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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64章
这消息比沈秋是马帮某当家的干妹妹还要劲爆。
再看到两队搬下来的嫁妆,比马帮带来的多了三倍不止,衆人一时间从震惊到麻木,只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说好的丫鬟呢?
什麽靠美色上位?
这都富可敌国了,还靠什麽美色?
“沈娘子那般的容貌财富,便是让我入赘也甘愿呢!”
“就你这长相,入赘都轮不到你。”
“听说咱王爷为了追沈娘子可是几乎将整个西北跑遍了,还为了沈娘子挡刀挡箭,以前还觉得是天方夜谭,如今看来也不是不可能。”
一时间有人传出沈秋其实去王府当丫鬟其实只是因为看上了西北王,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却被西北王伤了心,等沈秋走了,西北王才後知後觉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沈秋。
就因为这小道传闻,不久後西北出了一个风靡大魏的画本子,《痴情王爷俏丫鬟》专门写了裴寂与沈秋你追我逃的爱情故事。
虽说里面基本上没有对得上的地方,但还是吸引了大批读者。
之後也没人再酸言酸语了,毕竟已不处于同一个高度。
当一个人达到了无法匹及的高度,别人便只有仰慕羡慕,嫉妒不起来了。
张云和与柳素来了不多时,刘闯和朱怀刚好从外面回来,柳素他自是认得,也知道沈秋创立了千秋商行,本以为那已经是沈秋的全部实力了,可没想到垄断了整个大魏翡翠市场的天工阁竟然也是沈秋的産业。
自翡翠这种玉石面世以来,便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了整个大魏,赌石更是成了许多人寻求一夜暴富的捷径。
一刀穷一刀富,正是赌石的魅力所在。
当然也是因为翡翠这种玉石极具收藏和审美价值,极品翡翠更是世家贵族争相炫耀的身份象征。
“早知秋娘并非池中之物,却没想到竟然是天工阁幕後主子,日後我可要跟着秋娘混了。”
“哪里的话,我能有今天可全仰仗刘哥哥了,日後与外邦的贸易也还要刘哥哥提点才行。”
几人又寒暄了几句,沈秋便吩咐膳房准备午膳。
衆人把酒言欢,自是不知此刻沈秋已经成了府城里的风云人物。
而这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李二郎和于修濂等人的耳中,更是不久就传到了晋王府。
已经回到晋王府的梁元洲瞬间砸了手中的前朝彩瓷茶盏,一只手捂着用黑布遮挡住的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阴毒的似是强酸,能将一切腐蚀殆尽。
自西北回来,他少了只眼睛,还瘸了条腿,因着身体的原因,连世子之位都被家里庶子给抢了,这让他如何不恨。
他早知沈秋不同,却也没想到连天工阁和千秋商行都是她的産业,早知如此,他就该不计代价地将沈秋带走,要麽得到她,要麽毁了她。
如今却是说什麽都晚了。
相较于梁元洲的恨意,于修濂则是没想到这沈秋竟还有这样的本事。
“想不到沈秋竟是背靠马帮的女人,也难怪裴寂会选她做王妃了。”
世家虽势大,但财力却是远不如那些富商的,而大世之争拼的不仅是声望,更是财力。
“哥哥,西北王给咱们送了请柬,邀请咱们去参加婚礼。”于岚溪手里攥着请柬,一张花容月貌的脸有些扭曲。
“这是好事,说明他并未怀疑我们。”
“怀疑又如何?西北王是聪明人,拉拢咱们还来不及,难不成还敢对咱们于家动手?”于岚溪不以为然,心道,若他想为沈秋出头,早在两个月前沈秋生産後就该动手了,又怎会等到现在。
于修濂冷冷瞥了妹妹一眼,他这个妹妹真的是蠢得可以,也难怪入不了裴寂的眼。
虽说此时看似风平浪静,但于修濂总有种不好的预感,莫不是裴寂真要对他下手?
沈宅内。
将刘闯等人安置好,屋里顿时安静下来,按照婚俗,裴寂本不该和沈秋见面,但这男人百无禁忌,根本不理会那些俗礼,反而天天赖在沈秋身边,厚着脸皮,美其名曰给沈秋暖床,带孩子。
直到大婚前一夜才回去王府。
大婚当日,街头巷尾围满了人,但有西北军镇守街边,倒也没人敢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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