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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章(第1页)

第57章

沈宁钰自小便爱刀枪不爱女红,盛京高门女子推崇文雅,暗地里提起她,都笑她粗野。魏允同每次听到这些声音,都觉得沈宁钰令他乃至整个魏家面上无光,动辄将这些话悉数说给她听,还添油加醋地说她丢了沈家列祖列宗的脸,以期她能早日醒悟过来。

沈宁钰日渐长大,心思越发敏感,看到娘亲拖着虚弱的身体绣荷包帕子,一时五味杂陈,觉着娘虽从不勉强她,但她若也学些刺绣之类,也算多个本事,还能哄娘开心,于她身子也有益。

秦筝知她脾性,听她要学刺绣很是吃惊,问她原因却支支吾吾,误以为她是生了女儿家的心思,为了保全她的面子,她了然一笑,没有再问,亲自教她。

针线比红缨枪难操作得多,沈宁钰小心翼翼学了一个月,绣了拆拆了绣,总算绣出一个还能看的荷包来。她一边嫌弃不如娘绣的好看,一边又对它爱不释手,拿在手里反复把玩,秦筝打趣道:“允同知道是你亲自绣的,定会欢喜得不行。”

闻言,她本着小事化了的态度,佯装撒娇地搪塞过去:“我自个绣着玩不成吗?这是我绣的第一只荷包,才不会送他。”

这话不知怎的被下人传了出去,等传进魏允同耳朵里,已然变成了“沈宁钰给魏允同绣了一只荷包,当作上元夜的礼物”。

沈宁钰对此毫不知情,上元节那晚,她腰戴荷包,脸覆朱雀面具,拉上飞鸾出门赏灯。天边宝月溶溶,人间花灯灿灿,逢春河两岸人头攒动,沈宁钰站在桥上遥望远方,岸上彩灯璀璨,映在河面如星辰坠落。她看得入神,等飞鸾喊她名字时,魏允同已经被同伴起哄着走到他身後。

起哄得最厉害的小公子最先发现飞鸾,又凭飞鸾认出了沈宁钰,抢先开口:“沈姑娘,听说你锁在闺房学绣花,只为上元夜给魏兄绣荷包,是你腰间这只吗?”

沈宁钰还没反应过来,就听魏允同哼道:“学了这麽久,却绣出这麽个玩意?”

那人努力使眼色:“魏兄此言差矣,送人礼物贵在心意,沈姑娘初学,绣成这样已经很好了。”

沈宁钰总算明白过来他们的意思,她这日心情不错,好声好气地解释这个误会:“我只是心血来潮学着玩玩,你们搞错了。”

他们却不信,以为这是她对魏允同方才态度不满,怒而改了主意,也给自己找台阶下,连忙圆场:“沈姑娘心意比手艺更重要,这荷包是顶顶珍贵的,魏兄,你说是不是?”

一边说着,一边悄悄推了一把魏允同上前。魏允同自觉刚才口不择言确实不对,低下头认错:“我刚才说话难听,向你告歉,你初学,手艺不精乃是正常,日後多练便是,我绝没有嫌弃之意。”

沈宁钰心累,手握着荷包,重复道:“我学刺绣,与你无关,我也不打算将它送你。”

气氛瞬间凝滞,刚才还在起哄的人全都噤了声,小心翼翼地朝魏允同看去。要知道,消息刚传来时,他们纷纷认为沈宁钰终于“改邪归正”,甚至脑补出沈宁钰为了日後嫁来魏家不受委屈,开始学女红以亡羊补牢,而荷包就是她向魏允同示弱的第一步。如今,沈宁钰当衆下了魏允同的面子,这两位只怕还有的吵。

魏允同的脸青一阵红一阵,走到她身边小声道:“这种时候,你就别使性子了。”

沈宁钰气笑了:“这本就不是送你的。”

同行的友人们面面相觑,尴尬地垂下头来,魏允同面子上挂不住,情绪一激动,脑子也犯轴——沈宁钰对他向来有仇立报,他笃定这是她的回击。

魏允同耐心告罄,斥道:“这种花不成花,叶不成叶,绣得歪七扭八的荷包,鬼才稀罕。教你的绣娘知道你最後绣成这幅鬼样子,怕是要气死过去!”

盛京世家贵族若让闺中女儿学女红,惯会往家中请技艺高超的绣娘,俨然在盛京蔚然成风,可沈宁钰是例外。

“你说什麽?”她冷下声音。

“我说,教你一个徒弟短命十年,凭你这丢人的绣品,你的刺绣师父迟早要被活活气死!”

