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再次回忆外地男人,本地男人都把她当……
宋槐十五岁之前妹妹未出生,她过着孤独的日子,老家在槐临。
槐林是个什麽地方呢?非常典型的,被时代抛弃的,比乡镇大比城市小的县城,槐林靠山沿河,四季分明,空气干燥,属于典型的北方气候,它有逼仄的街巷,罩着层黄土一样的店面。尤其一入冬,猛烈刮着狂躁且含砂砾的风,陈旧街道边零零散散几家店铺放着上世纪初的伤感流行乐,结合天上雾霾,都给槐林添了些伤感底色。宋槐走在街道上,路过行人时会嗅到一种气味,发旧棉袄皮衣上的樟脑丸馀味儿,相比店铺门面,地摊更多,各色各样的,卖二手烟酒,甚至投钱算命,萧瑟的北方县城,赶不上国家发展,个人命运重叠着,被滞留在过气的流行乐里。
宋槐家住一个小区,联排筒子楼,楼层没有刷漆,保留砖块原始颜色,走进去,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排列着十几个单间,门对门,脸对脸,人撞人,走廊昏暗,阴燥破旧,气味杂糅。
家门口摆着很多东西,电饭锅,蒸锅,不锈钢脸盆,那种大红色的嫁妆,还有不用的衣柜电视柜床头柜,上面堆满各色纸箱子,有时还能停辆自行车。
她睡简易钢丝床,卧室12平米。
母亲叫宋妍,宋槐随她姓,名字单取一个槐字。
宋槐真的像槐花一样野蛮生长,好养活,七扭八歪,结出的花也不喜庆,尝一口还有苦味。
宋槐不知道父亲叫什麽,没人告过她,只记着他姓张,是广州十三行做服装的老板。
母亲宋妍和张老板没结婚,只拍过一张照,没去照相馆,是父亲用小城里罕见的数码相机拍下的。
照片里宋妍抱着她,母女俩笑得都很开心,她特地换上最喜欢的那件蓬蓬裙,粉红色的,还有舞蹈鞋,扎两个小辫子,脸肉嘟嘟的,宋妍更是美得不可方物,明艳大方兼具侵略性。
父亲没和她拍过照,那会儿的她并不知道避嫌这两字。
父亲好像很讨厌她,是真正的厌恶,因为母亲属于城里大佬的情妇,好听点叫第三者。
母亲天生丽质,美得像港圈女明星,也会招蜂引蝶,会说话会来事儿,更会撒娇,懂得如何拿捏男人,是她的杀手锏,她以此为傲。
母亲也有工作,就是开麻将馆,小巷子深处那家,门面不大,左右挨着发廊和旅馆,里面四五桌,天花板悬挂几个灯泡就能拉下铁闸门开业,教人打麻将或者自己下场赌点钱。
小城镇流言蜚语多,母亲身上的唾沫星子从来没少过,她心大也不在乎。
早出晚归的打麻将,或者出去逛街买新衣服,打折的包包。
玩的花心太野,是大部分人对她的评价,她也没把心思挪一点到女儿身上,只是每月父亲往家里汇五千块钱,母亲会给宋槐二百块。
理由是母亲觉得一未成年小孩儿,用不着花那麽多。
小学倒还好,书本费不贵,宋槐也没物欲,放学路过小摊贩,从不会看一眼。她十二岁前,是自己养活自己,吃饭丶睡觉丶上下学都是一个人。
初中就不行了,除去每半年的学费外,还有练习册,校服钱和夥食费,尽管食堂饭不好吃,但钱收的也不少。
每天下课教学楼孩子们蜂拥而上,比跑八百还快,宋槐抢不过他们,站在队伍末尾打饭,到她就没剩几个了,寡淡菜汤里是大白菜梆,漂浮一些肥肉沫,阿姨擡眼瞧她瘦小,估摸这姑娘饭量少,勺子舀米和菜再颠颠,递给她,一刷卡,五块六没了。
她曾跑到麻将馆找宋妍要钱,掀开橡胶门帘,踩上满地烟头,需忍受男人们噼里啪啦打麻将的声音,还有不怀好意的目光在她身体上下游离。
有些常打麻将的人会说,“呦,妍姐,你姑娘来找你了,快看看人家有啥事儿。”
“诶,还真别说啊,你姑娘那双眼睛,和你是真他妈像啊。”
宋妍的双眼不圆钝,略显狭长,眼角眼尾都尖,有点儿像某个香港女明星,好像叫关之琳。
宋妍坐收银台後面,研究刚买来的魂斗罗游戏机,薄眼皮一翻,开口问,“你怎麽来了。”
“没钱了,”宋槐馀光察觉出有不少人投过眼神,来看一出好戏,那时她还小,脸皮薄,只会把头低下,露出脖颈後凸出的骨,尽量大声说话:“妈,没钱吃饭了,饭卡还剩五十,食堂最便宜要七块......”
“你以为我就有钱了吗?”宋妍把游戏机一扔,“你就逼死我吧,哪天把我逼死连学都上不成,一天到晚的,不给家里贴补.....你倒好,反而天天找我伸手要钱,看我干什麽?有本事你自己出去挣。”
实话不假,十二岁以後,母亲父亲关系变淡。
街坊邻里常说,这是年老色衰被大佬抛弃了,可母亲是心气高的人,她总要出去应酬,打麻将,好找下一个养活家的男人,母亲把自己托付到未知的男人上,也把女儿交给邻居管。
邻居一家和母亲关系还算可以,虽然心里看不起,但面子上好歹能过去,对宋妍也没太苛刻。
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宋槐心思敏感,要观察别人一举一动,时刻准备讨好。
邻居家孩子是上高中的男孩,个子高,不茍言笑的好学生,宋槐不敢看他,在桌上把脸埋进碗里假装吃饭,碗里根本没多少吃的,她也不敢多夹,更不会把手伸长夹离她远的菜,哪怕真的很饿。
她很羡慕邻居家儿子,因为邻居阿姨对他太好了,知道学校食堂不好吃,专门做顿饭让他回来吃,肉最大的排骨,没刺的鱼,全在他碗里。
她中午睡书房,就是在书柜旁边支一张可伸缩弹簧床,睡上去吱扭吱扭的响,那会屋里安静,她不敢多动甚至翻身,想上厕所也得憋着去学校。
冬天更难熬,大家的御寒措施是手套丶围巾和耳罩,宋槐就一件冬季校服。别人问她,你不冷吗?她说不冷啊。那你可真抗冻呀,零下十几度诶...
没有护手霜,洗完手就疼,那种皮肤撕裂的感觉,干了就是几道血印子,还有摸起来粗糙的,一圈圈的白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