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年后。
边岛有海,气候宜人。
推开门,不远处就是大海,清爽的风扑面而来。远处有几个踩着拖鞋的游客从沙滩上走来,冲门口的金柏挥了挥手:
“老板早啊!”
“早!”
金柏伸了个懒腰,一只大金毛扑到他腿上,他干脆顺势坐下抱着狗。
“今天什么安排?”
“要去月牙湾!”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穿着海边碎花裙,脆生生地答道。
“好呀,玩得开心!”
小女孩从爸爸身上下来,转身跟大金毛玩作一团。
离开首都后,金柏辗转了很多地方,一路旅游,最终停在了这个小城市。
在旅行中,金柏逐渐意识到,自己是个需要生活在人群中的人,而民宿老板又是一个常与人交往的职业。
边岛以旅游业为生,旺季之外,几乎就是世外桃源般的存在,金柏盘下一间民宿,一楼改为咖啡厅,二楼保留住房,就这样定居下来。
一年前,他在海边捡了只狗,是只生病被抛弃的金毛,金柏把它治好,干脆揉着狗脑袋说:
“既然咱俩同姓,你就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了。”
咖啡厅变成了狗咖,生意更好了些,金包往门口一坐,很快学会了待人接客,甚至还被游客发到网上,小火一把,成了提升营业额的一只好狗。
小女孩和爸爸离开后,又陆续走了几波客人,每天早晨的热闹才就此歇下来。金柏把客人们的行李收进柜台后面,又去楼上收拾了房间,重新上架,然后把咖啡馆门口的招牌换成“营业中”,金包看到他开了门,非常敬业地蹲到门口,金柏坐回柜台,锤了锤有些酸痛的腰,心里想着要不在淡季也雇个保洁工。
上午客人比较少,金柏甚至小眯了一会回笼觉,又接待了一个小型旅游团,吃罢午饭就是下午,刚入住的客人们化好妆出门,为首的一个女孩举着手机对准了金包,金柏才知道那是个网红的团队,来这边旅游直播,而他的民宿是测评地点之一。
“包包真的好可爱!”女孩激动地说,把狗抱进怀里,金包也很配合,吐着舌头笑,还配合握手转圈等动作。他们玩了一会,女孩举着相机朝金柏走了过来,金柏连忙摆了摆手,拒绝出镜,对方于是只把镜头对准自己。
“老板,有推荐去的地方吗?就是今天下午简单逛逛。”
金柏跟他们聊了很久,推荐了不远处的一个夜市,让他们顺着海岸线散步过去,正好到晚餐时间。
女孩很开心,跟金柏和金包说了再见,带着团队出发了。
网红团队在边岛停留了近一周,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在金柏的咖啡馆点冰美式,再顺便听听他的建议,为此避开了很多坑,女孩在账号里大加推荐,只遗憾金柏拒绝了她合照入镜的请求,但在她离开边岛时,送了一个小积木拼的金包给她,当做礼物。
暑期刚过,距离下一个旺季还有一段时间,金柏干脆提前关店,打算去市中心买点东西。
出发前,他先去二楼打扫了靠海的一间屋子,那是民宿里最贵的一间房,除了旺季,平时不会有人预定,但昨天晚上他收到这个订单,一个匿名客人预计要在这里停留两天,金柏把店托管给隔壁甜品店的店主,虽说客人预计晚上才到,但总要有个准备,不能让人吃闭门羹。
从边岛前往市区需要坐轮渡,再换乘公交,来回两个小时,金柏在采购的时候收到甜品店老板的消息:
—“你的客人来了,我给他办入住咯!!”
几乎是同时,租房平台也传来消息:
—“您好,我已入住。”
客人的头像是一只灰色的狗,孤零零地站在雪山背景中,金柏猜测大约是那种都市白领,不缺钱但压力大,来海边散心,这种客人最忌讳的就是擅自越过社交距离,频繁打扰,于是金柏非常客气地答道:
“好的,祝您旅行愉快:)”
贵客入住,金柏干脆加快了采购速度,没去他想了很久的积木店,买了一些必需品就回家了。
靠近民宿时,金包没有出来迎接,金柏不觉奇怪,平时如果店里有客人,金包一向秉持顾客至上。但他今天已经把咖啡店关了,这个点会出现在公共区域的顾客,大约就是刚入住的那位白领了吧。
他先去甜品店把最近爆火的新品给田添送去,简单交代两句就往回返,根据田添的描述,住客确实是个有些孤僻的人,肉眼可见的那种。
推开门,看见狗,后厨有人。
一般的客人应该不会贸然闯入主人的柜台,如果有什么需要,也应该提前在平台上询问。
但这位客人显然不会,他像是住在这里一样,正在柜台连接厨房处翻冰箱,甚至锅里还不知在煮什么。
听到门响,听到狗叫,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
男人抬起头,冲他笑。
“你回来啦,饭快好了。”
四年的断裂像是没有发生,严逐正在他家厨房煮饭。
金柏愣在原地,一时有些无法接受这件事情,金包倒是适应良好,一直围在严逐的脚边转悠,见金柏回来了,开始在他俩之间转悠。
仿佛家里多了个男主人,它很开心。
比起之前,严逐好像变了一点。
虽然还是什么寡言的样子,穿着一身黑色的衬衫,可起码之前的严逐不会这样不讲道理,金柏挪动脚步,把正在被狗啃的购物袋子扯出来,放到金包够不到的地方。
“你怎么来了。”
这么问不合适,你怎么还会来,你怎么找来的,你怎么才来——这几句更适配,但金柏说不出口。
“我想找个地方写剧本,正好在网上刷到民宿推荐。”严逐盯着金柏的眼睛,生怕人跑了似的。
“哦。”
“视频里有你的声音,所以我就来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