秦筝体弱多病,沈恒寻觅各处名医奈何收效甚微,宋语书堪称医药天才丶後起之秀,也只能保证秦筝十年无虞……

“扑通”一声巨响,衆人眼前一花,就见魏允同突然从桥上消失,伴着岸边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他们才回过神来,慌里慌张地跑下去救人。

魏允同在河里灌了几口水才稳住身子,湿哒哒的头发成片贴在他青白的脸上,宽大衣袍鼓囊囊地浮在河面上,两岸站满看热闹的路人,或好奇或怜悯或嘲笑,令他倍觉难堪。他愤愤擡头,目光死死锁定桥上的沈宁钰,隔着面具,他仍能感觉到她眼里的杀意。她身形一闪,很快消失在人群中,等他被扶上岸,早已不见她的踪影。

沈宁钰的好心情被魏允同毁得一干二净。将他踢下桥虽然解气,但她恨不能当场宰了他,一股气没处撒,她急需找人过招泄愤。

前方铜锣敲响,人潮汹涌着往前奔腾,原是有商人为了给新店造势,举办了抢花灯比赛。一盏莲花样的琉璃灯挂在宛如宝塔的高台上,大家各凭本事登台,中途下来便算作失败,时间一到,留在台上且拿到灯的人便是赢家。

这灯粉润透亮,巧夺天工,便是买回来挂在家里也赏心悦目,可是商人却得意地说,这是他千里迢迢从西域匠人手里买来的,整个大渝仅此一盏。此话一出,原本只想看热闹的人也跃跃欲试。沈宁钰盯着高处的灯,面具下的眼睛越来越亮——抢灯,也能活络筋骨。

铜锣再响,计时开始,人群蜂拥而上,你推我赶地往高台上冲。领先的一批人手脚并用地爬高台,还不忘阻碍其他人的动作,你一拳我一脚,有来有往,抢灯变成争斗,参与者相继掉落在垫子上,只剩下几个有拳脚功夫的人还在彼此牵制。

时机成熟,沈宁钰大步冲上前,借着他们的肩蹭蹭几下一跃而上。看客几个喘息的功夫,就见不知从哪来的小姑娘游龙一般轻巧避开阻拦,裙摆旋转成花,衣袂翩跹间,她已顺利登顶。

沈宁钰刚碰到灯柄,後方疾风扫来,她敏捷躲过,却也失去了取灯的机会。灯被人率先拿走,她劈手与他争夺,随後登顶的人看二人打斗凶猛,心知自己不是对手,果断放弃。于是,高耸的台面上,只有面具少女和壮硕大汉两人在争抢。

少女身姿矫捷,对灯势在必得,出手干脆利落,大汉被打得连连後退,撞到了粗木栏杆上,琉璃灯也顺着巨大的惯性撞了上去,磕掉了花瓣一角。大汉刚稳住身形,拿着灯的手腕一麻,竟是少女戳中他的穴道,趁他手麻松开的瞬间接住落下的花灯。

灯到了沈宁钰的手里,其他人更没机会夺走,一炷香很快燃尽,随着比赛结束的铜锣声响起,她成为最後赢家。酣畅淋漓的比赛驱散了她的坏心情,身居高台,她摘下面具,手提花灯,目光灼灼地接受看客的称赞。

高台下,暗影中,在她忽视的角落里,一个黑衣少年抱臂离开。

苏璟安今日回京,在城外遇到刺客偷袭,将他们一一解决掉,自己也受了伤。初一带着人处理尸体,他先行进京。伤口比他料想的深,血流不止,引人侧目。他顺手买了副鬼脸面具戴上,专挑偏僻小路避开人群,一边处理伤口一边咬牙切齿地想:“任莺,今天这笔账,我定原原本本报复在你的好儿子身上。”

他位于一处僻静小巷,听到巷子外抢花灯的比赛马上开始,不屑地笑:这麽些年了,盛京灯会的花样还是换汤不换药,无趣。什麽“上元佳节,阖家团圆”,说的好听,盛京内外,多的是兄弟阋墙丶翁媳扒灰丶杀人越货的勾当,他早见怪不怪,这不,他的“母亲”也巴不得他赶紧死呢,这些吉祥话,骗骗普通人得了。

“那是谁家女儿,好漂亮的身手!”有人惊叹出声。

他随意望去,这个位置刚好能看到搭建的高台,也能影影绰绰地从人群缝隙中捕捉到一抹矫若游龙的身影,她在高台与其他参赛者周旋,如履平地,身轻如燕,只消一眼就能看出她功底不俗。打眼一看,这种身手便是跟他的手下比也很难输掉。他知民间卧虎藏龙,见状生了几分好奇,觉着或许能为黑甲卫吸收些新鲜血液,便移步到胡同口,倚墙而立,盯着她的每一个动作。

她最先登顶,却与琉璃灯失之交臂,却不急不躁,耐心地与大汉争夺,出手果决干脆又狠辣,是能直接与人厮杀的实用功夫。大汉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二人却你来我往几个回合,她明显收着劲。

“可惜了。”他想着,“这种场合需要点到为止,这般束手束脚,反倒妨碍她发挥出真实水平。”

他静静看着她夺下胜利,她站在璀璨灯火中,朱雀面具下的脸素净白皙,神采奕奕。她笑容淡淡的,眼睛极亮,周身透着胸有成竹丶从容镇定,坦然地接受一切称赞,就好像这些都是理所应当。

他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的笑容,眼里流露出他丝毫未觉察到的欣赏。

身边有人认出了她:“原来沈家的大小姐,怪不得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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