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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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1页)

今天天鸿集团有两件员工热衷讨论的事。

第一件:大付总牵了家里的藏獒来上班,男人配獒,天生一对。

第二件:藏獒智商超群,会自己去买咖啡,绝了!

而这第二件事是大家有目共睹,在宋星期上电梯没几分钟就在集团员工内部的小道消息群里传开了,有配图宋星期叼着打包袋、昂首挺胸行走在大厅、乖乖坐等电梯等,连之前受惊吓的实习生也捧着手机喃喃自语:“要我做你姨姨也不是不可以...”

以至于,在他决定离开付琛时有了以下画面。

保安看见他从电梯里出来,倏地收起电棍,笑眯眯送宋星期到大门外:“小朋友,您慢走啊~”

宋星期再次回望。

高楼之上有员工正在窗台边给花儿浇水,看见宋星期,挥挥手。

宋星期难过。

都在和他告别。

没有人喜欢他!

他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之中,不带脑子思考,没有考虑到作为藏獒,一来没有人敢拦,二来,大家知道他通人性,很聪明,都等着看他再次发挥出犬界高智商。

浇花儿的员工招手同事一起过来看:“快来快来,你们都快过来,大付总的藏獒又要去买东西了!”

哐哐哐,几个格子间里的同事都站起来挤到窗边,有人夸他暖心,有人夸他可爱,几人七嘴八舌,还有人提出疑问:“它这回都没叼钱,怎么买东西?”

“你傻不傻,”浇花同事道,“它不带钱也能刷脸记账,大付总的藏獒能不安排得明明白白吗?”

“对对对对。”

大伙儿又乐呵呵朝宋星期挥挥。

宋星期:“........”

看见他离开,大家居然很高兴。

呜汪一声,他甩着翻飞的耳朵伤心得跑了。

离开前,宋星期想得很清楚,以后他会成为流浪狗,可能三餐吃不饱,可能会和野狗抢食,而且作为大型犬在外面流浪,在路人看来会有巨大的危险性,更有可能随时被警察逮走,如果倒霉些,还会遇到黑心的狗贩子。

可是付琛已经不喜欢他,那么他留下来就没有任何意义。

他尽量往人少的街道走,把影响减到最小。

天鸿大厦占据着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而这片区域是宋星期陌生的,他只能漫无目的找一些路段指示牌或者是公交站台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可是站台没找到,反而先迷了路,分不清东西南北。

他站在路边的大树荫下观望。

对街餐厅门口泊着一辆黑色大奔,窗口露出一颗狗脑袋。

一只哈士奇?

同类!!

宋星期兴奋起来,小幅度左右蹦跳,想冲过马路去向哈士奇问路。

他莫名的很想去看一眼坍塌的学校,接着再回家去,回到爸妈身边,即便爸爸妈妈不认识他,他也可以一直陪着他们。

可是问题来了.....

宋星期怕狗,成为狗后依然对狗过敏,他很纠结。

哈士奇会咬我吗?

哈士奇凶吗?

印象中好像哈士奇的脑阔基本都不太正常,它能帮忙指路吗?

对面的哈士奇,也就是邱子杰,同样奇怪地看着宋星期。

你到底是想过来还是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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