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另一方面,就是羽毛笔的‘居高不下’衬得钢笔价格稍高一些也不算什么了——单纯说羽毛笔其实不贵,甚至比钢笔要便宜很多。问题是用鹅毛做的羽毛笔写字,实际上就是在磨损‘羽管’,而且使用过程中还经常需要‘削笔尖’,所以一支羽毛笔的寿命并不算很长。
这个过程可比华夏古代用毛笔,写‘秃’一支笔要快得多!
而以一个消耗品来看,羽毛笔就不能说便宜了。一个学生,一年到头花在羽毛笔上的钱也是一个负担,所以不少人会精打细算。削到不能再削了,还会把羽毛笔倒过头来写字,即使那样会不太好写……
相比之下,一支钢笔总体就划算多了。更不要说,日常不必削笔,也不用预备羽毛笔写坏,常备一把羽毛笔,这种便利性了。
顾客们有些怀疑地拿起钢笔,蘸了蘸墨水,然后就在纸张上随意写划。结果却是比预想中的好多了,这下他们不只是对这些便宜的白纸感兴趣,对钢笔也有了意料之外的想法,就询问起店员来。
店员事先也受过培训,张口就来:“是的,先生们,这是特别制作的‘钢笔’,使用了不容易生锈的钢材,精细加工而成。它的弹性几乎可以和羽毛笔尖相媲美,再加上表面镀金,减少墨水腐蚀生锈的同时,也让书写更加顺滑了。”
“唯一的问题是,钢笔尖肯定比羽毛笔笔尖要硬,纸张就得要光滑一些。如果是过去那种普通的书写纸,很容易溅起墨水、划破纸张,得小心书写才行。但我想这不是什么但问题,有了我们‘文人居书写纸’,谁还会买那些更贵,品质还不如的普通书写纸呢?”
‘文人居’是这家文具店的店名,中世纪时已经有‘店名’这种东西存在了,只是不是所有店都会特意取一个店名。特别是熟人社会里,不取店名很常见。另外,就算取店名,多数也是用店主的姓名、外号。像‘文人居’这么雅的店名,就让人觉得新奇的同时,又印象深刻了。
这也是做品牌的意思,‘文人居’不只是这家文具店的店名,也会作为白纸、钢笔的品牌。为此路易莎还让人设计了品牌logo,用在这些东西的包装上——此时纹章盛行,设计logo不奇怪,只是给商品特意设计这些,就是前所未有的了。
“是的,如果你们的书写纸能够抑制维持这个价格,我们当然会选择你们。”围着桌子的顾客谨慎说道。
还是有人不相信这家文具店能一直以这个价格售卖这种品质的书写纸,认为这可能就是开业招徕顾客的手段。另外,也是为了卖出他们高价的钢笔……
然而这些顾客未来就知道了,这个价格真的会一直维持下去——路易莎设的造纸厂当然没有亏本经营,书写纸的零售价是4苏每叠,但给经销商的价格却是根据他们的拿货量2苏到2苏半不等!这个价格,对此时的造纸厂基本可以说是无利可图,但也不会亏本。考虑到有一部分是‘厂家直销’,多少是有些赚头的。
当然,这样不怎么赚钱也不是路易莎将书写纸当成民生用品,从一开始就定位为不赚钱的商品。实际在预计计划中还是会赚钱的,现在不赚钱,一方面是造纸工厂规模还较小,‘规模效应’尚未达到。另一方面,就是原材料的原因了。
造纸前期需要收集原材料、沤麻等准备工作,普遍得花一年时间。现在时间不足,是直接买来用的。人家也要赚钱,再加上运费,那当然比自己准备要贵的多。
现在造纸厂已经在自己收集原材料并加工了,只是还不顶用而已。所以等到能用的时候,这部分利润也出来了。
第245章穿越中世纪245
造纸厂的第一样产品,‘文人居书写纸’算是一炮而红了。不只是迅速占领了西岱不算小的书写纸市场,就连外地经销商也觉得这比外国进口的书写纸要好用,在价格还要更低的情况下,利润是肉眼可见地让人心动!
