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章 我为鱼肉(第2页)

阿笙起初是被这香囊的颜色所吸引,待瞧见上头的睡莲,以及香囊上绣着的“自在”二字,只觉得这香囊实在再合适二爷不过。

二爷那样洒脱的性子,自是要自在才会舒心。

阿笙将香囊拿在手里,放到鼻尖闻了闻,不知道这香囊里头具体都加了些什么香料,同先前伙计介绍给他的香囊都要淡一些,香味却是更加清幽,当真像是独自开在这夏日湖面上的一朵清幽睡莲,香气淡雅一人。

同二爷的气质也很相称。

阿笙便拿了这个香囊,问伙计多少钱。

伙计地瞧见阿笙手里头拿的这个香囊,很是意外,“这位客人,您确定是要送香囊给姑娘吗?倘使要送给姑娘,还是玫瑰花、茉莉香同姑娘相宜一些。”

错啦。

这香囊不是要送给姑娘。

阿笙打手势,谢过伙计的好意,笑吟吟地“问”香囊价格。

伙计见阿笙实在要这款香囊,虽然纳闷,但还是告知了价格。

付过钱,阿笙宝贝地将香囊收进荷包里。

阿笙出了门,伙计地望着阿笙的背影,摇摇头。

他们铺子的香囊可不便宜,这位客人买的这个香囊,姑娘怕是不会喜欢……

阿笙没将香囊挂在腰间。

怕招摇,也担心干干活时,会弄脏、弄坏香囊。

只是同荷包放一起,这香囊亦是香了一路,走路时鼻尖也总是闻见一股淡淡的幽香。

还真有点步步生莲的意味呢。

阿笙将手宝贝地摁在荷包上傻笑。

过福桥,回到长宁街,阿笙没有直接回店里,而是去了一趟纸笔铺。

他既是答应了二爷,要将他心中想开的酒楼给画下来,自是要找个时间画的。

阿笙平日里若是有空,喜欢在房间里胡乱画个几笔,只是他房里的笔同颜料都旧了,纸也缺,还是得去纸笔铺一趟。

经过一个卖瓜果的摊前,阿笙往前头纸笔铺走去。

“阿笙?”

听见有人唤自己,声音似从后头传来,阿笙转过身。

原来是马大夫医馆的伙计。

伙计从走上前,问阿笙道:“阿笙,你怎么在这儿?也出来买东西么?”

阿笙笑着点点头,指了指前头的纸笔铺。

伙计的瞧懂了阿笙的手势。

阿笙见到医馆伙计,想起自己那日救下的伯伯,便“问”了一句那位伯伯的情况。

阿笙不问还好,一问伙计地便是一肚子牢骚。

“你可别提了。你是不知道,你那日送来医馆的那位大爷,脾气有多大!醒来后对我们全然没有任何一个谢字也便罢了,还一连声地质问我们,把他包袱给放哪儿了!

倒好像我们医馆昧他东西一样,你说气不气人?!就他那副穷酸样,包袱里头能藏着什么东西呀!是有稀世珍宝,我们人人惦记着!”

“对不住。”阿笙没想到,自己那日好心,反倒给马伯伯给伙计们带去麻烦,只好打手势,向伙计地道歉。

阿笙打手势,“那后来呢?你们送老伯回去了么?”

“送了啊!那么一尊‘大佛’,我们不赶紧把人送走,留他在店里当真当起我们的大爷呢?”

阿笙便问伙计,知不知道老伯现在住在何处。

伙计地好心提醒,“就住在临水巷那边……怎么,你还想去看人家啊?我同你说,那位大爷的脾气是真的稀烂!你担心别被轰出来。”

阿笙拽了拽伙计的衣袖。

实在是那日他见老伯的状况不好,家境似乎也不好,到底是自己救过的人,阿笙放心不下,还是想着要去看一眼才好。

便是今天没碰着伙计,他原也是打算回头去马伯伯医院里一趟,了解一下的。

伙计地拗不过阿笙,只好跟阿笙说了具体住址,提醒道:“那你自己到时候当心点,可别挨那老头欺负!”

阿笙笑着点头,在路边的瓜果摊上,买了两碗桂花凉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