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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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游花会当日,百名郎君赴宴,又有六十余名女妓伴随左右,方入园,同夜间旷野般静谧的花园就热闹起来,鞋履踩在石子路上的踢踏声,女子的巧笑声,年轻郎君的侃侃而谈声,同迸溅的油点,打破园中寂静。

既是花会,诸人的注意力便集中在牡丹花上,与花农在街边柳巷叫卖的廉价牡丹不同,此会中的花皆为珍品。名妓郑都知也被邀请参与游花会,她身边跟一弱冠郎君,面带轻狂之色,很为自己能邀请到郑都知而骄傲。

唐代最顶尖的名妓被称作“都知”,只要“都知”一露面,甭管其他女妓长相秀美,还是才华卓绝,又或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都得福身,弯下天鹅般洁白柔软的脖颈。

郑都知名为郑婉婉,她与郎君相伴,走到“一株三色”前。一株三色是今岁牡丹花会上才出现的新品种,也不知是怎么栽种的,明明是同株花,开出来的三朵颜色各不相同,一朵白花黄蕊的白玉,一朵浅粉色的璎珞宝珠,还有朵深紫色的娇红。

白玉与娇红是原有的名字,璎珞宝珠是前几日初见一株三色的郎君提的,众人听过后都觉得很合适,就以此名叫开了。

“郑都知可有好诗?”郎君的语气很是敬重,女妓能够当上都知,需有两种技能,其一就是作诗。郑婉婉是少见的才女,饱读诗书,才华横溢,诗才比寻常读书人更高,对她来说,眼前所见之景,生活之感悟,皆可入诗。

她沉吟片刻,便示意旁人递上毛笔,她学的是王羲之的字,疏朗大气,单看她的字,绝看不出是男子写的还是女子写的。郑婉婉的诗也是如此,诗句不仅不婉约,还豪放得紧。

花旁放了好几块石板,是主办方特意留下来给才子提笔写诗的,郎君诗兴上来了,往往在石板上或者墙上题字,便是长安城的围墙上,都能见到诗句,有的是抒发情感的,有的是说百姓生活的,有好的,有差的。

郑都知手腕悬空,在石板上留下遒劲的字:“软光笼细脉,妖色暖鲜肤。满蕊攒黄粉,含棱缕绛苏*。”

不是能够流芳百世的名篇,但作为诗句可以称上佳句,郎君们一致称遭“郑都知高才”“好诗好诗”。

郑婉婉什么大事面都见过,郎君们的吹捧尽数收下,她微微一笑不多做评论。

在聊了花之后,气氛愈发地轻松,说着说着就谈到了吃上。对今日的牡丹宴,众人还是很期待的,以往游花会办得也大,郎君女妓凑在一起吟诗作对喝酒谈天,吃食不过是配角,没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回且不说是王蔚沈煜等众多郎君打包票,光是莫文远的年龄身份还有已经在世家中流行过一阵子的胶冻,就已经招致了足够的关注度。

“听闻此次宴会是豆腐童子拾掇的。”

“牡丹宴,不知有何种菜色。”

“牡丹冻定然是有的。”

“我却觉得羊乳冻比牡丹冻味道好些。”

“俗俗俗!我偏爱牡丹冻晶莹剔透的好模样,花瓣凝结在冻中,状似琥珀。”

他们讲着讲着,声音就变小了,多数人都不由自主吸空气中的香气:“什么味道?好香!”是吃食的香味,不是花的香味。

只见王蔚满面红光从园内走来:“请诸位移步赏光,牡丹宴开宴了。”

……

游宴本就合餐制居多,十张长条方桌摆放在空地上,左右放坐垫蒲团,周围花团锦簇,抬头便可望见小桥流水,无论是景色还是地段,都是最好的。

宴会中先上的是汤品,还未落座,游人们便看见一枚枚精致小巧的盅摆放在桌台上,盅上有盖子,将热气牢牢锁在器皿内,只有几缕香气随风飘荡。

“咕咚——”不知是谁吞咽下了第一口口水。

“咕咚咕咚咕咚”,声音接二连三响起,此起彼伏,如果只有一两声,说不定还有好事者存闲情逸致,寻找是谁露出了不体面的声音,但声音一多,就无暇寻找了。

王蔚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他很得意,其程度超过了带郑都知来的郎君,如果王蔚有尾巴,那一定翘到天上去了:看看看看,这就是我找来的厨子,味道香不香啊?

