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3章(第1页)

我的朋友此刻是这样的哀恸,我却不能拥抱他——因为我虚无的身体,和我胆怯的心脏!静默中,一只花精灵飞过旁边的灌木,发出沙沙的振翅声。卢修斯放下手的时候,眼泪已经被狠狠擦去,眼眶通红狼狈。他朝前走了几步,离我很近了,湖泊一样深邃的眼睛里倒映着我被兜帽面纱遮住的面孔,湿润的银灰色的瞳孔专注而明净。“棘霓,我也许永远没办法像我的父亲一样。他是一位优雅又强大的人。我从未见过我的母亲,是父亲将我抚养长大;他在外支撑起马尔福家的荣耀,在内对我悉心教导,事事都做到完美……我一直以为只要他在,我就永远都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少爷。”他的声音李充满了悲哀,也充满强行克制的冷静,“棘霓,我现在……不得不长大了。”在那个悲哀的月夜后,他不得不从青涩天真的少年蜕变成面面俱到的家主。我也不得不从事事无谓的旁观者,变成如履薄冰的局中棋了。第二日他带我去了马尔福家族墓地。这里埋葬着马尔福家族历代先辈,位于马尔福庄园最隐秘的结界内,只有家主的血咒才能打开。寂静的墓地里随处种着不知名的高大树木,枝叶皆是银白,枝尖开着大束大束浅金色的重瓣花朵,一藤一藤垂下来。月色星光溶溶落在地面,花草木石都镀上一层淡银光华。整片墓地皆是一片纯白雪白浅白,这样清明纯净的静谧之地,就仿佛是月光沉眠之处一般。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墓地在墓园最南端,是最新的一座墓冢。雪白大理石墓碑顶端立着银鹰石雕,碑上刻着姓名与生卒,墓志铭处却是空的,只浅浅刻着一朵盛开的蔷薇。“我不知道该刻上什么。”卢修斯半跪下来,神色宁静,“在此之前,他将我保护的太好,那些事,那些经历,他几乎不曾与我提起过。然后是这样的戛然而止……我还不够了解他,我还……还没来得及了解他。”他将怀里的白蔷薇花束放在墓前,“不过,父亲很喜欢白蔷薇。刻一朵蔷薇,想必他也不会反对吧。”那束白蔷薇郁郁清雅,花瓣如月色皎洁,静静放在纯白的蔷薇墓碑前。在墓碑四周,浓郁繁茂的白蔷薇在墓土上挤挤挨挨纠缠生长,每一朵都浓烈盛开,像是雪白的火焰燃烧,那样的肆意热烈,使这清雅的花儿都带上了决绝凌厉的意味。我想起阿布还在的时候,花园和庭院里的白蔷薇常开不败,繁茂馥郁到仿佛整座庄园都被雪白芬芳的云朵包裹。除去生长在庭院的白蔷薇,每天早上,大束还带着晨露的白蔷薇被小心翼翼剪下,束上墨绿绣银的丝带,角度完美插进珍珠镶秘银甜白瓷瓶,而这样大大小小的精美瓷瓶遍布房间、走廊、大厅和露台的每个角落,于是那花朵的清雅气息和纯洁颜色也遍布整座庄园。在这样纯白华美的庄园内,再名贵的花朵也比不上庄园主人的矜贵美丽。无数白蔷薇花束错落有致摆放着,窗外不远处就能看到郁郁葱葱的白蔷薇花丛,阿布坐在窗前低头读着信,浅金色长发随意披在肩上,那柔软清浅的颜色质地与他月青色衣袂的铂金绣边几乎分不清楚。他的神色宁静,不知读到了什么,眉间含着轻愁,在这一蹙之间,仿佛周围的花都黯然失色,只余这一朵纯白的月光之花。他在的时候,我并不怎么记得那些郁郁浓烈的白蔷薇,一切对他不过是背景;但在他离开后,我却对那些花儿记忆犹新了。他总是与白蔷薇一起出现在我的回忆里,回忆里的他与我一起凝视着那些洁白芬芳的花儿,冰蓝色的眼瞳里是我曾经不懂、现在也无从得知的忧思愁绪。满目纯白氤氲,而我那么喜欢的那个人类就沉睡在这片清冷静谧的月色光华里,沉睡在白蔷薇的芬芳中。人类是这样美丽,又这样脆弱的东西啊。简直像是夜空的焰火,绚烂一瞬就堙灭了,即使下一朵焰火一样的美丽绚烂,却也不是上一朵了。那朵焰火,散了,便真的没有了。从此人世间再也没有一个叫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人类了。他的灵魂已经消散了,即使我在这世间寻到他的转世,可失去了那些经历和回忆的全新的灵魂,已经不是我所喜欢的那个人类了。此生相遇不过数十年,比起妖族千万年的生命,实在是转瞬即逝。可我想,我再也忘不了他了。他是我得到又失去的第一个人类朋友,曾经我不懂珍惜,直到真正失去。终于,卢修斯站起身,整理好衣摆发梢,回头看我。此刻他身上少年的脆弱和男人的沉稳奇妙融合了,虽然红着眼眶,却身姿如刀。“棘霓,很久以前,你第一次来马尔福庄园的时候,父亲就告诉过我,你会成为我最可靠的朋友。”他说。“我多么希望现在仍是如此。”我回答。“那么,介意重新认识一次吗?”他说,“往事不可追……来日犹可期。”他朝我伸出手,手心向上。“你好,我叫卢修斯马尔福,即将毕业于斯莱特林学院,是马尔福家族现任家主。”我含着眼泪将手搭在了他的手上,语气哽咽,“你好,卢修斯马尔福,我叫棘霓,在我的故土,是彩虹和荆棘的意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