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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长昀手里拿着串,横着递到他嘴边,“当心手,别被钩子刮到。”姜宁咬一口串,含糊不清应了声,“嗯,那个你吃得差不多,帮我把炉子生起来,我要挂上去了。”卫长昀等他就着自己的手吃完,才拍拍手,过去给他生火。其实火是生了的,但没那么大,得添柴让火烧旺一点。“宁哥哥,鸭子要烤多久啊?”卫小小好奇问:“看起来好好吃,跟之前在金陵吃的一样。”姜宁听完乐了,这可比什么好吃不好吃的评价高多了。他现在就是得先做得和别人一样,以后再根据当地口味调整。“得大半个时辰。”姜宁刷完糖水,手一伸,就有人把碗接走。空出来的两只手,轻轻在鸭子上拍了拍,“我们一起争点气好吗?”一家人被姜宁逗笑,纷纷转头。姜宁把鸭子挂好,看卫长昀生火,放心地走到烧烤摊边,坐下来接着吃。“爹爹,吃、吃、肉、若!”姜宁才往嘴里塞了一串鸡爪,衣服就被小家伙揪住。一转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直勾勾看他。姜宁噎了一下,差点就心软了。“不可以。”卫长昀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直接“拆散”父子俩,“这个太辣、太硬,你吃不了。”姜宁抬起头,“他好像听不懂。”卫长昀端起一边的碗,“听得懂,所以找你不找我。”“张嘴,给你做了鱼肉粥,吃这个。”姜宁咳了声,不忍心再看孩子渴望的眼神,拿着串背过身去,看不见就当做没吃。卫长昀侧身挡住孩子视线,“等你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吃了。”“但现在不吃饭,就长不大。”不远处走来的兄妹俩,原本是想问他俩什么时候能去钓鱼,一下停在了原地。“哥,二哥以前带我们是这样吗?”“……记不太清了,反正二哥带我们的时候,会读书。”“什么读书?”“就哄我们睡觉啊,他说的,一念书,我们俩就跟昏迷似的马上睡着。”卫小小不太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她才没有呢。卫小宝一言不发,心想还好他长大了。姜宁咬着鸡翅尖,憋笑憋得肩膀都在抖。“肚子吃得好胀,感觉人都晕了。”“外面的风吹着好舒服啊,还有瓜可以吃,难怪人家都喜欢有个院子的宅子。”“秋天连蚊子都少了,比夏天还舒服。”“烤鸭是不是还在烤着?我怎么闻到香味了。”烧烤摊支开在一边,太阳还挂在天边,几个人吃饱喝足坐在靠椅里,略显迟钝地看向被夕阳染红的晚霞。年长的三人有一句没一句聊着。姜宁挨着卫长昀,正发饭晕。加上为了烤鸭成功出炉,忙了一下午,这会儿直接靠在卫长昀肩头,捉住他的手指玩。卫长昀抬手放在他腰后,细细地摩挲着。兄妹吃完了,精力旺盛,又在一边爬高爬低,只差拿梯子上房顶去打闹。小桃和陆拙在一旁,非必要时候不出现、不搭腔,生怕殃及池鱼。“记得提醒我啊,一会儿烤鸭糊了,那丢人就丢大发了。”姜宁小声跟他说话,“我才不要丢人。”话都放出去了,期待值不低,他是要面子的。卫长昀偏过头,悄声问:“要是搞砸了怎么办?”姜宁对他皱皱鼻子,哼了声,“那就说是你做的,你把鸭皮拔坏了,还弄错了糖水。”卫长昀拖长地应了声,“替你背锅的?”姜宁笑得一脸无辜,“话不要说得这么难听,什么叫背锅?这叫有难共享。”卫长昀捏他手一下,“理由这么多。”姜宁偏过头,不愿意承认自己耍赖,“反正就这样,我现在脆弱得很,不想面对失败。”卫长昀挑起眉,“怎么了?”“吃得太撑。”姜宁拉着他的手放在胃那里,“应该明天再做烤鸭的,失策了。”卫长昀笑得嘴角压不住,“现在才反应过来,是不是有点迟了?”才吃了一顿烧烤,不到一个时辰再来顿烤鸭,确实容易腻。但姜宁连酱、配菜都备好,明显是想让大家尝尝新菜,所以忘了这事。事情倒不重要,就是吃的时候可能尝不出好赖。“放心,只要是好吃的东西,什么时候吃都会觉得好吃。”卫长昀捏捏他的手,“再说,一个时辰过去,该消耗的都消耗了。”“烤鸭可以当宵夜吃。”姜宁努嘴,勉强听进去这个安慰。其实也还好,选的鸭子不算特别大,对于他们一家八口人来说,每个人能吃两个包的烤鸭肉,再分完那一层酥皮,也多不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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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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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