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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会做鸡汤,可不是人人都能想到拿鸡汤去做别的菜。”姜宁把豆子放到碗里,“日子还长,往后你就慢慢能自己琢磨出来的。”赵秋:“真的?”姜宁:“当然是真的,学学就会了。”“这事儿还是苗哥儿提醒我的,你让我去找他帮忙,他肯定不愿意,这不是就白提醒我了。”姜宁觑着赵秋脸上的表情,笑了声,“要是长昀真能去京城参加春闱,那也是大半年后的事,我觉得你肯定行。”旁人不一定可以,但赵秋是个踏实的人,哪怕不是做生意的料,那也是会过日子的人。“苗哥儿怎么也这么想?”赵秋诧异问:“我……我自己没这么想过。”姜宁抖了抖衣服上的碎屑,“我开食肆前也没想过,所以路都是走出来的,日子也是一点点过的。”他说完,看赵秋坐在那儿发怔,知道得给他留一点个人时间去想想,起身往卫长昀那边走。卫长昀正在帮着把窗户、屋顶加厚,看姜宁过来,示意他当心,别被泥灰弄到。王子书连忙拿起扁担和簸箕,“那我去再去挑一筐泥,还有一些稻草过来。”朝姜宁点点头,“你们说话。”姜宁转头看一眼王子书,回过来问:“我看上去有那么吓人吗?每回他看到我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不就是那次去镇外找人的时候,凶了一点。卫长昀从屋顶爬下来,姜宁一看,连忙帮他扶住梯子。“你慢一点,别摔了。”姜宁开玩笑道:“你要是摔了,总不能秋闱我去替考吧。”卫长昀笑了一声,“那你可能需要重新练字。”“又笑话我写的字。”姜宁撇嘴,“我要是替你去考,写的文章可能会被认为是有反心,然后被抓起来。”接收的信息完全不一样,对社会、百姓的认识也不同,写出来的东西,多半是不被接受的。“是你之前默下来给我的那些?”“差不多。”“于现在的世道自然是不能存在,不过既然是你那个世界的,又是学生们都要学习的,必定是有过人之处。”姜宁望着卫长昀,眼神里流露出欣赏之色,煞有介事地点点头。越是厉害的人,越能接纳不同的事物。待到吃过午饭要回去,才终于说通了赵秋,等他们去州府那大半个月,去镇上帮他们忙。赵秋一家自是高兴,毕竟姜宁这是为他们考虑。赵秋送他们俩去村口,还去了一趟杨二爷和王三叔家里。给带了一些东西,又被塞了一背篓的菜。“对了,有件事差点忘记跟你们说。”赵秋伸手给姜宁理好背篓里的菜,“王栓他爹死了。”姜宁震惊地看他一眼,“前一阵不是说,还能拖拖吗?”“拖着也是人受罪,具体怎么回事不知道,我爹说,半夜咽的气,他们一家哭嚎,但我看王栓不难过。”赵秋道:“这人作恶多端,死得太便宜。”姜宁颇有同感地点点头,说句大不敬的,姜大志一生过得挺顺遂,老婆孩子个个不要他照顾,还得伺候他,伺候了一辈子,临死才遭了一点罪。卫长昀道:“他家欠你们的钱,还了多少?”“三分之一都没有。”赵秋无奈,“一问就是没钱,再问就是不让他们家活了,要逼死他们。”姜宁理了理肩绳,“迟早要还的,现在这样随他们吧,时不时去问一下就行。”“我娘也这么说,不能让他们觉得讨不到就不用给。”赵秋看他们,“对了,你们要去州府,哪天出发?中秋还在家里过吗?”“中秋后才走。”姜宁看眼村口,“你回家去吧,我们也走了,再不走回家晚饭都赶不上。”赵秋也不继续送,停在原地,“那你们早点回,到时候我去镇上帮朱婶婶。”姜宁“嗯”了声,挥挥手,“你也回吧,别送了。”说完去拉卫长昀胳膊,“你帮我看下,我脖子好痒,是不是有虫子?”“我看看,先别动。”卫长昀扶住他胳膊,伸手去拉开他领子看了看,“不是虫子,是叶子撩到了。”“吓我一跳,要是虫子,那里能长一个疙瘩。”姜宁倒不是怕虫子,是他对一些虫子过敏。一碰就长疙瘩、长疹子,要难受好几天,涂药也没什么用。卫长昀拿开叶子,又给他拉好领子,“好了。”指腹在皮肤上蹭过,像是安抚,又像单纯地捏捏他。姜宁扭头瞥他一眼,干脆握住他的手,“牵着你就老实了。”卫长昀但笑不语,只握紧他的手。-又逢一年八月十五,中秋团圆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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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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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