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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李斯影领着何欢进入李园,迎面就碰上两个年龄相仿的少年人,他们一个赛一个穿得多,像两个雪球一样滚了过来,何欢微微睁大眼睛看向他们。
也是这时,一件带着人类淡淡体温的大氅披在了他身上——是李斯影。
“大哥,你回来啦!”少年人声音稚嫩,带着兴高采烈。
“大哥,这是谁啊?他身上的衣服好眼熟。”少女的声音娇俏。
何欢看向李斯影,有样学样,“大哥,谢谢你,但我不冷。”
他身上衣服是云梦仙子遍寻能工巧匠所制,看似轻巧,实则能抵严寒,还会发热。王怜花说自己身形不合适,让裁缝改给他穿的。
李斯影被他这一声大哥逗笑出声,明明一开始是在笑,像是被冷空气呛到,到后来却变成不断地闷声咳嗽。
何欢对这爱逞强照顾人的大哥生出一股怜爱,他单手扯下大氅,手腕一抖,红色大氅在空中翻飞,为李斯影重新披上。两人面对面站着,李斯影看到何欢伸出手,认认真真给他的大氅打上死结。
哭笑不得时,这孩子直接握住了他的双手,抬起头看着他。
那双漂亮的棕色眼睛如此专注地望着他。而少年人的手热得像是一个火炉,这热意从双手接触的地方开始蒸腾,经过手臂,来到脸庞,烧得火热滚烫。
他的声音好像花、像羽毛,又像是破冰时的溪流叮淙奏响。他说:“你摸,我真的不冷哦。”
为了让他快快松开手,李斯影回答:“好的,我知道了。”
何欢满意的放开手,去和那两人相互介绍。
而李斯影,在大氅之下,他将仍然带着热气的手交握,作不经意状望向初次见面的少年。
只第一面,他就知道,冬日的太阳会晒化积雪。
……
“诗音…你,你这是?”龙啸云的目光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林诗音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后又坚定的握了上来,“龙大哥,我与何公子青梅竹马,许久不见,彼此记挂也是理所当然。”
何欢意识到她想要做什么,便拍了拍她的手,等她转过头来,便冲她安慰一笑,“是的,诗音先前埋怨我许久不回来见她,所以使些小性子,让龙大侠见笑。”
林诗音顺势道:“你原先住的房间家里也还留着,干什么要去客栈,显得生分,在家中住下就好。”
何欢一愣,想拒绝的话被她的眼色堵在嘴里,千言万语化成一句:“不会麻烦你们吗?”
“有什么麻烦,”林诗音笑,“你本就是我们的家人。”
这句话确是真心。
何欢无奈,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鼻子。
允林诗音的要求之后,她如同枝头含苞的玉兰,挽着何欢出门时格外有底气,“走,去看看你原来住的院子。一直为你清扫着呢,谁知道一连三年你都没回来。”
何欢笑而不语。
等到了何欢往日住的“暖玉轩”,又在门口说了好一会儿话,林诗音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离开前还问:“你不会又要不告而别吧?”
何欢只得再回答一遍,“不会的,你安心。”
原本说好晚间一起吃饭,可不知怎的李寻欢又遣了下人来说有事,等到明天中午再一起吃。何欢闻言也没有说别的,倒是一直在李园所以也认识何欢的那个小厮叹了口气。
“小欢少爷,我们家少爷最近不知道怎么了,一整天见不到人,他…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求求您劝劝他吧。”
“……寻欢说是有事,你可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小厮犹豫片刻,悄声道:“他…他去销金楼啦…”
销金楼并不是楼,而是一条街。
一条坐落在城西,只在晚上才会热闹起来的街。
日落时分,何欢往销金楼的方向走去。街上人来人往,熙攘繁盛。叫嚷声热情而嘈杂,人们多不拘小节,这是北国特有的风情。此外,也人多口杂,不知何时就能被人收集到小道消息,再转卖出去。
若要毁人名声、透露情报,只消在这条街上随口说一句话。不出三天,便能流言四起。何欢已听见不下五个人,在说“小李探花”的风流事。
夜色渐浓,销金楼却歌舞升平。用“琼林玉树竞奢华”形容这里,也是使得。哪怕时隔三年,何欢对这里也不陌生。而这里的人,对他同样很是熟悉。
“是何公子,是何公子诶!”
“何公子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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