是的,运输到外地有额外的运费,但话说回来,外地可没有厂家直销的文具店!价格上只要和之前的书写纸差不多,就不愁卖了。而这样的话,利润就能平白多出一大截,说不定比在西岱分销这些书写纸的商人还赚的更多呢。
唯一的问题是,当下造纸厂的产量受限于原材料,实在有限。除了供应本地经销商,基本没有漏到外面的。
不过这也难不倒头脑灵活的商人,有人选择直接去找本地分销商,接手他们手里的书写纸。这样本地分销商根本不用做什么,过一道手就净赚了……所以他们也是愿意的。
对于这种操作,路易莎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毕竟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倒也不必动用‘行政命令’去指手画脚。要真的这也纠结,那真是一天到头什么都做不了,光盯着这些事了。
本来等到将来造纸厂产量上来了,外来的经销商可以无障碍地从造纸厂拿货,也就没有这种事了。
不过路易莎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在督促印刷用纸尽快完善工艺时,她又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生产‘草纸’——草纸可以使用干草之类的原料,制作工艺相对简单,原材料的处理也没有那么费事费时。这时候收购旧年干草,直接就能开始生产了。
事实上,路易莎吩咐生产‘草纸’后,一个礼拜时间,造纸厂就拿出了样品。而在路易莎看来,这种厚软、颜色暗淡、纹理较为明显的草纸,除了摸上去有一层薄薄的粉末,其他和自己上辈子小时候在山村里见过的草纸没什么不同。
“这样的纸不能用来书写,也无法印刷书籍吧?”路易莎身边的人看到造纸厂呈上的草纸,觉得有些奇怪,说不上这能派上什么用场。
路易莎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就将草纸交给了身边的侍女,让好奇的她们也能上手看:“这当然不是用来做那些的,嗯……你们可以将它当做是‘羊毛’‘海绵’的代替品,用过就能抛弃,我想很多人会愿意购买的。”
草纸当然就是用来做‘卫生纸’的啦!
不管什么时代,绝大多数人都是有擦屁股的需求的。中世纪的贵族、大富豪会用干净的羊毛和纺织品,普通人和贫民则会使用随手可得的树叶,可过水清洗后反复使用的海绵等——可以说,在‘擦屁股’这个问题上,解决方案是两极分化的,要么特别奢侈,要么忍着恶心一分不花。
路易莎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觉得草纸做的卫生纸能做!
其实以成本来说,要有不错的利润,用草纸就和用干净羊毛花费差不多了。不过一张张的草纸,从使用感受上来说可比一团团的羊毛好多了。或许没有纺织品那么柔软精致,可它的价格又比纺织品要低得多——都使用纺织品擦屁股了,显然是不会重复利用的。
在路易莎的预计中,不是那么壕的中小贵族、商人,包括如今兴起的城市中产阶级。总之就是原本用羊毛的人,都基本会转而使用草纸。另外一些原本用树叶、海绵的人,尝试过后,也会有部分转变为草纸用户。
毕竟使用感受确实不同,只要经济情况允许,很多人肯定还是想舒服一些的。
“羊毛、海绵?”接过纸的侍女一下反应过来,在意外之余倒也没有不好意思。主要是中世纪文化上就不认为屎尿屁这些东西值得害羞,很多手抄书的边缘装饰图案都是以这些内容为题材的,由此可见一斑。
这大概是因为中世纪的卫生情况总是很糟糕的,人们,包括贵族,也往往或主动或被动与那些东西共存——如果生活在一个随时可见屎尿的环境里,又怎么会因为提到那些东西就不好意思?