“我们可开宴否?”

王蔚率先落座道:“开吧开吧,诗什么时候都可以作,汤冷了就不好喝了。”

“是这个理!”

即使是郑都知,在霸道的香气前也仅矜持了一小会儿,她以全部自制力克制自己不要吼着把盖子掀开,等到周围人都打开后,才姗姗行动,然而掀开盖子,她就被牡丹花的形状震惊到了。

“哇——”

发出短促的赞叹声后,立刻住嘴,就怕有人听见她小女孩儿似的惊呼,当然是没人听见的,因为所有人的眼睛都被汤品拽出了,他们震撼于“牡丹”的美,迫不及待拿勺子招呼。

暖流浸润喉咙,顺食管一路向下流,汤品清亮味道甚是鲜美,牡丹花清爽脆口,吃起来有嘎吱嘎吱的声音,不肖一会儿功夫,盅就见底。

莫文远时间掐得刚刚好,汤品结束,第二道菜跟着就上,火腿、冬菇、笋等切成比头发丝粗一点的丝,悬停在汤中。汤中加入了谷粉勾芡,成功实践了冰山理论,八分之一的丝浮在表面,剩下的八分之七藏在汤地。苍翠欲滴的葱花被切成沫,围着白陶瓷碗的边沿撒了一圈,如同夏日湖泊面上摇曳的荷叶。最妙的是“湖泊”中心,盛放一朵朵黄色的“花”。

食客闻味道便食指大动,看见黄色的“花”更是好奇,他们能看出个色丝的来源,虽赞叹于刀工之精妙,却不会产生过多的好奇心,但那些喇叭花状的黄片究竟是什么,却不得而知。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吃过,才能见到其庐山真面目。

郎君们甚至不需要女妓服侍,他们早就将美丽的女伴抛至脑后,亲自挥动汤勺和筷子,往碗里盛汤捞菜。

每道菜上来的时候,都会送上配套的公勺以及公筷,沈煜眼明手快,率先抢到了公筷,其他人碍于礼貌,不能用自己的筷子上手夹,很是怨念得盯着他看。

“沈二,你快些!”

“怎么能夹这么多?没看见一桌人很多嘛?”

“你夹了我们吃什么?”

“不成不成,一人只能捞一朵黄花!”

在美食面前,人的脸皮会变得无比之厚,任凭其他人喊,沈煜也大摇大摆地在自己的碗中捞了三片黄花片,他盛了满满一碗后把筷子勺子放下,脱离战场中心。

筷子夹着柔嫩的黄花片塞入口中,初咀嚼,满口都是块茎软糯的香气,被蒸笼蒸过后,片中的水分流失,纤维被牙齿撕扯开,猪油的香气在唇齿间弥散开。

“还真是花瓣啊!”有人吃出来了,他们原本以为黄花就跟第一道菜中的牡丹花一样,是用瓜茄雕刻而成,没想到竟然是干燥后炸过的牡丹花瓣。

牡丹花瓣有这么好吃?

“哐当”,瓷勺落在光碗中,郑婉婉脸上柔美的笑要崩不住了,她的额角猛地爆发出几个十字,没有了?没有了?竟然没有了?

郎君们的绅士风度跟芦菔一样,被他们吞吃入腹中,等所有郎君捞完第二道菜,才轮到郑婉婉等女妓,地位最高的她都没有捞到什么,其他人可想而知,愤怒之下,她只能喝汤喝个水饱。

汤水一入口,郑婉婉便感觉此汤大有讲究。豆粉勾芡过的汤汁很凝实,丝状的白萝卜藏在汤的最底层,鸡丝、火腿丝、萝卜丝等纠结在一起,随着汤一起入口,火腿香而不腻,鸡丝与萝卜相互映衬,口感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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