬间忽然绷紧,硬得像块铁板。 莫蒂默抬起一点身子,盯着克拉克的眼睛看了会儿,像是不满意克拉克的反应似的,又低下头去在同样的位置上亲了一下。 这次他没有退远,只拉开了一点点距离,唇瓣和唇瓣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两厘米,克拉克甚至能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正落在自己唇上,呼吸间带起一阵痒意。 他能闻到莫蒂默身上那股淡淡的咖啡味,那个味道不但没让他清醒,反而让他的脑子更加迷糊了,像中了魔法攻击后意识脱离掌控的感觉。 克拉克听到压在他身上的人开口了,声音低低哑哑的,让他想伸手揉耳朵:“我之前看过情侣间要做的一百件事。”莫蒂默说,“看电影,逛街,吃饭,这些我们都干过了,我们今天完成最后一项好不好。”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克拉克。 克拉克用快变成浆糊的超级大脑艰难理解莫蒂默这句话。 情侣间要做的一百件事?估计又是莫蒂默在论坛上看到的,他知道莫蒂默很喜欢刷论坛,也会经常从上面学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他顿了顿,问:“……是什么。” “上/床。” 克拉克:“……!!!” 他整个人在一瞬间从头顶红到了脚底。 论坛上给莫蒂默看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啊!怎么不设未成年人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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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