这就像路易莎上辈子,家里是城中村,早些年周围还没发展起来时,其实就是城郊农村。那时候,村子里的孩子哪有城市里爱干净?像是冬天一个礼拜洗一次澡,那是习以为常的,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不爱干净,并为此脸红。
但等到上大学,多数室友都不是这样,就难免为此不好意思了。
“如果是代替羊毛、海绵,那的确很合适……殿下真是聪明,能想到这一点。”侍女们既然不觉得屎尿屁有什么不可说的,这番称赞也就是真心实意,没有一点儿勉强了。
等到这些草纸正式投放到市场上时,市场表现也对得起路易莎的预想,以及侍女们的称赞——‘卫生纸’虽然是新鲜商品,但用处明确,也没有竞品,市民很容易就接受了。至少在西岱,城市新兴的中产阶级及以上,几乎是立刻就将卫生纸列为了必须日用品。
而相比起受限于原料,产量一段时间内无法扩大多少的书写纸,草纸原材料简单易得,不需要长时间筹备这一点尤其重要。当下基本是市场要多少,造纸厂就能扩产多少。即使草纸的利润不高,薄利多销之下,也一跃成为了造纸厂的主要利润点。
当然了,路易莎也没忘记自己办造纸厂的初衷是什么,可不是为了将书写纸的价格打下来,也不是为大众提供方便的卫生纸(虽然这也很重要)。她始终是为了造合用的印刷纸,这才顺便有了其他。
而等翻过年,到了新年年初,好消息就接踵而至。一方面终于试制出了让路易莎点头的印刷纸,印刷专用油墨也稍晚一些成功产出。另一方面就是金属活字印刷机了,改进到了体积、印刷效率等方面都达到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程度。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可以印刷书籍了。
路易莎稍加考虑,就决定先印两本书。一本是早就答应吉娜的,她那部叙事长诗,要知道一开始正式因为有为她出书的想法,这才想到印刷术呢!另一本则是点亮印刷术科技树的想法推行下去后,路易莎后来想到的。
她想印刷一本日历……日历在华夏从古至今,尤其是古代,是非常受欢迎的商品。人们不只是可以借此知道每天的日期、节庆、节气,还能看看日历上印刷的阴阳生卜算的一年中每天的吉凶忌讳等,等于是大家一个安排生产生活的指导。
而在西方古代,日历也有差不多的意义——尤其是一点,西方信奉的天主教有不少忌讳!像是各种斋期,还有不同的圣人的纪念日,有不同的说法,宗教节日更是事情多多。
这些东西繁琐到了什么程度呢?繁琐到了即使是修道院里,全是脱离世俗、潜心向主的修士的地方,也得有专人负责提醒这些事。不然的话,也会有人一不小心犯忌讳……这种事说大不大,可要是真上纲上线起来又说小不小,说不定会影响到上天堂哩!
这种情况下,出现日历,或者类似日历的东西,让人们能够按照其提示安排一年365天,这是很自然的事。而实际上,此时没有专门的日历,只有作用差不多的东西——一般是《圣经》,或者祈祷书前面几页,印刷了年历,其中斋期、圣人纪念日等都还有不同的颜色标注,和后世的挂历布局很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宇智波杏里有一个秘密。她是个有特殊能力的咒术师,可以梦到自己的死亡。上辈子,十八岁那年,她在预知到自己的死亡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她转生到一个忍者世界,一直秉持着咸鱼+苟命的原则,熬过了第三次忍界大战,顺利活到了十八岁!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能够迈过十八岁这道坎的时候她又做梦了。离谱的是,她梦到族长家的大儿子灭族了!全族上下,死个精光!除了他那倒霉弟弟。而且灭族的刽子手还不止一个,最后捅死她的家伙是个戴面具的王八蛋,也有写轮眼,真该死!然后,她就被气醒了!为了活命,她不得不发动生得术式,想请来一个厉害的大佬撑腰!结果没想到,她发动术式请来的大佬居然就是这场灭族悲剧的罪魁祸首!真特么该死的运气!后来杏里什么?你说你的理想就是让全世界的人一辈子活在幻想的世界里为所欲为?不用工作,不用社交?只要躺着就好?好家伙,同道中人啊!你还差哪步,说出来,我来解决!斑...
一曲红楼,多少遗憾。林瑾玉穿越到了红楼的世界中去,成为了原书中并不存在的黛玉的兄长,看着自己可爱的妹妹,林瑾玉决心一定要保护好妹妹,让她过上与上一世完全不一样的幸福生活。只是在林瑾玉这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下,整个红楼都于林瑾玉印象中的红楼变得不一样(这是一本群像文,主角并不只是林瑾玉,每一个人都可以做自己的主角。...
按理说,小姨母和我妈妈都是一个逼里操出来的,玩起来的区别应该不大,更何况小姨母更年轻,小骚逼像跟成精了一样,都会咬人,泻一次能湿半张床,骚啼起来像在唱歌,又媚又辣,连屁眼里都是香的可就是不如妈妈玩起来过瘾,就算是一样的射精,一样的高潮,也总觉得差一点,不够味儿。这就导致了每一次小姨母都被我操成泥了我也还是不尽兴。就像是小姨母哪都好,但非要我选择一个,我宁愿一辈子插在妈妈那都被玩松了的屁眼里...
...
僞骨科非典型追妻季骁是伴随季予风长大的生长痛,季予风自以为是的追逐那麽多年,最後发现所有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切爱恨在生死前都不激烈,後来季予风明白了,他们占有彼此近乎一半的人生,从一开始便是趟坐错方向的班车,于是他一个人漂泊去远方。可一直把自己推远的哥哥突然回头了不控攻不控受,纯爱但狗血,两个人都够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