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留宿
夜深後雾气渐起,温度逐渐下降。
将万重塞进副驾驶後,江凌附身为他系好安全带,两人此刻也不过拳头般大小的距离,江凌清晰的闻到了万重身上除了酒味的另一种熟悉的甜香味,从第一次遇到他时就有的栀子花的香味。
“抱抱。”万重嘟囔着伸手抱住了江凌的腰,脸颊还在他胸口蹭了蹭。
江凌一时间不知所措,愣在那里闻着万重身上的香味,他棕色的卷发也是这股甜香味,让江凌有些失了神。
“回家了。”江凌不用问也知道万重的家在哪里,高中时期他送过无数次狼狈的万重回家。
“不,不要。”说着万重将江凌抱的更紧,怎麽也不愿意松手。
见万重不想回家的样子,江凌无奈的深吸一口气,在耳身边说道:“去我家。”
“真的?”万重听了蹭的一下擡起头来,眼里仿佛在放着光芒。
江凌怀疑他根本没有喝醉,看着他一脸绯红又否定自已的猜测。
“嗯,松手吧,我们回去。”
听完後万重乖乖放开了手,又将安全带牢牢的抓住,长长的眼睫毛安静的待在他大大的眼睛上,楚楚可怜的样子惹人心疼。
十几分钟後江凌抱着睡着的万重回到了自已一室一厅的小窝,将万重放在床上後,江凌轻手轻脚的走出卧室,随後又端了一杯热水进来,看着熟睡的他,江凌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伸手抚摸他绯红的脸颊,滚烫透过手心直达心脏,让江凌心律紊乱。
为万重褪去外套盖上被子,江凌坐在床边发了许久的呆,这麽可爱的男孩子他怎麽可能会不心动,可他的人生还长,他的家境可以让他走到更高更好的地方,自已不能做那颗绊脚石,江凌在心里这样想着,可看着他与别人变得亲昵,自已便再也忍不住对他的欢喜。
“哥。”万重的声音唤醒了江凌。
“怎麽了。”江凌凑近温柔询问。
“哥,我长大了。”万重嘴里小声嘟囔着,手也没闲着伸出被窝,紧紧抓住了江凌的胳膊。
“嗯,今年19了。”江凌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依旧温柔的说着。
“那你可以喜欢我了吗?”万重委屈的带着哭腔,拉着江凌的手坐了起来,眼睛一直没有睁开,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一滴泪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江凌欲开口却又不知如何回答,只是静静看着眼前的人,眉头紧紧皱在一起,眼神里充满着被隐藏下来的爱意。
“乖,睡觉。”沉寂了一会儿,江凌摸了摸万重的脖子,扶着他再次躺下,像哄小孩一样。
也许是喝醉的原因,万重躺下後就没再说话,闭着眼睛呼吸声也变得匀称起来。
江凌望着熟睡的万重,还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之前相处要麽就在警察局,要麽就是在下班路上被他拦住,在江凌印象里万重一直以来属于活泼可爱又带着一丝叛逆的小孩儿,熟睡後的他像婴儿般乖巧。
江凌在地上铺了被子,以防晚上有什麽事情,方便照顾万重。
累了一天的江凌眼睛开始打架,没一会儿功夫也进入了梦乡。
睡到半夜被压的喘不过气的江凌朦胧的睁开眼,发现万重正抱着自已,修长的双腿将自已夹的无法动弹,均匀的呼吸打在耳後,让他心跳加速。
江凌抚摸着自已的心脏,安抚着它的躁动,伴着万重的呼吸声再次进入梦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